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是一種復來雜的交自易方式,它具有以下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⒈國債期貨交易不牽涉到債券所有權的轉移,只是轉移與這種所有權有關的價格變化的風險。
⒉國債期貨交易必須在指定的交易場所進行。期貨交易市場以公開化和自由化為宗旨,禁止場外交易和私下對沖。
⒊ 所有的國債期貨合同都是標准化合同。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杠桿交易。
⒋國債期貨交易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
⒌國債期貨交易一般較少發生實物交割現象。
影響因素:
一、重點關注央行的貨幣政策和公開市場操作,國債期貨直接反映市場利率變化,國內存貸款利率不是由市場交易產生,而是由央行規定,所以央行的貨幣政策對於國債期貨價格影響是最重要的。
二、市場資金狀況也值得國債期貨投資者關注,投資者可參照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勢,對國債期貨走勢進行判斷。
三、經濟發展也可以作為投資者的參考。「利率水平本質上是經濟發展對於貨幣的需求程度,經濟發展過快時利率一般將上升,反之經濟低迷時,利率則一般會下降。」張晟暢說。
2. 買國債怎麼買
(1)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對象主要是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無記名式實物券國債的購買是最簡單的。投資者可在發行期內到銷售無記名式國債的各大銀行和證券機構的各個網點,持款填單購買。
(2)憑證式國債的購買:憑證式國債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兌付是通過各大銀行的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的網點以及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辦理。其網點遍布全國城鄉,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購買、兌取需要。
(3)記賬式國債的購買:購買記賬式國債可以到證券公司和試點商業銀行櫃台買賣。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和南京銀行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櫃台交易系統的分支機構。
國債每次發行都可能引發搶購熱潮,所以,在額度有限的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建議市民盡量盡早做好安排,以免買不到。值得一提的是,國債可以提前支取,並且靠檔計息。
國債提前支取的計息情況為:持有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五年期國債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兌取時,需要繳納的手續費為本金的千分之一。
3. 上市國債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原則:與A股相同報價單位:以張(面值100元)為報價單位,即「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價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國債的價格委託買賣單位: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債券賣出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張,債券買入最小申報數量單位、債券回購買賣最小申報數量單位為10張。價格最小變化檔位: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漲跌幅限制:不設漲跌限制申報撮合方式:正式實施國債凈價交易後,將實行凈價申報和凈價撮合成交的方式,並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行情報價: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國債全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申報上限: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萬手(含1萬手)交易方式:T+0,國債現貨交易允許實行回轉交易。即當天買進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當天賣出的債券當天可以買進。競價方式:與A股相同上市首日申報競價規定:深交所上市國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前收盤價(發行價)上下各150元(即15000個價格升降單位),進入連續競價後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後成交價上下各15元(即1500個價格升降單位)。申報價格限制:上市首日後,每次買賣競價申報價格的有效范圍為最近成交價上下各5元(即500個價格升降單位)。證券代碼: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注意事項:
1.記帳式國債的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相同,成交後債權的增減均相應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無記名國債在賣出交易前,投資者必須將無記名國債拿到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託管手續,然後在其所指定的證券商處進行交易。買入無記名國債後,投資者需要時,可通過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提取實物券手續
2.國債現貨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額
3.國債現貨交易實行「T+1」資金清算,投資者與所指定的證券商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手續
4. 我國債券流通市場的交易方式
你好,債券流通市場即二級市場,指投資者在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後,可以轉讓或是專買賣屬債權,使債券變現的市場。
【構成】債券流通市場可以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分為2個市場:
1. 場內交易市場,就是各種證券的交易所,是必須通過專業的經紀人在一個固定的集中的地點公開競價交易,監管嚴密的場所。
2. 場外交易市場,是交易所市場以外的交易市場,有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櫃台市場。
