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監察機關可以查詢,凍結被調查人的股票基金嗎
可以。這是《監察法》賦予的權力。
《監察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監察機關調查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根據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涉案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凍結的財產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查明後三日內解除凍結,予以退還。
② 人出了意外如何能查詢到他是否有買基金 跟買的股票!還有銀行賬戶!
拿戶口本,派出所的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到證劵公司和銀行查詢
③ 財產互相保密的配偶突然去世,如何查其銀行賬戶股票基金和房產等
不要聽上面的亂說
只有進入訴訟程序和辦理相映的關系公證以後,方能申請和憑法院的調查令查詢!
④ 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能不能炒股
公務員能炒股,需要分情況,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4)事業單位查配偶股票基金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條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
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第八條
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備案。
第九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第十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的工作人員。
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各級黨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規定。
⑤ 各自理財互相保密的配偶突然去世,怎樣查其生前的銀行賬戶股票基金和房產等
如果還沒有發生,最好各自辦理遺產公證,但是生前不向對方公開。
如果不幸業已過世,其遺產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持死亡證明到房產部門和滬深交易所相應機構辦理遺產繼承。
⑥ 事業單位 各項基金如何提取
事業單位專用基金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等。1、職工福利基金從當年結余中計提;2、醫療基金從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中提取;3、修購基金從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中提取,同時,清理報廢固定資產殘值變價收入轉為修購基金;4、住房基金記錄收到的各項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⑦ 老公考上事業單位,政審會查配偶的學歷嗎
之前在『網^.址‐『twоface123.℃óM』╯得到了幫助===============================7、 You can ignore it, I can say nothing, you can understate it, I can be indifferent, maybe, this is our poor tacit understanding. Some people, in fact, are not worth your heart and lungs, but can't help but hope to live with him forever.21、書籍並不是沒有生命的東西,它包藏著一種生命的潛力,與作者同樣地活躍。不版僅如此,它還像一個寶瓶,把作者生機勃勃的智慧中最純凈的權精華保存起。——彌爾頓
⑧ 請問政府部門能不能查到公民的投資的基金和股票
你好,可以委託律師查詢。
⑨ 司法機關應到哪個部門查詢股票,基金
司法部門先到銀行去查吧,因為股票也需要在銀行綁定三方關系,到銀行一查就能查到~
⑩ 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相關規定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第六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三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修購基金,即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於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三)醫療基金,即未納入公費醫療經費開支范圍的事業單位,按照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費醫療經費開支標准從收入中提取,並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用於職工公費醫療開支的資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專用資金。
第二十四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