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險以超過48小時報案,保險公司拒賠。你看看你手中的條款。寫的很清楚。
B. 請教,保險公司以此拒絕理賠是否合理
保險合同免責條款寫的很清楚,對於既往病史不負保險責任。
你的病歷中已寫明天你專以前就因為這個疾屬病治療過,說明你帶病里投保,並且你也承認已經用葯物治療過,對於投保前已經患有的疾病投保後對此疾病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
保險中有很多霸王條款,請你在以後選擇保險的時候多加慎。
祝您早日健康
C. 被保險人的地址有錯影響理賠嗎
只要你所購保險對銷售區域沒有限制或被保險人所在地在所購保險區域內就不會影響理賠
D. 請來幫忙, 保險公司能否以標的物地址變更為由拒絕賠付嗎
您好。建議仔細看看保險合同(保單)。一般會有類似規定:在保險合同有版效期內,如有保權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如果有類似規定,肯定也有「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後終止保險合同。」這樣的約定。
官司比較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