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陸的保險法不適用香港,出現爭議,保監會無法為大陸居民維權。2.出現理賠,你還要飛香港,成本高。大陸地區提供的理賠依據,香港保險公司在多大程度上認可不能確定,理賠成功的風險高。兩地適用的法律不同,怎樣銜接問題很多,產生的問題是個人難以承受的!
② 國家對於香港保險的購買有沒有限制是否違規
香港的保險是對全世界開放的,全世界的保險公司都可以申請到香港來經營,全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到香港來買保險,只要過程是符合香港法律,這就是自由市場經濟。香港是全世界知名的自由經濟體,有英國遺留下來的完善的普通法法治體系,且執行有效,所以,只要在香港合法簽訂的保單,不管投保人是何種國籍,一律受香港保險監理處監管,也受香港法律的保護。內地居民(大陸居民)在香港簽單的合法保單,跟香港本地人簽訂的保單,權益是完全相同的。
③ 為什麼外管局說境內居民購買香港分紅類保險不合規
3月22日,國家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在當日出席的國家外匯局新聞發布會表示內地居民到境外購買分紅險不合規。下面是新聞發布會內容的部分摘要:
「有些境外機構在規避外匯管理局的相關政策,因此外匯局請相關收單機構進行調整。境內居民個人到境外買保險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旅行、商務活動、留學等需要購買個人人身意外險、疾病保險的屬於服務貿易類交易,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許和支持的。
而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是不被允許的,這項交易在外匯管理上是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交易,尚未得到政策支持。」
「香港部分保險公司目前已經暫停接受內地人以銀聯卡通過內地第三方支付渠道來繳交保費」
消息一出,正打算到香港購買保險的小夥伴開始打退堂鼓了,那些已經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更是擔心起來。那麼,到底怎麼理解外匯管理局的發言?香港保險還能繼續買嗎?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呢?
其實近期隨著國內經濟下滑,美元加息等多因素影響,國內資金流出嚴重,外匯儲備下降,人民幣預期貶值壓力加大,所以外匯局和銀聯已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多次收緊外匯管制,尤其是對內地人投資香港保險的管制。
外匯局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限制內地居民到香港購買保險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基於下面幾個方面的考慮:
數額巨大,外匯流出壓力大增。 2015年全年,大陸居民通過香港保險流出的數額高達316億港幣,而且設個數字還在高速增長,對外匯流出,人民幣貶值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國內大力反腐倡廉需要。對於貪官富豪來講,香港保險除了避稅避債,資產傳承等優勢外,還可以逃避國內相關部門的追查和監管,無疑對國內的不明資金提供了良好的避風港灣。這部分資金數額不明,不堵不行。
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壓力。由於香港保險對大陸保險的天然優勢,大陸居民赴港投保從2009年的30億港幣,增長到2015年的316億,6年間猛增了10倍之多,不能不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巨大壓力。
到底香港保險還能不能買呢?
目前香港各大保險公司相應的收緊了內地客戶的刷卡額度,主要是針對年交5萬美金以上的大額保單。根據中國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內地居民每年有5萬美元的外匯兌換額度。所以對於低於5萬美金保費的中低額保單,都可以跟以前一樣購買。至於大額保單,就無法通過內地銀行卡購買,但是如果有境外銀行戶口,還是可以不受限制的購買的。
至於法律方面,內地沒有不準大陸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法律,內地保監會也沒有限制。外匯管理局主要是負責外匯收支、買賣等國際結算業務,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理措施,所以只要不違背外匯局5萬美金的限制,赴港投保就不存在任何違規問題。
在香港法律方面,對於香港保險有如下規定:
《香港法例》第41章保險公司條例:任何在香港獲授權之保險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壽保險均屬合法,不論銷售對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國人士或中國內地人士。」(摘自保險業監理處復函檔桉號INS/ADM/7/1)
香港《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46條: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清盤人須繼續經營保險人的長期業務,目的是將該業務作為正營運中的事業而轉讓給另一保險人。
