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業績大幅增加公告後股票會漲嗎
會上漲。
上市公司業績好了股價要上漲的原因是上市公司業績好了,說明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強了或者或者扭虧為盈,這樣就可以分派股利和紅利,擁有這支股票的股東收益會增加,收益提高了,對股票需求就會增加,賣家少,買家多,股票可定會上漲了。
股價是指股票的交易價格,與股票的價值是相對的概念。股票價格的真實含義是企業資產的價值。股價=每股收益x市盈率。匯率變動對股價的影響外匯行情與股票價格有密切的聯系。一般來說,如果一國的貨幣是實行加息升值的基本方針,股價便會下跌,一旦其貨幣降息貶值,股價即隨之上漲。所以外匯的行情會帶給股市以很大的影響。
『貳』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應該比照委託理財嗎
民間借貸「資金黑洞」危機顯現,上市公司恐怕也難倖免於難。滬深交易所日前就「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事宜向上市公司發放問卷調查表,要求上市公司填報今年以來所進行的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情況。
數家上市公司證券部負責人表示,在此之前兩市交易所並沒有就上述兩項目專門發出過調查通知。「因為在例行的半年報中,上市公司都需要對這兩個項目進行披露。」一位資深董秘稱,這次的情況調查具有「摸底」的意味。
銀行理財產品
成為摸底重點
2011年的秋天,對於國內企業老闆來說,身邊颳起的「銀根秋風」比三九嚴寒更具殺傷力。面對銀行借貸無門,手握著從資本市場上融來的大量現金,上市公司成了「民間借貸」的重要水源之一。
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熱衷於將閑置資金大量投入理財和貸款行為。針對這種愈演愈烈之勢,來自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相關人士均證實,兩市交易所在上周向上市公司發出了兩份關於「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的在線調查問卷,分別是《關於填報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問卷調查表》和《委託貸款問卷調查表的通知》。
其中,關於委託理財的問卷情況說明,要求上市公司填報從今年1月1日到8月底之間進行的所有委託理財事項。並註明,填報委託理財事項應包括所有的銀行理財產品。
「委託理財資金用途」分為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其他投資品種。這比在半年度業績報告和年報中需披露的委託理財情況更為詳實。另外,委託理財「報酬確定方式」分為「固定收益」、「浮動收益」和「其他」類別。一券商業資深人士認為,「從這種分類可見,監管層關注的是上市公司投資理財產品的資金是否安全。」
而在「委託貸款」調查表中,交易所要求需「逐筆填列」。在填寫「期末委託貸款余額」項時,該數據的計算公式需列明「期初委託貸款余額+期間發生的委託貸款金額-期間收回(償還)的委託貸款金額」。
同時需要在線填報的還包括上市公司是否接受過交易所的處罰。
其實在今年8月底,深交所已經向上市公司發布了最新修訂的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要求上市公司參與各類風險投資時,嚴格做好風險控制並完成信息披露義務。依據該備忘錄,風險投資包括證券投資、房地產投資、礦業權投資、信託產品投資以及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其中,證券投資包括上市公司投資境內外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以股票、利率、匯率及其衍生品種為主要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基本涵蓋了目前上市公司理財的各種途徑。
調查或針對
「曲線信貸」
一分析人士表示,區別於上市公司直接購買金融機構理財產品,「委託理財」就是委託第三方投資機構,進行資本市場的投資。雖然同樣屬於財務性投資,但從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情況來看,由於「委託理財」有第三方機構參與,「因此很多上市公司的委託理財,會投資於具有大額擔保的信託產品。」他說道,這就相當於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有擔保的放貸。
上述董秘說,其實這兩類信息在半年報中是必須披露的,「這次再進行一次情況匯總,個人認為一是為防範已出現的小企業倒閉潮、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等情況向上市公司傳遞的可能性;還有就是受相關監管部門委託進行的行業摸底,同時健全上市公司的徵信檔案資料庫。」
相比半年報披露要求,這次調查問卷要求上市公司在「委託貸款資金投向」中列明資金投入的行業類型,比如「房地產業」。同時還要寫明委託貸款逾期和展期的情況。
「而目前來看,銀監會已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向房地產投放的貸款不得展期。那麼不排除一些房地產公司通過向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獲得展期貸款。」一大型商業銀行信貸部人士說道。
值得關注的是,在2001年至2004年,由於大量證券公司以及投資企業的資金鏈斷裂,使得一大批做委託理財受託人的上市公司血本無歸。現在雖然有了第三方存託管業務,但是新的危機隱患也從證券公司受託機構,轉向了其他一些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的受託機構。
比如不少上市公司大金額的委託理財都投資於「單一信託」。因為區別於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在單一資金信託中,委託人一般占據主導地位,一些項目甚至指定投資對象,當然也有完全委託信託公司操作的。
