『壹』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方式有哪些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思路:
1.繳費方式。以交費的方式籌集資金是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做法,分為2、4、6、8、10、12、14、16、18、20十個標准,由農民根據自己的繳費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選擇。這種做法的主要弊端包括兩點:(1)交費標准過低,不能有效地保障農民老年生活。在實際開辦過程中,大部分農民採納了最低標准,即每月交2元。那麼,在農村居民人均年收入遞增10%,現行養老基金計息方法不變的情況下,40年後農村老人領取的養老金僅為當年農村人均收入的2.8%,這根本不可能保障老年人口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從而失去了實質上的保障功能。(2)允許農民自由交費,使制度缺乏約束力和強制力,致使農戶參保行為上普遍存在逆向選擇。許多農民出於自利的動機而選擇不交費,導致基金規模和覆蓋人群無法擴大。
2.繳稅方式。通過繳稅的方式籌集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交費的方式會造成覆蓋面過窄、籌資方式的約束力較弱、徵收成本過高等弊端。與交費方式相比,採用繳稅方式,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規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來源,增強了籌資的剛性和強制力,擴大了制度的覆蓋面,提高了社會養老保險抵抗風險的能力,還有利於平衡城鄉之間和各地區之間的負擔,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有穩定可靠的來源。但這種方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農村地區由於農民收入不穩定、水平較低,使稅基、稅率難以確定。稅具有義務性的特點,與農民享有的養老保障權利不完全相符。稅在性質上與個人賬戶不協調。我國的稅收體制不健全,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普遍徵收社會養老保險稅條件還不具備,存在很大的困難。當前,如果考慮實行繳稅方式,可利用農村費稅改革的契機,徵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稅,稅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民年老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3.繳物方式。這種觀點提出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年輕農民實行「產品換保障」,對老農和被征地農民實行「土地換保障」,對進城民工實行產品換保障+土地換保障的「雙軌制」,對鄉鎮企業職工實行「股權換保障+產品換保障+土地換保障」。所謂「產品換保障」,是以產品換保障服務機構為中介,直接以指定農產品和其他農產品繳納保費來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創新方法。指定農產品以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為主要對象,各地區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實施產品換保障的農產品。產品換保障服務機構是在現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他機構基本功能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增添產品換保障功能改造而來的。其主要職能是將農產品轉換為貨幣,並將轉換後的貨幣作為建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險費,繳納給產品換保障機構。農民按當地前5~15年農產品平均年產量的一定比例直接以農產品交納保費,政府根據交納的農產品數量實行定額補助,政府的投入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但定額補貼不得超過20%的最高限。農民交納保費的比例確定為農產品平均年產量的2%~20%,共分10個檔次。產品換保障的投保期限以定為30年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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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農村養老保險補助方案,詳細點兒.
截至目前為止,從法律依據上來講,僅此二○○九年九月一日《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一部規定,也比較詳細,一看就明白了。
附: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叄』 關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制度和實施辦法的問題,(怎樣參保和怎樣領取)請知道者不吝賜教!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肆』 農村養老保險補助方案,詳細點兒
截至目前為止,從法律依據上來講,僅此二○○九年九月一日《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一部規定,也比較詳細,一看就明白了。
附: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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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完善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對策!急!!!!
