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分紅收入不是增值稅應稅項目,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是屬於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所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Ⅱ 基金,信託產品等平時分紅是是否要繳納增值稅
分紅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轉讓基金、信託產品,應當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稅率為6%,銷售額為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
Ⅲ 理財產品取得的投資收益需要交納增值稅嗎
不需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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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注意事項:
1、要明確銀行理財產品不是存款是有風險的:在打破剛性兌付的資產新規出台以後,銀行的理財產品風險就是實實在在的。因此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2、要明確理財產品投資風險等級:銀行理財的風險等級分為五級,分別是R1到R5, R1代表謹慎型投資者、R2代表穩健型投資者、R3是平衡型投資者、R4是進取型投資者、R5是激進型投資者。
3、根據投資風險等級投資相應等級的理財產品:根據投資風險等級明確自己的購買理財產品的目標和可能承受的風險損失程度,再根據結論購買相應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切莫貪圖高收益購買超出承受程度的高風險等級理財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理財產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資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稅務總局
Ⅳ 企業持有期間取得股票股利或基金分紅是否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
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點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4)對公受託理財分紅增值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內容: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因此,中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
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 Maurice 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Ⅳ 對公受託理財分紅算什麼科目
如果你們沒有投資,只是得到分紅,那實際上就是一種傭金,視你們的主要業務,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如果你們對此進行了投資,則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Ⅵ 銀行的理財產品每年取得的收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銀行不會代您交稅的,若是涉及到交稅,需要您自行操作。
Ⅶ 企業取得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企業取得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Ⅷ 理財收益如何計算增值稅
銀行可以說是大家最信賴的金融平台了,存款放銀行,買國債找銀行……背靠央媽,就能保本保息,衣食無憂了。曾經的你可以這樣想想,但之後不行了!
從今年開始,我國的資產管理產品要全面進入征稅時代。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開始,資管產品管理人要對資管產品運營業務的收益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以後我們投資理財賺的錢,除了進自己口袋,還要分另一部分無條件上繳。想一想就有點不甘心呢!
是誰在要我們的錢?
資管產品管理人,簡單講就是管理我們資產的平台/人,能幫我們投資賺錢的平台/人,其中包括銀行、信託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資管產品,顧名思義就是能賺錢的產品,它包括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財產權信託、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
而眾多的資管產品中,我們最常接觸到的就是銀行理財產品。在這里,銀行就相當於資管產品管理人,銀行理財產品就相當於資管產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若屬於保本投資收益,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若屬於非保本的投資收益,不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