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和基金,在沒有做過公證情況下,就看資產來源時間是不是婚後的,是婚後的就屬於共有財產。
至於保險。不看什麼婚前婚後的,看被保險熱和投保人,受益人之間的關系:直系血親(父母與子女),配偶(離了就不算,訂婚戀愛都不算),法律認可的關系(法院裁定的其他監護人,養父母關系)
假設你給自己買保險,自己受益人是配偶,那麼即使等七老八十了,身故以後配偶還是能拿到保險金的,或者離婚以後,因為你給自己買保險,投保人和被保人都是自己,所以,你有權變更受益人。(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之間必須滿足直系血親,配偶,法律認可的領養關系),離婚後可以不變更,但是變了以後就變不回來了。如果對方幫你買保險,離了以後她不想繼續為你交費,你可以變更投保人為自己的。變更投保人和受益人都需要得到被保險人的同意。
以上是身故受益人的情況。有些保險是生存險,約定當你或到70歲,60歲,會以年金形式發放生存養老金,或者一次性返還你的額定保險金額。這部分的錢就是你自己的。不以任何名義和形式償債,合理避稅。
保險是陪伴你終生的,錢放保險公司里是最安全的了。所以保險公司對於高額保單查你收入,查資金來源也很嚴格,嚴格把控洗錢。
Ⅱ 結婚前買的車、 股票、基金、理財產品 婚後若離婚 涉及到財產分割嗎
婚前財產應該有包含資金、財物、時間等要素的證明材料。投資收益等視具體情況而有一定的變化,請咨詢律師事務所。
和氣處事最好。
Ⅲ 婚後我拿著父母的錢去投資股票和基金了,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以父母的姓名在股市上開戶交易的,因為錢也是父母的,所以贏虧所得都是父母的,如果是自己的姓名開戶交易的,則要有資金來源於父母的證據下,所蠃虧都是夫妻共同的。
Ⅳ 婚後炒股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Ⅳ 婚前一方的現金存款或者基金股票這些,婚後就屬於共同財產嗎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如果婚前有現金,最好將其存入銀行,這樣可以有一個存款記錄,不然如何說得清楚呢?
基金也是婚前財產,但如果婚後有增值部分,那就是共同的了。
婚後單方存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因為是用結婚時間這樣一個標准來衡量,而不是看是誰掙的錢。
當然了如果雙方另行約定那就除外了。
Ⅵ 如果無法認定股票是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個人財產,應當如何分割
雙方對半分。如果在法庭上關於夫妻共有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性質認定時,雙方都不能對自己的主張舉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而且法院也難以查明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可見,法律規定了難以認定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時,按夫妻共有財產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5條規定: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Ⅶ 婚前以個人財產投資股票,婚後股票收益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判斷一項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看這項財產取得的時間和兩人結婚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
也就是說,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財產屬一方個人財產,結婚登記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你們結婚登記後股票所取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意見:兩個人協議離婚比較好,因為如果對方是個講道理亦或不懂法律的人容易被你說服,打官司的話,你想多要法律又不支持,上法庭對你沒多大好處。
Ⅷ 父母婚後資助投資股票離婚如何分割
如果你們夫妻復簽訂了財產方制面 的協議,那麼首先是按協議執行。法律是如此規定的,所以,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先簽訂這方面的協議。協議中說明該款項用於炒股的貶值與升值均與她無關。
父母通過銀行轉賬的票據可以作為對你的個人贈予的輔證,但公證單位是否願意為己經超過一定時限的行為進行公證,很難說。你也可以和父母簽訂一份借款或委託協議,說明該款項是向父母借款用於炒股或父母委託你炒股,當然,這要看法官是否採信。
你投入的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平均分割的。
你現在將父母的錢和你的錢混在了一塊購買股票,那麼價值是比較難以認定的,盡量與她協商解決吧。
還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