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農民思想觀念的局限性。幾千年來,我國農村一直處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社會,小農經濟社會低下的生產力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而無其他謀生手段,農民一旦進入老年喪失勞動力,就只能靠子女來贍養,小農經濟決定了我國農村養老方式一直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家庭一直承擔著生產、消費、生育和撫養等諸多功能;同時,自古以來的家庭本位文化也使得家庭的贍養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家庭養老方式因而被延續下來。在農村養兒防老的思想普遍存在,特別是農村經濟基礎薄弱,農民增收困難,一些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知之甚少,再加上政策法規不健全、管理方式落後等因素,因而持懷疑、觀望態度,參保意識淡薄。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低,覆蓋面狹窄。受觀念、制度、經濟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很小,約有90%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口沒有參保。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投入不足,農民支付壓力大。我國財政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是造成整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不足的主要原因,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財政投入與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狀況不適應,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投入總額不但沒有增加,反而下降;二是長期以來,社會保險資金的投入是城市重於農村,國家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投入只相當於城市的1/8,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壓力便轉移到了廣大農民身上,農民支付不起高額的養老保險金,阻礙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順利實施。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法制化的管理和規范。我國農村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以政府部門的政策性法規和民政職能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為主,沒有法律上的保障。這就使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沒有制度上的穩定性,農民與政府之間沒有建立起穩定而持久的契約關系。這一方面是養老金的籌集工作得不到有效保證,基金分散、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另一方面使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管理不夠規范,缺乏統一的設計和協調,增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運營風險。地方政府利用掌管農村保險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影響了廣大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也降低了養老保險的工作成效。
二、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農民參保意識的宣傳教育。我國農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養兒防老才是可靠的養老方式,社會養老保險周期長,農民怕政策有變,到時兌現不了,不願投保。因此,要加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力度,加深農民對社會養老的認識。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使農民充分認識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不僅使自己老來生活有可靠的保障,而且有利於家庭和睦幸福,使其在思想上接受,在行動上積極參與。
(二)加大力度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我國廣大農村經濟的發展還很落後,只有加大力度發展生產,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促進我國農村農業的經濟發展,農民生活富裕了,才有能力去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三)加強監督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堅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征管與運營相分離的原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農村社會養老資金的征繳和管理。同時,建立開放式的監督機制,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充分保證資金安全。 我國農民收入水平低,城鄉有一定差距,政府應加大力度投入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財政支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發展。
(四)明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明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是關繫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問題。所以,應借鑒國外的一些成功經驗,制定一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基本法律,使這項工作真正步入法律化和規范化的軌道,確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保護。