因此,未來內地是不是會出台香港的法律,嚴禁購買香港保險,這個真不敢說,但是至少從現在來看,內地居民還是可以放心購買香港保險的。
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
既然現在香港保險都可以繼續購買,那已經購買了的小夥伴就更不必擔心了。如果將來真的出台了禁止大陸人赴港買保險的法律,根據法律的時間效力原則,也是從法律出台後開始執行,對於已經購買了香港保險的的,就無需擔心了。
其實,早在2004年香港保險業就開放內地居民香港購買保險,到現在搜已經10多年了,才發現不合規,這反映也太慢了點吧?所以此時發布不合規,主要是配合當前的國內形勢,購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自不用擔心。
④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到底合不合法
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
首先,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單,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其次,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如果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與內地相比,香港法律訴訟費用較高,可能面臨較高的時間和費用成本。此外,除了法律訴訟之外,投保人也可選擇向香港的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與理賠索償有關的糾紛,但該局目前可裁決的賠償上限是100萬港幣,大額保單的賠償糾紛無法通過該局裁決處理
⑤ 香港買保險受中國法律保護嗎
買香港保險的弊端:
1.法律風險
我國法律規定,香港保險業務員無法在內地直接銷售香港保險,所以許多宣稱與香港保險經紀公司有合作的公司或個人,他們的業務往往缺乏法律監控;
2.前期成本高
香港銀行賬戶只接受港幣或美元,辦理的手續費較高。此外,境外刷卡付費、轉賬等流程較長,比較麻煩。
3.要提前預約
確定買香港保險後,投保人要提前一兩天跟香港的保險公司預約。
4.體檢嚴格
香港保險體檢項目也比內地多,而且某些項目的體檢很多醫院都無法做檢查,要麼去香港體檢,要麼就去內地昂貴醫院,檢查費用較高,並且不在報銷范圍內。
5.匯率風險
香港保險保單通常以港幣或美元計價,在10 年或20年的繳費期中,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走勢如何,港幣會不會改變聯系匯率制度一直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6.理賠風險
香港醫療險理賠手續較繁瑣,此外就醫醫院也往往是香港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才能獲賠。由於境內外醫療判斷標准存在差異,因此可能出現賠付困難。
7.理賠糾紛風險
如果對於理賠有糾紛,投保人需要在香港打官司,請香港律師,而且本人也得親自赴港處理,需要付出的金錢和精力都比較高。
8.重疾險風險
香港保險的重疾險,必須在三甲醫院就醫才予以理賠。
9.保險公司破產風險
如果在香港購買保險,一旦保險公司破產,投保人很可能血本無歸。不過,為解決投保人的後顧之憂,目前的香港保險法規也對此作出規范,即在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被合法破產後,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清盤,投保人可以通過登記債權獲得一定補償。
Beta理財師《成長手冊》——保險篇里有一篇《港險Q&A》推薦你去看看,我摘了以下2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有什麼法律保護購買「港險」的消費者?
據介紹,除了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外,還有一個非政府機構的自律機構——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專責執行自律監管計劃,向保單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費渠道,協調索償糾紛。
與一般的香港網站提供英文、繁體中文網頁不同,保險索償投訴局首頁還設立了「簡體字」網頁可供內地網友查看。並且,針對不斷增長的內地人保單數量,自2013年5月1日起,保險索償投訴局將處理索償投訴的服務范圍擴大至非香港居民,內地居民也可以享有同樣的服務。如發生爭議,可以選擇向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提起索賠程序,而委員會做出裁決後,保險公司無上訴權,投訴個人如不滿意可以另行起訴。
相比內地保險業違規多隻用負擔行政法律責任,香港在1983年出台的《保險公司條例》的基礎上,對保險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違反誠信、違規經營等行為都屬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如向保監部門提交虛假材料者可在20萬罰金之外另處監禁2年。
有業內人士指出,該保險索償投訴局實質上是各家保險公司組成的,它們的「誠意」更多的是讓投保人放心,更是為促進香港保險行業的繁榮。
中國內地居民在香港買保險,在法律上能得到保障嗎?如果發生糾紛,適用哪裡的法律?