如陝鼓動力(8.98,0.00,0.00%)在8月23日公告以自有資金13億元購買四款單一信託理財計劃。海螺水泥(19.74,0.00,0.00%)也與國元信託設立2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以及與四川信託設立7.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從「公司為該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來分析,均是採用單一資金信託模式,均不披露具體的投資項目。
但根據現有規定,除非上市公司主動披露,投資者無法知悉具體投資項目,投資資金基本處於體外循環狀態。而一旦發生重大損失,最後來買單的一定還是股東。
查閱上市公司半年報就可以看到,TCL集團(3.84,-0.08,-2.04%)上半年就有4.3億元的資金,以單一資金信託的方式委託專業信託機構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但公司沒有進一步披露投資的具體項目。
委託貸款年利率
已高達24.5%
而拿閑置資金進行「委託貸款」、坐收高收益的上市公司更是不在少數。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至少有70家公司發布了近130份通過銀行委託貸款的公告,總金額近170億元,其中35家上市公司提出的貸款利率高居不下,總金額近100億元。
其中,時代出版(17.12,-0.34,-1.95%)8月30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該上市公司在今年8月23日與交通銀行(6.34,0.02,0.32%)安徽省分行簽署委託貸款總協議,將自有資金6000萬元委託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貸款,委託貸款期1年,委託貸款年利率高達24.5%,按季付息;本次委託貸款以土地為抵押物,股權為質押物。
今年8月,香溢融通(10.88,-0.27,-2.42%)子公司通過寧波銀行(15.09,-0.26,-1.69%)貸給浙江長興眾望物貿公司和長興縣振宇物貿公司的貸款利率均為18%,而今年上半年,其給杭州地產公司東方巨龍和南通麥之香的委託貸款年利率更是高達21.6%,為當時銀行貸款利率6.31%的3.42倍。反觀兩年前,香溢融通委託貸款給杭州現代聯合投資公司時,年利率還僅僅為12%。
除此以外,香溢融通、武漢健民(26.59,-0.37,-1.37%)等公司貸款年利率也超過20%。盡管上市公司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有著合法、公開的平台,但香溢融通、粵水電(7.74,-0.03,-0.39%)、萊茵置業(5.97,0.00,0.00%)等公司相繼出現貸款合同到期,而還款出現問題,導致合同延期6個月至1年不等,讓人不得不對上市公司放貸產生擔憂。
2010年4月30日,ST波導通過交通銀行寧波分行奉化支行向青海中金提供委託貸款9000萬元,月利率千分之13,期限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4日,結果時至5月20日逾期未還。2011年5月23日,香溢融通委託寧波銀行分別貸款給宏業建設集團、台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市宏業混凝土5000萬元、3000萬元、3000萬元3筆委託貸款,均未能如期收回,結果均展期6個月。還有很多上市公司財報披露巨額其他應收款均是由於委託貸款所致。
而對於生產企業而言,面對還未見曙光的宏觀環境,很難支撐起20%的高借貸成本。一旦生產企業支撐不住,那些報表上的固定資產、應收賬款、存貨都難以變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委託貸款的風險均由委託方承擔,也就是說,貸款企業逾期不還款的風險由委託公司自身承擔,銀行沒有義務返還貸款。
但是,上海證券分析師蔡鈞毅表示,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要分兩面看。雖然發生了借貸關系,必然有違約風險存在。「但是在宏觀經濟不好的環境下,非要拿現金去投入主業,在宏觀需求低迷的時候再擴張產能,這也是很畸形的做法。」他提出,如果能夠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比如抵押品的評估性資產占貸款比例較高)進行貸款,是上市公司在經濟低迷時期,不失時機地做出的正確選擇。「當市場環境明朗後,用利息收入再進行行業的兼並收購,也不失為真正的好企業。」
『叄』 為什麼委託買入一支股票後委託狀態一欄一直顯示已申報
股票沒有到報價,當然無法成交,顯示就是已申報。委託買賣的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證券經紀商只是充當買賣者的媒介。投資者委託買賣股票的先決條件是在該公司開立戶頭。
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須通告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住處和工作單位以及證券投資經驗、投資目的和資產狀況等,便於證券經紀商對投資者進行全面的核證。開立戶頭後,便確立了正式的委託代理的法律關系。
這時,投資者即可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股票,經紀商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通過競價,為投資者爭得最優價格成交。完成交易後,經紀商便把交易執行情況通知投資者准備交割。
(3)公司委託理財公告後股票情況擴展閱讀:
委託受理
證券營業部在收到投資者委託後,應對委託人身份、委託內容、委託賣出的實際證券數量及委託買入的實際資金余額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後,才能接受委託。
一、驗證驗證主要對證券委託買賣的合法性和同一性進行審查。驗證的合法性審查包括投資主體的合法性審查和投資程序的合法性審查。
二、審單審單主要是審查委託單的合法性及一致性。證券營業部業務員首先應審查該項委託買賣是否屬於全權委託,包括對買賣證券的品種、數量、價格的決定是否作全權委託。
然後,要審查記名證券是否辦妥過戶手續。對全權委託或記名證券未辦妥過戶手續的委託,證券營業部一律不得受理。