(五)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順利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以及養老水平和當地的農村經濟發展程度與農民的收入水平是密切聯系著的。政府一貫重視「三農」問題,「三農」問題的核心是增加農民的收入,只有增加農民的收入,才能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持續推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是推廣和普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提高農民養老水平的根本所在。各級政府要加大扶貧力度,引導農民根據市場需求,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開發優質、高效的農產品,切實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從而使農民除了維持生活之外還有節余參與社會養老保險
『陸』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如何運營
(1)區縣管理中心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基本核算單位。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版社會養老權保險資金進行歸集、核算,並委託市級業務管理機構代為運營和管理。
(2)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挪用、截留基金。基金不得用於拆借、擔保和抵押。
(3)基金運營收益按年結算,不低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基金增值要求。
『柒』 農村養老保險的改革完善
1、因地制宜的發展社會養老保險,強制性與自願性相結合。
即應該立足於中國國情,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各地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繳費能力的不同適時、適當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只有當地區經濟的總體實力能夠提供剩餘積累,而且從積累中提取的資金用於社會養老保險對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們當前的生活消費沒有影響時,建立社會保險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決溫飽問題時就談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是不現實的。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其他保障制度的協調發展原則。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自我保障層次:家庭保障,體現為成年子女對老年人「反哺」;個人儲蓄,以青壯年時的個人儲蓄養老;土地保障還可以發揮其有益補充作用。政府負責層次:財政與政策支持;集體保障層次,傳統的或新型的經濟組織給予補助。
3、區別對待原則。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不同的管理。對於進城務工的農民應該靈活對待,能夠納入到城鎮中參加養老保險的盡量納入城鎮的養老保險體系,提前與城鎮的養老保險體系銜接;不能納入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體系。
4、循序漸進原則。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逐漸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第二,資金的籌集在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隨著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集體和國家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第三,逐漸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銜接,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第四,現階段應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與家庭養老等保障制度相結合,今後慢慢過渡到完全的以社會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 1、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歸根結底是「錢」的問題,資金短缺成為農村養老保險的瓶頸。所以要好好規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與運作。
(1)資金的籌集渠道
基金的籌集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
個人交納是主要部分。現在農民的經濟收入不寬裕,要保證每次資金的交納,必須提高農民的供款能力。一部分農民的收入呈現多樣化的趨勢。比如進城打工,增加收入;自主成立合作經濟組織等。合作經濟組織正要逐步成為農村經濟生活中富有生命力的主體,農民增收創業的新起點,農村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農村經營體制的創新點。如果個人的經濟確實存在困難,農村信用社可以貸款給這些農民來提高投保能力,從而落實個人交納的部分。
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主要針對鄉鎮企業,集體提供的補助部分可以稅前列支;其次國家可以從財政中撥款,給予農村一定的補償;對於農業各稅應該予以減免,減輕農民的負擔與從土地上獲得收益的難度。另外,還可以發行農村養老保險特種國債。但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中存在的「隱性債務」問題也需要解決,因此要與此協調,所以,國家的支持更多表現為政策支持。
(2)交納養老保險金時的靈活掌握
考慮到農村家庭收入的不平衡性,保險費的交納標准實行高中低多檔次。由於農民收入的靈活性多樣性,很難進行考核和計量,而且農民收入是以年為時間單位的,要到年底才進行結算,檔次的劃分不與農民的個人收入掛鉤,而是以農民的人均年純收入為基數,並根據其變化加以調整,以保證養老保險費用分擔的均衡和養老金的保障能力。
(3)基金的運行與保值增值
現在農民的投保積極性不是很高,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說是吸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現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和運營的現實,不僅形成了過度分散管理帶來的不合理管理費用和基金被擠占挪用的風險,而且投資形式單一,只是儲蓄的形式,但是現在國家為了拉動內需,不斷的下調利率,利率已經低於物價的上漲指數,實際上基金得不到增值反而是貶值,最終使養老保險基金「縮水」。基金由地市級統一管理,應該是更為合理的安排,建立合理的保險基金運行機制。