另外,根據交易的品種,債券流通市場可以分為國債流通市場、企業債流通市場、轉換債流通市場等。據交易方式的不同,債券流通市場可以分為現貨交易市場、回購交易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
5. 327國債的現貨市場不發達、市場機制不健全是禍根
重提1995年「327」國債事件,並非僅僅是為了忘卻的紀念。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
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在上海宣告成立,成為中國內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義重大。在歡呼之餘,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國債事件」,「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願中國的金融衍生期貨交易健康成長。
國債期貨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國債由政府發行保證還本付息,風險度小,被稱為「金邊債券」,具有成本低、流動性更強、可信度更高等特點。但是,當時我國國債發行較難,主要靠行政攤派。1992年發行的國庫券,發行一年多後,二級市場的價格最高時只有80多元,連面值都不到。行業管理者發現期貨這個東西不錯,可以提高流動性,推動發行,也比較容易控制,於是奉行「拿來主義」,引進國債期貨交易,在二級市場上可以對此進行做多做空的買賣。
在本質上,這種交易做的只是國債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差額,上下波動的幅度很小。這也正是美國財政部成為國債期貨強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瘋狂流淚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國債期貨交易。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向全社會公眾開放國債期貨交易。「327」是國債期貨合約的代號,對應1992年發行,1995年6月到期兌付的3年期國庫券,該券發行總量是240億元人民幣。
1994年10月以後,人民銀行提高3年期以上儲蓄存款利率和恢復存款保值貼補,國庫券也同樣進行保值貼補,保值貼補率的不確定性為炒作國債期貨提供了空間,大量機構投資者由股市轉入債市,在市場上多空雙方對峙的焦點始終是圍繞對「327」國債品種到期價格的預測,1992年3年期國庫券到期的基礎價格已經確定為128.5元,但到期的預測價格還受到保值貼補率和是否加息的影響,市場對此看法不一,多空雙方在148元附近大規模建倉,導致國債期貨市場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節前,全國開設國債期貨的交易場所陡然增到14家。這種態勢一直延續到1995年,與全國股票市場的低迷的狀態形成鮮明對照,形勢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約的價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國債利率的傳言得到證實,百元面值的「327」國債將按148.50元兌付。一直在「327」品種上與萬國聯手做空的遼國發突然倒戈,改做多頭。「327」國債在1分鍾內竟上漲了2元,10分鍾後共漲了3.77元。327國債每上漲1元,萬國證券就要賠進十幾個億。按照它的持倉量和現行價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將要拿出60億元資金。
毫無疑問,萬國沒有這個能力。其負責人管金生鋌而走險,當日16時22分13秒突然發難,砸出1056萬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幣的國債)賣單,把價位從151.30打到147.50元,使當日開倉的多頭全線爆倉。這個行動令整個市場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盤時的價格來計算,這一天做多的機構,包括像遼國發這樣空翻多的機構都將血本無歸,而萬國不僅能夠擺脫掉危機,並且還可以賺到42億元。
當天夜裡11點,上交所總經理尉文淵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時22分13秒之後的所有「327」品種的交易異常,是無效的,該部分不計入當日結算價、成交量和持倉量的范圍。經過此次調整當日國債成交額為5400億元,當日「327」品種的收盤價為違規前最後簽訂的一筆交易價格151.30元。
萬國證券在劫難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盤價到期交割,萬國賠60億元人民幣;如果按管京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萬國賺42億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盤價平倉,萬國虧16億元。
1995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鑒於中國當時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發出《關於暫停全國范圍內國債期貨交易試點的緊急通知》,開市僅兩年零六個月的國債期貨無奈地劃上了句號。中國第一個金融期貨品種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國家監察部、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都公布了對「327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決定說,「這次事件是一起在國債期貨市場發展過快、交易所監管不嚴和風險控制滯後的情況下,由上海萬國證券公司、遼寧國發(集團)公司引起的國債期貨風波」。1996年4月,萬國不得不與它當年最強勁的競爭對手申銀證券公司合並。
「327」國債參與者如是說:「這個事件對中國期貨業影響實在太大了,經歷過的人一輩子都忘不了。」「327」國債期貨合約上驚心動魄的廝殺,現在說來依然歷歷在目。當時期貨市場管理很亂,國債期貨是十分狂熱的。
貼補率的博弈1994年,國內面臨兩位數的高通脹壓力,銀行儲蓄利率達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國債自然少人問津,當時公布的保值貼補率為8%,而且每月都不斷上升,到12月突破兩位數,受此刺激,「327」國債期貨的價格開始直線上漲。從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漲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漲了20%多。
當時,國債期貨保證金的標準定在2.5%,也就是繳納250萬保證金可以做1億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漲幅度意味著在短短的三個月內,買入者已經有了相當於本金十餘倍的暴利!投資機構能日進千萬,欣喜若狂。當時有這樣一個插曲:某機構客戶代表上午打電話給公司本部,要求再想辦法籌資,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萬進去,但過了一小時後,該客戶電話再次打回本部,告訴那邊說:你那1000萬不用籌了,我這邊剛才已經賺出來了!