同時,要注意審查委託單上買賣證券代碼與名稱是否一致,有無塗改或字跡不清,委託種類、品種、數量和價格是否適當合理。這些審查都是為了提高成交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三、驗證資金及證券
投資者在買人證券時,證券營業部應查驗投資者是否已按規定存人必需的資金;而在賣出證券時,必須查驗投資者是否有相應的證券。證券營業部審查完畢後,即可在委託單上註明受託時間,由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後,作為正式受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買賣
『肆』 上市公司公告已減持5%股票後,股票大跌,兩周後又出預增500%以上的公告什麼意思
先用少量股票打壓股價。然後在股價低的時候買入持有 持有成本就低了
『伍』 委託理財的常見問題
從業人員全權幫忙買賣股票,合法嗎?
不合法。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持有、買賣股票,為法律所禁止,因此投資者私下全權委託公司從業人員代其買賣股票,因受託人不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在法律上為無效民事行為,雙方均有過錯,因此若有損失,受託的證券公司從業人員能舉證證明其交易指令確下達到場內,交易損失是市場風險所致,損失後果只能由委託的投資者自負。需要說明的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投資者委託,不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所以證券公司對上述雙方無效民事行為並不承擔相應後果。
我可以委託他人代理交易嗎?
可以。
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及交易規定,投資者可委託他人代理其股票交易活動。但是投資者應與委託代理人到證券商處臨櫃辦理授權委託手續,包括訂立授權事項明確的授權委託書,交由券商備案;預留本人印鑒以及本人與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影印件)。投資人在授權有授權有效期內變更或終止授權時,應及時通知券商,並到券商處辦理有關手續。
變更賬號操作者為何應及時告知券商?
由於代理權的授與是基於本人與代理人之間內部基礎法律關系而產生,如委託、僱傭等基礎法律關系,因此代理權的授與必須公知於外,使第三人(如證券營業部)知悉代理人有權代理。否則雖然本人沒有授權但因其行為使第三人(證券部)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仍允許他操作賬戶;也雖然本人變更或終止授權但因未及時告知證券部而使證券部有理由認為代理人其代理權未被變更或未被終止,仍允許他操作賬戶,因此產生的後果仍由本人承受。
因此,投資者變更或終止對代理人授權時,應及時告之證券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發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指引》就有這方面的要求。
『陸』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
對股票價格沒有影響。
『柒』 資產管理公司代客理財(股票和期貨)違法嗎
您好,按規定,只有經過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具備客戶資產管理資質的證券公司,才有權作為受託人訂立金融類委託理財合同。民事受託代為炒股可以,自身不能經營股票、期貨業務 。
『捌』 上市公司公布利好公告後股票是否可以直接封板
不一定。
例如最近有十轉五派五元或以上高送配利好的就沒有直接封板。
『玖』 非公開發行股票對公司有什麼好處為什麼通常公告後會大漲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公司進行融資的另一個主要途徑。說明了股份公司的融資能力和購買股票者對股份公司的認可,以及前景展望良好。一般場外融資金額比較大,很固定。所以會對股份公司的業務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所以一般會出現股價的上漲。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9)公司委託理財公告後股票情況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三十五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拾』 投資者買賣創業板股票,在什麼情況下需要進行信息披露
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或者所持股份已達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投資者每增加或者減少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並在該事項發生之日起3日內發布公告,而在此期間,不能再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另外,針對創業板公司股本較主板公司相對小的特點,《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還規定,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已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其每增加或減少股份數達到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時,相關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委託上市公司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作出公告,公告內容包括股份變動的數量、平均價格、股份變動前後持股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