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流入股市嗎
與股市各種指數掛鉤的理財產品,銀行往往是雙向設立的。設立一隻看空的回,設立一隻看多的答。如果買對了產品,會獲得比謹慎型理財產品高出2%左右的理財收益。如果買錯了產品,那麼會在保本的基礎上,給你較低的理財收益。買對方向的產品獲得的較高收益,由買錯方向的產品獲得的較低收益來承擔.
㈡ 請問理財是買基金、股票、還是銀行理財產品好
1、基金是指我們個人將錢交給基金公司集中管理投資,然後我們出一定的手續版費。基金有很權多種類,大多數人投資的有債券型、股票型、貨幣基金、指數基金等。具體內容可以網路下,網路都有相應的名詞解釋。
2、股票,是我們買上市公司的市值。因為我國環境的特殊性,股票偏向於賭博性質。建議多多學習、請教懂行的人,然後再入行。可以先小資金試水。
3、銀行理財產品,就像其它朋友說的,它一般以短期理財為目的。但也有長期的,跟基金差不多類型。銀行理財產品目前是絕大部分虧損,可以買幾期財經類報紙持續關注下,就明白了。
4、需要提醒你的是,投資和風險往往成正比。我們辛苦賺的苦汗錢,別輕易投資出去打了水漂。投資前,一定要做足功課。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一點!
㈢ 我開了網上銀行,可以直接買股票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網上銀行是可以直接買基金的,但回是不能買答股票,因為您沒有開通股票賬戶。
如果您是個人A股新開戶,需要攜帶的材料有:身份證、銀行卡(銀行卡去銀行連三方用,沒有銀行卡可去銀行辦三方時新開)、開戶費:上海40元、深圳50元
流程:本人至營業部開立賬戶→攜帶營業部出具的表單至銀行開立三方存管(有些銀行可不去銀行櫃面辦理,券商端可直接辦理具體可咨詢工作人員)→軟體下載
然後通過證券公司的網上交易軟體才能買賣股票的。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㈣ 銀行的理財產品可以投資股票嗎 據我了解一般客戶的理財資產不得投資於境內在二級市場公開銷售的股票
每款理財都會說明投資的范圍,一般不會投資股票,但也不排除例外。港股也是股票,國內銀行幾乎沒有投資港股的,畢竟風控較難。
理財產品主要還是以利率型產品為主。
㈤ 銀行拿客戶理財資金買自己銀行的股票合規嗎
當然不合規,甚至是違法行為,客戶理財是個人財產,他人不能非法佔有並且不經同意改變財產用途!
㈥ 銀行理財可以炒股嗎
想做股票?
㈦ 在交通銀行辦的理財卡可以在網上購買股票嗎
網上購買股票,是通過在證券公司開的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不是通過銀行卡版。
帶身份證和銀行卡去證權券公司開戶就行,或者在證券公司的網站開。開完後再去銀行聯一下三方存管就可以開始操作了,或通過網銀也可以辦理三方存管,有些銀行卡,證券公司能直接給綁定了。
然後用手機或者電腦下載行情和交易軟體,在交易時間里,進行銀證轉賬,再點買入,輸入股票的代碼、價格、數量就可以買了。
㈧ 怎麼銀行也可以買賣股票作用和證券交易所一樣嗎
當然不一樣了,銀行作的是基金業務,可以買賣股票給客戶固定或浮動利率,這就是銀行所謂的股票業務,也有代辦理財業務的。
證券交易所的業務,應該是證券公司吧。其分為證券經紀公司辦理傳統的股票代銷業務。還有證券投資公司它的主要業務就是買賣股票。從中贏利。也是它的主營業務。
應該就這些了吧。
㈨ 國內銀行理財顧問可以炒股嗎
國內銀行理財顧問當然是可以炒股啦!有本事你讓可以去炒股,沒有問題的。想去炒股你就去吧。
㈩ 什麼銀行理財資金可以直接入股市
銀行理財資金入股市是誤讀。(來自人民日報)
銀監會近日向商業銀行下發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辦法》還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代客資產管理業務。《辦法》指出目前銀行理財業務最大的問題在於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仍是理財產品的主流,客戶認為預期收益率即為實際收益,銀行具有「隱性擔保」職責,應該「剛性兌付」,但銀行認為投資者應該對投資風險「買者自負」,雙方分歧明顯,一旦發生風險,可能會影響到銀行的聲譽和正常經營。《辦法》同時指出,化解理財業務的風險在於真正落實風險承擔主體,讓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真正過手給投資人。
業內人士指出,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將由預期收益率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轉變,成為「類基金」產品,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風險,同時也獲得完全收益,而銀行回歸受託管理人的位置。
《辦法》允許商業銀行「以理財產品的名義獨立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有人將此解讀為「銀行理財資金將直接進入股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一種誤讀,證券賬戶並非是指股票賬戶,也包括債券賬戶,這里實際上指的是交易所債券市場賬戶。而對於銀行理財產品進入股市,此前的文件早有明確規定,即2009年銀監會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辦法》同樣遵循此前《通知》的規定,在第六十六條有相同的明確規定限制。
此次為何強調「直接投資」?業內人士指出,此前受監管要求,銀行理財資金不能直接投資非銀行間市場,往往需要借道信託、基金等通道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增加了資金鏈條和投資環節,也變相增加了資金成本。此次放開限制,允許理財產品開立資金和證券賬戶打通了銀行和交易所市場的通道,銀行理財不再限於銀行間市場。
因此《辦法》明確了理財資金投資運用以直接投資形式為主,杜絕層層嵌套,以「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為目標,允許銀行設立理財管理計劃及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實現理財資金與企業真實融資項目的直接對接,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更好地直接服務實體經濟。
據銀監會測算,徵求意見稿實施後雖然會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陣痛,但不會對理財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長遠看利大於弊,而且有利於向真正的資產管理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