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合法投資,受法律保護。
❷ 基金法規定基金每年至少分紅一次,基金投資當期出現了虧損也要分紅嗎
不分紅
基金分紅的條件是:
⑴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2) 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只有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當年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完成。
❸ 法律對短期投資分紅比例有限制嗎如果有的話具體有哪些
你問的是資本金比例嗎?看不同的項目,資本金比例不同,法律只規制資本金比例。至於分紅多少,屬於你們公司合夥人或者股東商議的結果。
❹ 基金分紅有要求嗎
(1)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封閉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封閉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封閉式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的虧損,如當年發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封閉式基金一般採用現金分紅方式。
(2)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實踐中,許多基金合同規定每年至少一次。開放式基金當年收益也應彌補上一年的虧損,如當年發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分紅方式有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轉換為基金份額兩種。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
(3)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於每日按照面值進行報價的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將收益分配的方式約定為紅利再投資,並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收益分配的方式:即每日結轉收益還是按月結轉收益。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其享有基金收益的分配權益。
基金分紅的收益
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如果想實現收益,通過贖回一部分基金單位同樣可以達到現金分紅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次數的多寡並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產生明顯的影響。至於封閉式基金,由於基金單位價格與基金凈值常常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想通過賣出基金單位來實現基金收益,有時候是不可行的。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分紅就成為實現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資者在選擇封閉式基金時,應更多地考慮分紅的因素。
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是直接獲得現金紅利,不用支付贖回費,而且免稅,即落袋為安;
紅利再投資:將所分得的現金紅利再投資該基金,即俗稱的「利滾利」,這樣做既可免掉再投資的申購費,而且再投資所獲得的基金份額還可以享受下次分紅。
基金分紅依據的原則:
一般來說,基金分紅需要滿足以下原則:
1.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3.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有的基金還在招募說明書中對基金收益的分派事先作了約定,如一年中最少、最多的分派次數,或當可分配收益達到一定標准就進行分紅等。
基金分紅的條件: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的分紅條件主要有:
(1)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分紅;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分紅;
(3)基金分紅後基金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股票分紅: 股票分紅後,收盤價要減掉分紅的錢。
然後你實際得到錢還要扣稅。這樣相當於你的資產直接少了扣稅的部分。
如果沒有除息的話我們就是有掙到分紅了。而除息造成你還虧了。
基金分紅的確定
基金管理人進行紅利分配時,需要定出某一天,這一天登記在冊的持有人可以參加分紅,這一天就是權益登記日。
除息日就是在預先確定的某日從基金資產中減去所分的紅利總金額。在除息日,基金份額凈值按照分紅比例進行除權。
❺ 法律上對投資理財的利息有沒有規定
不知道你具體想問什麼。理財產品一般分保本和非保本,理財的收益叫收益率不叫利息,收益率也是浮動的,不過金融機構一般會預設一個收益率,根據實際情況,金融機構絕大部分情況可以按照那個收益率支付,極端情況下會達不到逾期收益。不過理財法規有提到金融機構不可以向客戶保證一定取得收益率,以免誤導客戶。
❻ 公司在還沒有盈利的情況下用投資人的錢去給股東分紅算不算違法,法律是不是不允許這樣做
根據你描述的這種情況,這個他的肯定是違法了,也就是說。企業賺錢了。那麼你們是可以給股東的分錢的。但沒有賺上錢。這個肯定違法了。
❼ 關於基金分紅證監會有哪些明確規定
關於基金分紅證監會有哪些明確規定?《分紅指引》有四項規定!幾年前,證監會向基金公司下發了《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條款的審核指引》。《分紅指引》對基金分紅條件作出了更為明確、細致的規定。《分紅指引》有四項規定:
(1)明確基金收益分配比例,即應以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而期末可分配利潤指基金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2)明確分紅時間。《指引》要求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說明書須約定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3)確定分紅條件為「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此前,基金合同一般將分紅條件籠統規定為「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之類的條款。按《指引》,以後基金只要滿足會計期末凈值減去分紅金額不低於1元的條件,即使分紅日凈值低於1元也需分紅。
(4)規定基金合同不能約定「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等易生歧義的條款。引入「收益分配基準日」概念後,上述條款中關於「投資當期」的表述顯得不夠規范。2007年基金年度收益分配的爭議正是因此而生。
❽ 沒有公證的投資分紅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1、協議書不以公證為生效前提。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在雙方協調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公證。
3、對於容易發生糾紛、事關重大的協議,還是公正為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❾ 基金的分紅是怎麼規定的
