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股東分紅如何合理節稅
年底分紅是企業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對自然人股東而言,一旦分紅,就必須依據現行稅法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股東分紅表面上數字很可觀,可是扣稅之後,縮水很大。
那麼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做到合法合規合理節稅呢?
目前最為普遍的方法,也是廣受稅務機關喜歡的方法就是自然人直接持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擁有債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20%個人所得稅。但是這種持股方式,稅收籌劃的空間很小。
因此,有些股東會選擇稅收籌劃空間相對較大的間接持股方式。
當下,有兩種間接持股方式,一是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
根據《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口徑的通知》規定,「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並入合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2011)第三條第五款,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持股時,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率為20%。
有朋友會納悶了,稅率還是20%,沒差啊?但是如果從公司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看,肯定是比自然人持股更具優勢。
另一種間接持股的方式即為自然人通過有限公司間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紅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2007)第二十六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這種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稅務籌劃的空間。
間接持股最大的好處則是可以將持股平台注冊到稅收窪地。對於注冊到稅收窪地的公司型持股平台,不僅可以實現資本運作的便利性,還能享受投資退出的低稅負,同時也為合理節稅提供了廣闊空間。
而且,以公司、合夥企業間接持股,不僅利於稅收籌劃,對於融資活動也有很大的好處。比如將持有的擬上市公司股份質押、信託計劃、融資貸款等等,也可以將中間控股公司注冊在金融政策較為寬松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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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東分紅買保險個稅
分兩種情況
如果股東是單位不需繳個稅
如果是個人分紅需繳20%的個稅
答:⑴所有股東是企業,股東分紅給企業時,不要交個人所得稅,但涉及到企業所得稅,企業與企業之間,稅率不同,要補交企業所得稅率差額。⑵獨資企業,股東分紅不要交個人所得稅。⑶有限責任公司查賬徵收企業,分給個人股東分紅,要交20%個人所得稅。
(註:年終利潤分配,股東分紅的金額多少?是依據董事會的決定,來進行分配的,從利潤分配先轉到應付股利)
會計分錄:
⑴借:利潤分配—股東分紅
貸:應付股利
⑵(支付給個人時)應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股利(如股東其名字多,可造一張表統一發放)
貸:應交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20%)
現金
⑶到月底交稅時(用稅票作為憑證)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間股東分紅(企業股東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⑴借:利潤分配—股東分紅
貸:應付股利—某企業(附董事會決議)
⑵甲企業向乙企業支付時
借:應付股利—某企業
貸:銀行存款
註:將匯款單和收據,作為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內
如果企業涉及到企業所得稅時,
例如:甲企業所得稅率25%,乙企業所得稅率20%,差額5%
收到甲企業匯來分紅款時,假定是10萬元
⑴借:銀行存款100000
貸:投資收益100000
⑵補交5%差額時,10萬元×5%=應補交0.5萬元企業所得稅
交所得稅時。借:投資收益0.5萬元
貸:銀行存款0.5萬元
還剩下9.5萬元,轉到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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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計提後先不交可以嗎
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可以計提後先不交。
個人所得稅,是在實際發放紅利的時候,申報繳納。
如果股東大會通過了分紅方案,這時就要把應該分配的紅利轉入「應付股利」賬戶。這時可以計提個人所得稅。但是,個人所得稅是在實際發放紅利的時候,才需要申報繳納的。預先計提的個人所得稅,不用在實際發放紅利前申報繳納。
❹ 股東分紅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這一問題
股東分紅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其計稅額按照所得金額來進行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4)個人股東利潤分紅需先交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❺ 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計提後先不交可以嗎
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可以計提後先不交。
個人所得稅,是在實際發放紅利的時候,申報繳納。
如果股東大會通過了分紅方案,這時就要把應該分配的紅利轉入「應付股利」賬戶。這時可以計提個人所得稅。但是,個人所得稅是在實際發放紅利的時候,才需要申報繳納的。預先計提的個人所得稅,不用在實際發放紅利前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