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時一方隱匿股票、基金財產怎麼辦
隨著經濟的發展,民眾投資於股市、基金的熱情逐漸高漲,而股票賬戶、基金賬戶內的資金相對於存款來說更難掌握,會隨著市場行情的變幻增加或減少。這使得有的當事者利用另一方對股市、基金的不了解,進行隱匿、轉移財產。
對此情形的應對策略有以下四種:1.了解配偶開立股票、基金賬戶的證券公司,可根據配偶常去的證券公司或家中的股票交易軟體了解委託的證券公司是哪家;
2.搜集家中保存的證券交易委託合同,找到配偶的證券交易資金賬號;
3.從配偶的銀行存款的資金流向了解證券公司的開立賬戶,現在的證券賬戶資金一般由銀行託管,股票、基金買人、賣出的錢一般通過銀行賬戶存、取出;
4.申請法院凍結證券賬戶對應的銀行賬戶,禁止配偶惡意操作證券交易造成虧損。
㈡ 離婚夫妻財產如何分割,股票、債券、基金怎麼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記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書方式轉讓給另一方;無記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將該股票交付給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則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應分出的股份無償轉讓給另一方。
雙方如果能夠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可按雙方協議的分割方法進行處理。但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往往價值無法確定,瞬息萬變,一日之間價格差距就可能很大,如果進行估價或折價,會給雙方帶來風險損失。因此,還是選擇協議分割比較有保障。
如果雙方分歧較大、協商解決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數量按比例分配,依法進行判決。
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價格計算相應的貨幣數額。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無法確切掌握股份的市場價值,對此可以由雙方競價取得,也可以根據公司年終財務總結中的每股凈資產額,確定股份價值並予以分割。
對所持債券的價值有爭議的,可按分割當日市場行情價值,一方繼續持有債券,向另一方支付相應一半對價;第三種分割方法是可根據債券的數量,按照比例分割。
㈢ 離婚前分居期間如何保護可能一方轉移財產(基金股票),離婚一方懷疑對方另藏財產如何查實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的執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訴訟前或者訴訟過程中,依據利害關系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對當事人的有關財產依法採取強制性的保護措施的制度。
而你這里是屬於訴前的財產保全。由於你的離婚訴訟還沒有進行。
訴前的財產保全必須具備的要件
一是必須是緊急情況下的。不知道你是不是確定對方有隱藏 轉移 出賣財產的實施情況,而且是不保全就會嚴重的損害你的利益。
二是必須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次案例中也就是要你來提出。
三是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由於一旦申請保全,勢必給對方的當事人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害,一旦敗訴,也就意味著你要承擔責任,所以擔保是必須的。
一些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㈣ 離婚後對方股票如何轉成自己的
既然是協商好了的,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股票賣了還給女方現金,因為轉名過戶太麻煩,需要辦理很多相關手續,而且很容易出錯。
㈤ 離婚,繼承時如何過戶基金,股票
1、離婚時,在公司獲得的股票,應當按下列方法分割。
2、首先由夫妻二人協商確定如何分配。協商不成的,可以按股票的市價進行分配。
3、價格波動頻繁、無法准確計算等市價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持有的股票的數量按相應的比例進行分配。原則上,夫妻之間應當平均分配。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十五條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