2、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建構各主體應負的責任
國家的經濟政策,隨著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籌集的社會化,適應於現階段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責任分擔機制逐漸開始形成:主要是個人的積累賬戶,由集體和國家補助的部分構成統籌基金,統一進行地市級統籌。
(1)國家的責任。國家在農村養老社會保險體系建構中必須擔負的責任有三:一是政策責任。政府的重視與支持是建立該項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財政責任。該項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保證每一個農民基本生存的必然舉措,政府有義務根據國家財政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來推動其實行。三是法律責任。對農村養老保險進行立法,就是要通過法律規范和調整農村養老保險關系,加強這項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對農村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進作用。
(2)集體經濟組織對於農村的養老保險也應該負責。農民先前的勞動大部分都積累到了集體財產中。現在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地方表現形式不同。深圳寶安、龍崗兩區城市化集體經濟組織改制採用股份合作公司形式,設立股份合作公司。而經濟還不是很發達的地區仍然是傳統的土地集體經濟組織。1979年以後,中國農村廣泛實行了各種形式的生產承包責任制,集體經濟呈現急劇衰落的趨勢,農戶收入中來自集體經濟的份額大幅下降。在集體經濟基礎比較雄厚的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設立的鄉鎮企業比較多。
(3)個人從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積累個人賬戶,以備養老。 現階段實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徵,以是否有城鎮戶口為劃分依據,「以這種眼光看待農村社會問題的觀點,顯然違背一個基本常識,即中國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鄉差別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發展趨勢,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未來發展的必然結果。
『捌』 農村養老保險到底怎麼交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3、辦理方法
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原則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保基本」就是要從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廣覆蓋」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盡可能多的農村居民納入到新農保制度之中。「有彈性」就是要適合農村、農民的特點和地區發展差異性,政策和標准具有適當靈活性。「可持續」就是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廣大農民能夠承受,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實現新農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
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農保基金從以下途徑籌集:
(1)個人繳費。當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但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要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8)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增值措施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基本簡介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胡曉義表示,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
「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我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此外,不同於老農保主要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的模式,新農保借鑒了目前城鎮職工統賬結合的模式。胡曉義介紹,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這意味著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不過胡曉義強調了即將啟動的新農保仍處試點階段,「新農保政策要通過試點完善之後逐步推開,並不是說從明天開始大家就可以領錢了。」根據規劃,將於2020年前全部實現所有農民都享有新農保。
『玖』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有哪些
選擇投資渠道的原則應是:降低風險、增加贏利、保證流動。農村社會養內老保險基金是容負債資金,在若干年後需要返還給投保人,這就決定了基金運營要以穩妥安全為原則;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儲蓄積累模式,保險金的給付主要依靠基金的增值收益,因此各基金運營單位必須要保證基金的保值與增值,實現基金的贏利;基金不管投資什麼渠道,在向農民支付時,都需要變現,為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應保證在需要時能夠及時變現,滿足支付的要求,這就需要有一定的流動性。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基金運營以地方為主,主要是購買國債或存入銀行,一部分社保基金投資於資本市場。
『拾』 我要民政部民辦發〔1994〕22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
民政部關於印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的通知
