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幫別人炒股收提成 不違法吧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炒股委託:
委託時必須憑交易密碼或證券賬戶。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證券交易中的合法委託是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這是指股民向證券商下達的委託指令必須指明:
一、股東姓名;
二、資金卡號;
三、買入(或賣出);
四、上海(或深圳);
五、股票名稱;
六、股票代碼;
七、委託價格;
八、委託數量。
並且這一委託只在下達委託的當日有效。股票的簡稱通常為四至三個漢字,股票的代碼為六位數,委託買賣時股票的代碼和簡稱一定要一致。
(1)我幫人做股票理財操作違法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第四十六條,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辦法。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2. 股票可以代客理財么是不是違法的啊
依照我國現有的有關法律規定,代客炒股理財可以通過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進行,或者通過投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研發的理財產品操作。
3. 個人開辦代客理財業務是非法融資嗎合法嗎
這個很常見,很多股票工作室都是代客戶(親戚朋友)管理賬戶,風險共同承擔風險,盈利分成,有的風生水起,互利共贏,也有的不歡而散,推卸責任,反目成仇。對於操盤手,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要有自知之明,量力而行。對於金主,必要要考慮好風險,盈利可喜,萬一虧損,不至於影響到自己正常生活,因為金主盈利與否,關鍵在於操盤手,所以金主必須謹慎的選擇操盤手。希望採納。
4. 代人理財炒股票違法嗎
你好,如果你是從業人員,肯定是違法違規的。
但是如果你是普通人,幫人家投資,只要資金量不大,沒啥問題。
5. 如果一個人請一百多人幫他操盤做股票會違法嗎
有可能會涉嫌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期貨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屬於情節犯罪,即以「情節嚴重」作為其成立的必要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在客觀上雖然實施了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行為,在主觀上也確實出於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節並未達到嚴重的程度,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只屬於證券、期貨市場中一般的違法行為。
6. 求大神幫忙解答: 股票做代客理財的話是不是違法行為呢
依照我國現有的有關法律規定,代客炒股理財可以通過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內方式進行,或者容通過投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研發的理財產品操作。但是注意風險防範。相對的,P2P理財是一種新興的理財方式,
7. 別人替我操作股票,分一定成。有沒有違法
不違法。
當賬戶發生虧損時,推薦方須操盤直至盈利時刻,否則推薦方須賠償虧損。
合作操盤合同: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管理帳戶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授權乙方操盤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2 、約定內容
(1)乙方以信用方式取得甲方帳戶的操作許可權,且乙方承擔操盤的部分風險,甲方授權給乙方合作操盤資金賬戶。
(2)當賬戶盈利時數額相應增加,增加數額為盈利數額,當賬戶發生虧損時數額相應減少,減少數額為虧損數額。
(3)當賬戶發生虧損時,乙方須操盤直至盈利時刻,否則乙方須補足虧損。如果遇到停牌1年以上的股票一切的盈利都屬於甲方,一切的損失也都屬於甲方。
(4)每周五收盤後對當周盈利進行分配,當周盈利的計算方式為:當周五收盤後賬戶總資產減去上周五收盤後賬戶總資產,分配比例為甲方70%,乙方30%,如當周盈利為負則不進行分配。
(5)乙方不得操作ST股、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及其它甲方認為有較高風險的股票。 2.6當賬戶盈利時乙方有權中止合作。
8. 我幫別人炒股票,我屬於個人性質,已與出資人簽訂代理操盤協議書,請問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下面是內容
假如自有效,
我給你計算一下.
假如乙方給你100萬,你三個月內給他賺了20萬,你能分到4萬.
假如虧損10萬,你也要虧損2萬.
與其這樣,你還不如直接自己投資10萬,三個月內賺2成,就能賺2萬.
假如虧損百分之10,你也只虧1萬..
你自己投資10萬做短線進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線股,輕松進場.100萬資金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做短線的時候搶點不好搶..
你簽訂的這個協議,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給他賺了錢,他不給你回報,你只能眼睜睜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給他虧了錢,他憑著這個協議可以找到你賠償..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機構,然後接受銀行託管賬戶..
自己看著辦吧!!
9.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9)我幫人做股票理財操作違法嗎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