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經理為什麼不能炒股
那為什麼基金經理人不能炒股啊?------基金經理自己炒股的話,中國股市就完了,中國股民就完了。
道理是這樣的。基金經理手中少則幾十億資金,多則幾百億資金。只要拿出十幾億操縱一隻股票(小盤的)就不成問題,也就是說他可以控制股票的漲跌。基金注資,股票就漲;基金撤資,股票就跌。
正因為,有龐大的資金以及高水平的投研團隊,基金的收益才會超過普通散戶投資股票的收益。
比如在基金公司的投研團隊經過分析,決定投資A股票。那麼,A股票在基金注資後就一定會漲。基金經理當然知道是A股票是哪一隻,如果這時他自己也買這只股票的話,能不賺錢嗎?,而他的收益完全得益於集中起來的廣大基民的錢,你說這公平嗎?如果他用你的錢掙了1億,才給你分1000,你會滿意?
基金經理用內幕消息建倉的行為就叫「老鼠倉」,也是現在嚴厲打擊的對象。
② 為什麼基金經理不買小盤股
告訴你基金經理不買小盤股的?小盤股不代表流通市值小。
隨便給你舉個例子,北斗星通,流通盤3.68億在A股算偏小盤了吧,流通市值卻差不多200億。
③ 為什麼基金經理不買ST股票
st股票都是有風險。
基金經理不買是為了都降低風險。基金經理的操作也不是他一個人決定得了的。都是集體協作,風險還是第一位的。投資有風險。
④ 基金經理為何不自己炒股
這是法律規定
⑤ 基金經理的親戚或朋友為什麼不能炒股難道基金經理知道股票的漲跌
他可以利用手上的基金拉升股價啊!所以叫「老鼠倉」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⑥ 基金經理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嗎
1、基金經理不可以抄向我們一樣買賣股襲票。基金經理是不充許自己買股票的,即使是直系親屬也要受監控。但無論如何,老鼠倉是無法避免的。證監會:瞄準基金經理親屬老鼠倉。針對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監管也逐步到位,監管層正在建立針對基金管理人員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控體系,基金經理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
2、基金經理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關專業碩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備良好的數學基礎和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功底,如有海外留學經歷或獲得CFA證書,則將更具競爭力,每種基金均由一個經理或一組經理去負責決定該基金的組合和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是按照基金說明書的投資目標去選擇,以及由該基金經理之投資策略去決定。投資的實戰能力即投資業績決定其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和薪酬回報。
⑦ 為什麼證券從業員不能買股票但可以買基金
主要是為了防止內幕交易,基金交易的透明度較高,一般對市場影響不大
⑧ 基金經理每天買賣股票嗎
您好,基金經理是可以炒股的,但是管理的基金,也不是經常調倉的
無論炒股資金大小萬1全包!
⑨ 基金經理買股票會不會買在每天最低賣在最高
這種說法我覺得並不太現實,如果說每天買股票都是買在最低賣在最高,那他不賺翻了,但是有些基金經理搞基金的時候,也有賠錢的。
⑩ 基金經理讓親戚購買自己基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