「327」國債應該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補貼率,每百元債券到期應兌付132元。與當時的銀行存款利息和通貨膨脹率相比,「327」的回報太低了。
於是從1995年2月初開始,市場上開始傳聞財政部又將提高保值貼補率,「327」國債將會以148元兌付。面對傳聞,市場出現了急劇分化,權傾一時的國內證券界「教父」人物,時任萬國證券總裁管金生認為,宏觀調控三年的三大目標第一條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因此沒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貼補率,而且財政部也沒有必要為此多支付10多億元的利息,使財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觀點代表了當時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們把寶都押在做空上。
這個時候,中國經濟開發總公司開始進場堅定地做多,當時市場上絕大部分的中小散戶和部分機構也做多,他們的看法就是通貨膨脹短期內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貼補肯定會漲,327國債的兌付價也會跟著漲。到當年的2月中旬,「誰是敵人,誰是朋友」,市場界限已經清楚的劃出來了:滿山遍野的散戶和中小機構,跟著「多頭司令」中經開做多;萬國證券和遼國發等一批機構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約每漲跌1元,萬國的賬面上就將浮動4億元的盈虧。有知情者後來評論說,其實這個時候,多空都已經沒有退路了,由對政策預期的差異變成了市場上的資金博弈。
後事之師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規約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國債利率消息剛面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期貨就出現了振幅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許多違規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在「327」國債的前期交易中,萬國證券預期已經形成錯誤,當出現無法彌補的巨額賬面虧損時,乾脆以攪亂市場來收拾殘局。事發後第二天,上交所發出《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頒布了《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國終於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國性效力的國債期貨交易法規。但卻太晚了。
保證金規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極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規定客戶保證金比率是2.5%,深交所規定為1.5%,武漢交易中心規定是1%。保證金水平的設置是期貨風險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證金就能買賣2萬元的國債,這無疑是把操縱者潛在的盈利與風險放大了40倍。這樣偏低的保證金水平與國際通行標准相距甚遠,甚至不如國內當時商品期貨的保證金水平,無疑使市場投機成分更為加大,過度炒作難以避免。
缺乏規范管理和適當的預警監控體系。漲跌停板制度是國際期貨界通行的制度,而事發前上交所根本就沒有採取這種控制價格波動的基本手段,出現上下差價達4元的振幅,交易所沒有預警系統。當時中國國債的現券流通量很小,國債期貨某一品種的可持倉量應與現貨市場流通量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並在電腦撮合系統中設置。從「327」合約在2月23日尾市出現大筆拋單的情況看,交易所顯然對每筆下單缺少實時監控,導致上千萬手空單在幾分鍾之內通過計算機撮合系統成交,擾亂了市場秩序,鑽了市場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以計算機自動撮合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來控制風險,而非「逐筆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絕透支交易。交易所無法用靜態的保證金和前一日的結算價格控制當日動態的價格波動,使得空方主力違規拋出千萬手合約的瘋狂行為得以實現。
監管職責不明確。中國的國債期貨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辦法》頒布前,中國一直沒有在法律上明確國債期貨的主要主管機構。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並參與制定保值貼補率,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審批和例行管理,並制定和公布保值貼補率,證監會負責交易的監管,而各個交易組織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監管。多頭監管導致監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現監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們心中永遠的痛,以至於有段時間一提到期貨人們總會聯想起欺詐、瘋狂和混亂。從1995年到2005年,是中國170餘家期貨企業日子極不好過的11年,監管層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們還將思考多久?還將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澀的「枳」。我們在引入金融創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記了要先打理好這里的監管氣候和土壤,給它一個營養豐富的環境它才能順利成長、恢復本性,否則只能是因發育不良而早夭。
國債期貨的基礎是利率市場化,雖然目前利率市場化的工作已經啟動,但程度還不夠。因此,國債期貨的推出應該等待利率真正市場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6. 到哪些地方能買到國債
以後麻復煩你在債券欄目制問債券的問題。
我國的債券市場分為:
1)銀行間債券市場
2)銀行櫃台市場
3)證券交易市場
由於各種債券所發行的場所不同,所以交易場所也不同。