民辦函[1994]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給付標準的確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方法進行計算,執行統一的標准。現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予以貫徹執行。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
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確定的原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個人基金帳戶,個人繳費及集體補助記在個人名下,保險基金按一定的增值率增值。保險對象開始領取養老金,需先計算出個人積累總額,再由積累總額確定其領取標准,具體計發採用以下辦法:
一、個人積累總額的計算
參加養老保險者開始繳費到保險對象開始領取養老金(60周歲)止為積累期,個人積累總額為其各次繳費(含集體補助)的本息總和。
1.計息方法,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以復利計息。
2.計息期精確到月,各次繳費的計息期為繳費記錄卡上記錄月份的次月至開始領取養老金月份的前月。
3.管理服務費按規定比例提取。
4.計息利率,以規定的基金增值要求為個人基金帳戶積累的計息利率。積累期內,當基金增值要求調整時,個人基金的積累分段計息。分段計息利率起止時間與會計年度一致。當年基金增值要求調整(不論調高調低),個人積累的計息利率則從次年年初起變動。若一年內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調整,次年個人積累的計息,屆時按民政部通知統一規定的利率執行。
5.個人積累總額的計算公式:
n-1 12 12--p n-1 m--1
積累總額=〔∑ ∑RJP(1+--------ij) Π (1+ik)(1+------in)
j-i p=1 12 k=j+1 12
m-1 m--p--1
+∑Rnp(1+----------in)〕(1--a)
p=1 12
註:Rjp為第j年第p月繳納的保險費額,Rjp≥0;
ij為第j年的計息利率;
m為保險對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月份;
n為繳費積累年數;
a為管理服務費的提取比例。
二、領取標準的計算
保險對象開始領取養老金時間一般為其滿60周歲月份的次月,計算月領取標準的公式如下:
月領取標准=0.008631526×積累總額
附 有關計發辦法的說明
1.1992年民政部印發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民辦函〔1992〕41號、民社險函〔1992〕1號和3號),是在假定繳費時間、繳費標准和基金增值率都不變且各次繳費的計息期為整年的條件下作出的測算。而在實際工作中,繳費時間、繳費金額和基金增值狀況都是經常變動的,各次繳費的計息期也不一定是整年。因此,計算個人基金帳戶的積累總額,確定其領取標准,需要有一套可實際操作的計發辦法。
2.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增值要求,從1991年至1993年7月為年增值率8.8%,1993年7月至目前為年增值率12%,因此,個人基金帳戶積累的計息利率,按《計發辦法》的規定,從1991年至1993年12月31日按8.8%計息;從1994年1月1日起按12%計息。若1996年年內基金增值要求又調低為年增值率8.8%,個人基金帳戶積累則從1997年1月1日起又按8.8%計息。
3.為便於實際計算,現分別編制出年利率為8.8%和12%的復利終值表(見附表一、二),根據各次繳費的積累年月分別查出相應數據與對應繳費金額相乘,再將所得的積相加,扣除3%的管理服務費(乘以0.97)後,即得積累總額。然後由積累總額計算出領取標准。現就個人積累總額及領取標準的實際計算舉例如下:
例1.某人1940年5月6日出生,1991年7月12日繳費1000元,1992年9月10日繳費2000元,1993年1月3日繳費2500元,1994年5月7日繳費3000元,此人2000年5月滿60周歲,要求領取養老金,若現行年增值要求12%不變,試求其積累總額和月領取標准。
解:前三筆繳費時間在1994年1月1日以前,此段應以年利率8.8%計息,由題意,前三筆繳費到1993年12月底積累期分別為2年5個月、1年3個月、11個月,查8.8%復利終值表分別得數據1.227、1.112、1.081;從1994年1月1日起,計息利率為12%,1994年1月到2000年5月時間為6年5個月,查12%復利終值表,得數據2.073。
第四筆繳費時間在1994年1月1日後,應以年利率12%計息,此筆繳費積累期為6年,查12%復利終值得數據1.974,則
積累總額=0.97〔(1000×1.227+2000×1.112+2500×
1.081)×2.073+3000×1.974〕
=18117.86(元)
月領取標准=0.008631526×18117.86=156.4(元)
例2.在例1中,若1996年6月基金增值要求又調低為8.8%,試求其積累總額和月領取標准。
解:根據題意,個人基金帳戶積累的計息利率應分為三段,從第一次繳費至1993年12月31日按8.8%計息,從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按12%計息,從1997年1月1日起按8。8%計息。
前三筆繳費在8.8%計息期(前期加後期)積累時間分別是5年10個月、4年8個月、4年4個月,查8.8%復利終值表分別得數據1.636、1.483、1.442;這三筆繳費在12%計息期積累時間為3年,查12%復利終值表得數據1.405。
第四筆繳費在8.8%和12%計息期內積累時間分別為3年5個月、2年7個月,分別查表得數據1.335、1.342,則
積累總額=0.97〔(1000×1.636+2000×1.483+2500×
1.442)×1.405+3000×1.335×1.342〕
=16398.38(元)
月領取標准=16398.38×0.008631526=141.5(元)
復利終值表(一) 年利率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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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積 |
|積\利\累 | 0 1 2 3 4
|累 \終\月 |
|年數 \值\數|
|--------------|----------------------------------------------------------
| 0 |1.000 1.007 1.015 1.022 1.029
| 1 |1.088 1.096 1.104 1.112 1.120
| 2 |1.184 1.192 1.201 1.210 1.218
| 3 |1.288 1.297 1.307 1.316 1.326
| 4 |1.401 1.412 1.422 1.432 1.442
| 5 |1.525 1.536 1.547 1.558 1.569
| 6 |1.659 1.671 1.683 1.695 1.707
| 7 |1.805 1.818 1.831 1.844 1.858
| 8 |1.964 1.978 1.992 2.007 2.021
| 9 |2.136 2.152 2.168 2.183 2.199
| 10 |2.324 2.341 2.358 2.375 2.392
| 11 |2.529 2.547 2.566 2.584 2.603
| 12 |2.751 2.772 2.792 2.812 2.832