1什麼是基金分紅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公司將基金收益的一部分派發給投資者的一種投資回報方式,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一般來說,基金分紅需要滿足以下原則: 1.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有的基金還在招募說明書中對基金收益的分派事先作了約定,如一年中最少、最多的分派次數,或當可分配收益達到一定標准就進行分紅等。 2.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3.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因此,投資者實際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賬面上的資產,這也就是分紅當天(除權日)基金單位凈值下跌的原因。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分紅還要根據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經理認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長期增值的空間,也可以不分紅。具體的分紅條款可查閱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
2基金分紅方式 .目前的開放式基金一般都會向投資者提供兩種可供選擇的分紅方式∶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
現金分紅方式∶就是基金公司將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派發給基金投資者的一種分紅方式。基金公司把分紅金額直接打進你的銀行卡。
紅利再投資方式∶就是基金投資者將分紅所得現金紅利再投資該基金,以獲得基金份額的一種方式。如果您暫時不需要現金,而想直接再投資,您就可以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分紅資金將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增加,免收再投資的費用。對於看好後市想追加投資的客戶,或者平時沒有時間關注投資而想將這筆資金做長期投資的客戶,選擇紅利再投資就是明智之選。而對於想落袋為安的謹慎保守型投資人,選擇現金紅利則可以保證前一段時期的投資收益。
如果您想變更原來選擇的分紅方式,您也可以到您辦理基金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銷機構營業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投資者沒有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方式。
基金管理人進行紅利分配時,需要定出某一天,這一天登記在冊的持有人可以參加分紅,這一天就是「權益登記日」。
「除息日」就是在預先確定的某日從基金資產中減去所分的紅利總金額。在除息日,基金份額凈值按照分紅比例進行除權。
一般來說,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享受基金當次分紅權益。如果權益登記日、除息日是同一天,當天的凈值中會份額凈值中會扣除紅利部分金額。
基金分紅並不是憑空增加價值。分紅前投資者申購基金的份額凈值較高,但可以享受分紅的權益,而分紅後申購則基金份額凈值較低。基金作為一種中長期的投資理財方式,只要您看好某隻基金未來的增長趨勢,您就可以考慮適時購入。分紅前或分紅後購入對收益沒有任何影響。
只有健康的分紅,才值得追隨。所謂健康分紅,是基金經理根據市場判斷的理性選擇:大盤漲時,不用太急著分紅,可待手中牛股獲得更多收益;大盤開始回調,則將手中兌現的收益分配掉,免得日後凈值下跌吞噬掉投資者的浮盈。健康分紅的狀態很理想,但如基金公司能從投資者利益出發堅持這樣做,沒有理由不吸引長期追隨者。
選擇基金時,並非分紅越多越好。如果某隻基金投資一個行業一段時間後,覺得行業潛力已充分釋放,需要調整資產配置,這時的分紅才是正常的。在決定是否選擇高分紅基金時,還要了解自己投資基金的目的。有的投資者「養基」的目的就是喜歡這只「基」經常「下蛋」;有的則希望這只「基」長得越大越好。可以肯定的是,是否分紅不應影響投資者究竟買不買某隻基金。因為基金分紅實際是把基金持有人自己的錢給分了,相當於從投資者左邊的口袋拿到右口袋。如果想繼續投資這只基金,還要多一道程序,把錢從右口袋拿回到左口袋,同時還得再交一次申購或贖回費。認為分紅就是沾了便宜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
❿ 投資協議書,有固定分紅,是否合法有效
投資分紅協議書 (範本)如下: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因甲方發展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投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上,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甲方經營項目及范圍
經營項目為開陽縣城關鎮環湖新區金湖灣商業樓愛尚酒吧,經營范圍為酒水、飲料、小吃等。
第二條 投資方式與流程
原則:產權為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每月現金支付利潤分紅。
方式:現金實付
流程:甲乙雙方簽訂《投資分紅協議書》,乙方將資金存入甲方賬戶上,甲方出具收據,執行協議書。
第三條 細則
1、協議期限。協議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投資額,乙方向甲方投入人民幣 元整(¥ 元)。此資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幹涉甲方運營(但乙方擁有賬目、資金用處的監督權、核查權和建議權)。
3、分紅方式:協議期間,甲方以每月利潤的 %按月向乙方現金分紅。
4、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在協議期間,每月擁有酒吧的酒水、小吃等的贈送權利( 牌啤酒 件,小吃 份,果盤 份)。超出部分給與 折優惠,由乙方自行買單。甲乙雙方若參與酒吧工作崗位,享有該崗位所發放的工資福利,並遵守員工守則等相關規定,接受規章制度的獎罰措施。
第四條
1、本協議期為 年,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由甲方向乙方付清分紅,返還乙方全部投資本金人民幣 元整(¥ 元),本協議終止。
2、在協議期內,甲方要求乙方撤資的,甲方需在七天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同時甲方向乙方賠償乙方投資金額的雙倍做為違約金,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期內,乙方自行要求撤資的,撤資須在酒吧營業6個月以後,同時乙方向甲方賠償壹萬元違約金,本協議終止。
4、在任何時候,甲方無法經營或無能力向乙方發放紅利或返還投資本金,乙方有權利分配甲方財產(不超過紅利和投資本金),(人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地震、火災等)。
5、紅利分配從酒吧正式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每月紅利分配應當先支付部分酒吧裝修所欠債務,還款比例由甲乙雙方各占紅利比例的百分比分成計算(到債務還清為止)。同時甲方今後處置酒吧產業,也應該按照比例分給乙方。
6、如乙方在裝修期間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內向甲方付清投資金額,並反悔索要之前付款,甲方可以拒絕,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10000.00元)。
7、若在甲方裝修營業之前乙方未能付清投資金額,乙方將不能享受之前所商議的紅利分成比例,按照壹萬元占酒吧紅利分成的百分之一進行分配。
8、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需以酒吧名義進行貸款或借款的,必須徵得所有投資人的簽字同意,如私自以酒吧名義進行貸款或借款的,所欠債務由貸款人自行承擔,另一方不承擔貸款人所欠債務,並可追究貸款人的違約責任,貸款人違約金為貸款人所欠債務的兩倍,並追究責任方相關法律責任。
9、甲方在經營過程中,若涉及違法的行為,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時間: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