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公司理財分紅的賬務處理
我簡單回答下這個財務問題吧:
按照現在主流的財務處理辦法,我估計你回們公司是把對招行的答投資放在 長期投資 裡面處理,再假設你們按照權益法(相對 成本法 而言的)來實施財務處理,這部分的理財收益正常應該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對長期投資的本金進行同步增減,一直到你們全部或者部分的處理掉你們公司的長期投資後,再按照相對比例計入當年的其他利潤。
舉例,你的本金是100萬,截止到今年累計分紅22萬,以前幾年你們都沒有處理,——那麼你需要做的就是:借長期投資 22萬
貸銀行存款 22萬
這樣,明年你們公司賬上的長期投資變為122萬元,
一直到你們打算將這筆投資全部或者部分處理掉的時候,再按當年度相對應的比例計算投資收益(正常情況下有產生負現金流的可能,當然,你已經說明是 保本理財,所以,無論哪一年處理該筆投資,你們的投資收益都是正數)
希望能幫助到你。
也希望給我分數吧,最近在沖等級玩,哈哈。
⑵ 收到利潤分紅的會計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⑶ 收到『長期股權投資』的分紅後,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實際收到「長期股權投資」的現金分紅,應當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會計分錄內為:
借:其他貨幣容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應收股利——XX公司(被投資公司)
二、受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需進行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在除權日註明增加的股數,用於以後反映股份的變化情況。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其核算方法有兩種,分別為成本法和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借方登記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成本以及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等應分享的份額;貸方登記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或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宣告分配股利、利潤應享有的份額等,以及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等應分擔的份額。
參考資料:《初級會計實務》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編
⑷ 幾天後收到理財分紅,這個應該怎樣做分錄
可以選擇咱們的互聯網理財,投資賺取利息,那不叫分紅,拿到收益後,可以進行復投或者提現。每月回本回息的平台比較適合你
⑸ 收到分紅的會計分錄
收到分紅的抄時候最終其實應該是襲:借:銀存
貸:投資收益
(借:銀存
貸:應收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⑹ 收到投資人投資的現金,並參與分紅,會計分錄怎麼做
如果確定是投資,那就變更股權投資協議,
假如原來的股東出讓一部分股份50%給新專股東,按股份計算的比例屬500算入實收資本,多出部分1500計入資本公積,原來股東轉讓的股份款500如果退出就貸庫存現金,如果不退也計入資本公積
借庫存現金2000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500
貸資本公積1500
借實收資本-舊股東500
貸資本公積或現金500
⑺ 股東分紅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股東分紅做的會計分錄:
1、計提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內
貸:容應付股利結轉
2、應付分紅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3、付分紅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現金
擴展文件;《會計資料大全》
⑻ 收到現金股利怎麼做會計分錄
1、企業在來宣告發放前預提現金股利,實自際收到時: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現金股利。
2、企業在宣告發放前未預提現金股利,實際收到時: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企業收到短期投資派發的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應收股利是一級科目。
(8)理財收到分紅如何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有足夠的留存收益;
2、有足夠的現金;
3、有董事會的決定。
⑼ 收到分紅款分紅的會計分錄
①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股利一各股東(B公司分紅款)
②借:應付股利一各股東(B公司分紅款)
貸:銀行存款
⑽ 收到投資分紅怎麼做賬務處理是否還交企業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要交企業所得稅的。
我國現在有兩種所得稅率,一是一般企業25%的所得稅率,即利潤總額中的25%要作為稅收上交國家財政;另外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20%。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當企業的經營條件相當時,所得稅率較低企業的經營效益就要好一些。
(10)理財收到分紅如何做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3、資產減值准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在轉化為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4、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5、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被稅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6、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7、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稅人用於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8、各種贊助支出。
9、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