| 13 |2.993 3.015 3.037 3.059 3.081
| 14 |3.257 3.281 3.305 3.329 3.352
| 15 |3.544 3.569 3.595 3.631 3.647
| 16 |3.855 3.884 3.912 3.940 3.968
| 17 |4.195 4.225 4.256 4.287 4.318
| 18 |4.564 4.597 4.631 4.664 4.692
| 19 |4.965 5.002 5.038 5.075 5.111
| 20 |5.402 5.442 5.482 5.521 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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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6 7 8 9 10 11
----------------------------------------------------------------------------------
1.037 1.044 1.051 1.059 1.066 1.073 1.081
1.128 1.136 1.144 1.152 1.160 1.168 1.176
1.227 1.236 1.245 1.253 1.262 1.271 1.279
1.335 1.345 1.354 1.363 1.373 1.382 1.392
1.453 1.463 1.473 1.483 1.494 1.504 1.514
1.580 1.592 1.603 1.614 1.625 1.636 1.648
1.720 1.732 1.744 1.756 1.768 1.780 1.793
1.871 1.884 1.897 1.911 1.924 1.937 1.950
2.035 2.050 2.064 2.079 2.093 2.107 2.122
2.215 2.230 2.246 2.262 2.277 2.293 2.309
2.410 2.427 2.444 2.461 2.478 2.495 2.512
2.622 2.640 2.659 2.677 2.696 2.714 2.733
2.852 2.872 2.893 2.913 2.933 2.953 2.973
3.103 3.125 3.147 3.169 3.191 3.213 3.235
3.376 3.400 3.424 3.448 3.472 3.496 3.520
3.673 3.699 3.725 3.751 3.777 3.803 3.829
3.997 4.025 4.053 4.082 4.110 4.138 4.166
4.348 4.379 4.410 4.441 4.471 4.502 4.533
4.731 4.765 4.798 4.831 4.865 4.898 4.932
5.147 5.184 5.220 5.257 5.293 5.329 5.366
5.600 5.640 5.680 5.719 5.759 5.798 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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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利終值表(二) 年利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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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積 |
|積\利\累 | 0 1 2 3 4
|累 \終\月 |
|年數 \值\數|
|--------------|----------------------------------------------------------
| 0 |1.000 1.010 1.020 1.030 1.040
| 1 |1.120 1.131 1.142 1.154 1.165
| 2 |1.254 1.267 1.279 1.292 1.305
| 3 |1.405 1.419 1.433 1.447 1.461
| 4 |1.574 1.589 1.605 1.621 1.636
| 5 |1.762 1.780 1.798 1.815 1.833
| 6 |1.974 1.994 2.013 2.033 2.053
| 7 |2.211 2.233 2.255 2.277 2.299
| 8 |2.476 2.501 2.525 2.550 2.575
| 9 |2.773 2.801 2.829 2.856 2.884
| 10 |3.106 3.137 3.168 3.199 3.230
| 11 |3.349 3.513 3.548 3.583 3.618
| 12 |3.896 3.935 3.974 4.013 4.052
| 13 |4.363 4.407 4.451 4.494 4.538
| 14 |4.887 4.936 4.985 5.534 5.083
| 15 |5.474 5.528 5.583 5.638 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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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10 11
----------------------------------------------------------------------------------
1.050 1.060 1.070 1.080 1.090 1.100 1.110
1.176 1.187 1.198 1.210 1.221 1.232 1.243
1.317 1.330 1.342 1.355 1.367 1.380 1.392
1.475 1.489 1.503 1.517 1.531 1.545 1.559
1.652 1.668 1.684 1.699 1.715 1.731 1.747
1.850 1.868 1.886 1.903 1.921 1.939 1.956
2.073 2.092 2.112 2.132 2.151 2.171 2.191
2.321 2.343 2.365 2.388 2.410 2.432 2.454
2.600 2.625 2.649 2.674 2.699 2.724 2.748
2.912 2.939 2.967 2.995 3.023 3.050 3.708
3.261 3.292 3.323 3.354 3.385 3.416 3.447
3.652 3.687 3.722 3.757 3.792 3.826 3.861
4.091 4.130 4.169 4.208 4.247 4.286 4.325
4.582 4.625 4.669 4.713 4.756 4.800 4.843
5.131 5.180 5.229 5.278 5.327 5.376 5.425
5.747 5.802 5.851 5.911 5.966 6.021 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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