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保險系副主任胡波:內地居民如果在香港購買保險,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如有糾紛,適用香港法律。
事實上,前幾天,中國保監會公布了進一步支持深圳前海開發開放的八條意見,提到會積極探索在前海促進深港保險融合發展,這樣,未來有可能在前海合法購買到香港保險企業提供的保險產品。不過,具體細則還沒出來。
以前曾經有香港保險企業到內地開展業務,銷售保險產品,這樣的保單被稱為地下保單,通俗地說就是「水貨」,這個是不受保護的,因為《保險法》規定,在中國內地銷售保險產品、提供保險服務,必須獲得保監會頒發的牌照。
⑥ 香港保險會被禁止購買么
不會的,香港保誠具有一百六十幾年的歷史,經歷的一戰二戰,只能說越來越推廣的開,怎麼會被禁止購買,大陸保險好不好大陸人都知道,作為一個一國兩制的國家,本來就有很多的不一樣,如果真的被禁止購買了,那真的,沒得說了
⑦ 為什麼保監會不建議買香港保險
中國保監會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關於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一時間在社會上炸開了鍋。在筆者的朋友圈裡,一撥是香港的保險從業人員,另一撥是內地的保險從業人員,可謂一半歡喜一半憂。對於那些准備赴港投保的消費者,更多的是不知所措。如何正確解讀該提示,顯然非常之必要。一、風險提示的出發點保監會在越來越多內地居民選擇赴港購買保險產品的大背景下作出風險提示,其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無論是時機的選擇,還是其呵護消費者的出發點,都是值得肯定的。風險提示本身不存在對香港保險的好壞評價。二、香港保單的法律保護問題由於投保風險最大的風險來自於法律保護與否的風險,也是消費者比較容易迷惑的事項,故保監會將此事宜列為第一要點加以提示是非常正確的。需要強調的是:1)「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不等於「香港保單不受法律保護」,換言之,「香港保單受香港法律保護。
⑧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是否具有法律風險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具有法律風險
一、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
首先,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單,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其次,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如果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與內地相比,香港法律訴訟費用較高,可能面臨較高的時間和費用成本。
此外,除了法律訴訟之外,投保人也可選擇向香港的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與理賠索償有關的糾紛,但該局目前可裁決的賠償上限是100萬港幣,大額保單的賠償糾紛無法通過該局裁決處理。
二、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
一方面,內地居民在香港購買的保單,賠款、保險金給付以港幣、美元等外幣結算,消費者需自行承擔外幣匯兌風險。另一方面,內地居民個人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交易,是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的項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此外,如以期交保費方式購買長期壽險保單,也可能存在因外匯支付政策變化導致無法交納續期保費的風險
三、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對於分紅保險,其保證收益之上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目前內地保險產品遵照監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檔演示紅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別為3%、4.5%和6%。香港保險市場化程度較高,未對紅利演示作出明確要求,大多數產品通常採用6%以上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但分紅本身屬於非保證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能否實現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能否長期保持高投資收益。
四、保單前期現金價值低,退保損失大
中途退保時,投保人只能獲得保單的現金價值。香港監管部門對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無具體要求,大多數長期期交保單在保單前期現金價值很低,前2年甚至為零,客戶如果退保將承受較大的損失
五、需認真閱讀保險產品條款
香港保險產品條款使用繁體字,表述方式與內地不盡相同。投保人需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充分理解保險責任、理賠條件等重要內容,避免因對條款理解不準確而引發合同糾紛。
(8)國家禁止買香港分紅型保險擴展閱讀:
香港保險和內地保險的對比
1.香港保險公司被國家政策約束,不得在內地設立服務機構,服務便利性有所欠缺。
2.小額理賠以快遞形式辦理,理賠效率和大陸沒有差異。但是大病理賠有可能處理比較繁瑣,因為內地和香港的醫療診斷差異較大,理賠認定可能會產生糾紛。
3. 如果萬一理賠出現糾紛,內地法律不能保護投保人的利益,必須由香港法院才能受理。而內地法院和香港法院各自對於當地的醫療認定是有偏差的。
4. 香港保險賠付的制度和內地區別較大,賠付的重點也區別很大。香港的保單重點賠付是手術費用,額度比較高。但是內地的情況是葯費,雜費比較高。如果是在內地就醫,去香港理賠,就是全額賠付也是不夠的。
5. 外資保險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是允許破產的,而內地保險公司受國務院管轄,不允許破產。
⑨ 保監會關於加強對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其實已經是禁止了內地人購買香港保險了
朋友圈出現了這樣的「通知」:今天起,英國保X暫停接受內地客戶的保單簽約,也就是說,「雋X」這個極品保險產品暫時無緣中國內地客戶了!
告訴你事情的真相就是絕!不!是!
香港保險巨頭保誠保險公司,受香港保監會和法律的嚴格監管和保護,所以,保X本身是不跟國內任何一家機構或公司合作的,只授權保X自己的理財顧問(公司代理人)銷售產品。另外,保X也把代理權給了一些香港的經紀公司,這些公司再跟國內的機構合作,一個有產品,一個有客戶,合作就這樣產生了。 最近幾年,購買香港保險的內地客戶呈井噴之勢,幾乎所有內地的投資機構都在代理香港保險,這些「香港保險代理公司」也是越做越厲(chang)害(kuang),受內地市場監管不嚴以及保險業的不良風氣影響,出現了嚴重的惡意營銷誘導客戶等混亂現象。但是內地公司帶來的客戶有極高的風險成為孤兒單,損失客戶利益。 保X公司及時做出了調整:首先,暫停了經紀公司的新申請預約,可以給市場明顯的降溫信號。並且叫停了部分經紀公司的代理權,因此國內相當一部分的「香港保險代理公司」無法繼續代理保誠的產品了。同時,從5月16日起,全面降低銷售傭金,用市場手段降溫,更好地履行對客戶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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