例如:憑證式國債一般只能夠在銀行櫃台市場買到
很多記帳式國債一般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發行,當然如果財政部同意,也可以到銀行櫃台市場上市交易。
所以,如果你是個人投資人一般只能夠在銀行櫃台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買國債。
而銀行類金融機構一般只能夠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做交易(它不可以去買其它銀行櫃台上的國債)。
7. 債券現貨交易是什麼 什麼是債券現貨交易
債券現貨交易的交易過程
(一)買入債券
可以直接委託證版券商,採用證券賬戶卡申權報買進,買進債券後,證券商就會為投資者列印證券存摺,以後就可以憑證券存摺再行賣出。
(二)賣出債券
對於實物債券,在賣出之前應事先將它交給自己所開戶市的證券結算公司或其在全國各地的代保管處進行集中託管,這一過程也可委託證券商代理,證券商在受到結算公司的記賬通知書後再為列印債券存摺,這時就可以委託該證券商代理賣出他所託管的債券。對於記賬式債券,可以通過在債券發行期認購獲得,然後再委託託管證券商賣出。
8. 國債現貨交易業務如何操作
參考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現貨交易業務操作簡介
9. 國債市場的簡介
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債以來,一直在不斷摸索和改革國債的發行方式。回1991年,我國首次進行了以承購答包銷方式發行國債的試驗,並獲得成功。這標志著我國國債一級市場機制開始形成。1993年,在承購包銷方式的基礎上,我國推出了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19家信譽良好、資金實力雄的金融機構獲准成為首批國債一級自營商。1994年,我國進行國債無紙化發行的嘗試,藉助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與結算網路系統,通過國債一級自營商承購包銷的方式成功地發行了半年期和一年期的國債。1995年,在無紙化發行取得成功的基礎上,引進招標發行方式,以記賬形式,由國債一級自營商採取基數包銷、余額招標的方式成功地發行了一年期國債。1996年,我國國債市場的發展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國債市場的發展以全面走向市場化為基本特色,「發行市場化、品種多樣化、券面無紙化、交易電腦化」的目標基本得到實現。同時,國債的二級市場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形成點面結合的格局,以證券交易所為點,以大量的櫃台交易和場外電話交易為面。國債現貨市場和回購市場的交易價格也日益活躍,成為反映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的重要標尺。
10. 國債在銀行交易和在交易所交易的數量分別是多少
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
所謂國債回購交易,是指資金需求方以所持有的國債現券作為抵押,通過證券交易所向資金供應方借入資金並按期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
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
一、國債回購的參與主體
國債回購交易的主體由融資方和融券方兩個交易主體構成。
融資方是指放棄一定時間內的國債抵押券,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以購回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歸還借入的資金,並按照交易時的市場利率支付利息。在交易時做「買入」申報。融券方是指放棄一定時間內的資金使用權,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國債抵押權,期滿後,以賣出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資金,並按照成交時的市場利率獲取利息收入。在交易時做「賣出」申報。
一筆國債回購交易包括了成交日和到期日的兩次交易,並通過「兩次清算」的方式將回購的兩次交易合並,投資者只需在成交日進行正向交易即可。
二、交易所國債回購的申報規定
1.申報方向:融資方申報「買入」;融券方申報「賣出」;
2.申報賬號:回購交易按席位號進行交易清算,交易申報時可不輸入證券賬號或基金賬號;
3.報價方法:按回購國債每百元資金應收(付)的年收益率報價。報價時,可以省略百分號(%);
4.最小報價變動:0.005或其整數倍;
5.申報單位:以「手」為申報交易單位,1手等於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單位:以面值10萬元(即100手)的標准為最小交易單位;
7.每筆申報限量:最大不得超過1萬手。
三、交易所國債回購品種
目前上海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品種共有9種: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等品種。
四、國債回購標准券和抵押券的規定
凡是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國債現券,均可用作國債回購的抵押券,國債回購一般實行百分之百足額抵押制度,有效控制風險。並且,為方便投資者,實行了「標准券」抵押制度。所謂標准券,是指交易所對回購交易抵押的國債現券,實行標准化管理,即不分券種,統一按照面值及其折算率進行計算成員單位國債回購結算主席位持有的現券量可作為抵押券,也稱為「標准券」。
當前為了維護國債回購參與者的利益,體現市場的公正性,交易所在維持百分之百足額券抵押的原則下,又實行了按照季度調整上市國債現券折算成回購標准券比率的做法,折算後記入回購標准券的比率與該券在上一季度的平均值接近,但低於市值。
在回購融資成交後,因託管數量小於融資數量,後者因賣券行為導致庫存減少,或者因為記賬式國債未經「回購登記」即用作回購抵押,或因國債現券折算後比例下調,等等原因均會造成回購抵押標准券不足。產生這種情況後,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依其清算制度,以「賣空」國債現貨的規定對融資方進行處罰。
第一,扣留「賣空」部分資金;第二,責令三天之內補充實物券;第三,從賣空發生後的第四個交易日起進行強行平倉,由此引起的損失由券商承擔;第四,登記公司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通報批評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