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國債的流程
國債是通過證券經營機構間接發行,投資者購買國債可到證券經營機構購買。國債的品種不同,其購買方式也不同,其中無記名式和憑證式國債的購買手續簡便,記賬式國債的購買手續稍復雜些。
1、憑證式國債:到銀行櫃台購買。持有期間利率不變,利息在本金到期時一次性支付。中途急需用錢,可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或提前支取,但這兩種方法都要承擔一定的費用(貸款利息或提前支取手續費)。由於憑證式國債不能買賣,所以不會產生價格的漲跌。
憑證式國債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兌付是通過各大銀行的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的網點以及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辦理。其網點遍布全國城鄉,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購買、兌取需要。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在發行期間內持款到各網點填單交款,辦理購買事宜。由發行點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其內容包括購買日期、購買人姓名、購買券種、購買金額、身份證件號碼等,填完後交購買者收妥。
辦理手續和銀行定期存款辦理手續類似。憑證式國債以百元為起點整數發售,按面值購買。發行期過後,對於客戶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可由指定的經辦機構在控制指標內繼續向社會發售。投資者在發行期後購買時,銀行將重新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投資者購買時仍按面值購買。購買日即為起息日。兌付時按實際持有天數、按相應檔次利率計付利息(利息計算到到期時兌付期的最後一日)。
2、記帳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是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以記賬的方式辦理發行。投資者購買記賬式國債必須在交易所開立證券賬戶或國債專用賬戶,並委託證券機構代理進行。因此,投資者必須擁有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賬戶,並在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資金賬戶才能購買記賬式國債。
⑴到證券公司辦理證券帳戶或國債帳戶,然後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購買證券市場交易的國債品種。持有期間利息按發行時確定的利率計算。由於記帳式國債在到期前可自由買賣,買賣價格受供需情況、市場利率等因素的影響,會有所波動。
⑵到工、農、中、建四大銀行櫃台辦理國債帳戶開戶手續和借記卡開卡手續(如已有借記卡可免該步驟),然後通過銀行國債交易系統購買國債。利息及價格變動等情況同⑴
3、深交所申購國債有以下步驟:
(1)投資者認購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發行的國債需經過證券商委託;
(2)投資者認購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發行的國債需通過深、滬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進行;
(3)深市掛牌國債的申購代碼為分銷證券商的代碼,並不是證券的上市代碼。例如,2001年記帳式(十五期)國債上網發行申購代碼101620指「長城證券」掛牌分銷的國債,即投資者作為買方認購的是「長城證券」作為國債賣方的當期國債。每次上網發行公布的申購代碼有許多個,投資者可以任選一個。認購成功後,在上市前此代碼自動轉換成正式的上市代碼,如101620轉為100115。
(4)上網申購發行的國債申報數量以「張」為單位(以人民幣100元面額為1張)。
(5)採用掛牌分銷方式認購國債的委託、成交、清算等手續均按交易所業務規則辦理。
(6)投資者辦理交易所上網發行國債的認購手續時不需繳納手續費用。
(7)投資者通過場內認購的國債,其債權由交易所所屬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直接記錄在其「證券帳戶」或「基金帳戶」內,待該國債發行期結束後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資者通過場外認購的國債,必須指定一個證券商辦理國債的託管手續,並待該國債發行期結束上市後,方可委託該證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場上進行國債現貨交易。
4、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
無記名式國債的購買對象主要是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無記名式實物券國債的購買是最簡單的。投資者可在發行期內到銷售無記名式國債的各大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和證券機構的各個網點,持款填單購買。無記名式國債的面值種類一般為100元、500元、1000元等。
⑵ 發行國債有什麼效果,發行國債的程序
國債有以下作用:
(1)彌補財政赤字。發行國債是一種自願、有償、靈活的方式,國債發行只涉及資金使用權的讓渡,是對社會資金和國民收入的一種臨時分配,流通中的貨幣總量沒有改變,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需求總量,不會導致通貨膨脹,有利於供求平衡。用發行國債籌集的資金彌補財政赤字,是各個國家的通常做法。
(2)籌集建設資金。發行國債籌集建設資金、擴大建設規模是國債的主要目的。國家通過發行國債,可以有效地集中數額巨大的建設資金,加快經濟發展的速度。
(3)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國家通過國債的發行,可以靈活、有效地執行不同時期的宏觀經濟政策,促使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4)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利用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統投入或撤走准備金,來調節信用規模、貨幣供應量和利率,以實現其金融控制和調節的活動。
公開市場業務作為中央銀行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債的主要功能是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提供理想的工具,國債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是藉助於公開市場操作而間接地發揮出來的。
有的人認為,國債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最佳連接點。近幾年,我國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拉動效應是明顯的,但財政政策本身不會改變社會的貨幣供給規模,因而從貨幣供給決定總需求這一基本角度考慮,財政政策對總需求的長期拉動效應有限。因此,我國央行應加強公開市場操作,使貨幣供給規模維持在適度的水平上,以便從根本上對總需求產生長期影響。
國債作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最佳連接點,一方面加大發行國債力度是擴張性財政政策的主要手段,是國家彌補財政赤字和籌集建設資金的直接途徑;另一方面,隨著國債余額規模的快速上升、國債期限和品種的多樣化和記賬式國債在國債余額中比例的提高,為中央銀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創造了條件。因此,今後我國政府在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過程中,如果能控制好國債的發行規模和節奏,設計好國債的品種和期限,同時加強公開市場操作,將會收到一箭雙雕的功效。
有的人認為,巨額國債有益於經濟發展。負債搞建設有利於經濟的超前發展,而不是經濟的衰退。債務規模較大不可怕,只要把借來的錢花在生產建設方面,實實在在地推動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債務就不會成為沉重的負擔
⑶ 債券發行過程是什麼樣的
公司債券發行程序:
發行公司債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3)債券的利率;(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凈資產額;(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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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銀行發行債券的流程是什麼
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一般向發改委報備審批,批准後然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後期可以通過轉託管到交易所市場。具體的 可以去今日英才網校聽下有關課程,講述的很仔細全面
⑸ 長期債券發行流程
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債券發行應採取短期、中期、長期債券相結合的原則,合回理分布答各年應償還債務本金和利息,分散需支付額度,避免集中償還債務帶來的壓力及風險。應科學把握地方政府債券投向。地方政府債券是以地方政府為借債主體,由財政部發行、地方財政償還,其本質是提前使用的財政資金,因此其使用方向也應遵守財政資金的支出原則,按照公共財政改革框架,不能投向競爭性、市場性項目。應確保地方政府債券償還,由於地方債券投向更多的是產生社會效益而非經濟效益,也就很難依靠項目自身收益來償還債務,所以,各地方財政應該在發債之初就做好還債的計劃。應該及時調整預算,將當年應付利息及本金列入預算,做到早有準備。
⑹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抄券應當以單項政襲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
⑺ 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是什麼
①制復訂發行計劃和發行章程制。
即對本次債券發行的目的、實施內容等進行規劃和部署。
②董事會決議。
公司債發行計劃和發行章程需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才有效。
③評定信用等級。
證券評級機構從本利支付可靠度和信用度兩個方面對發行者的債券評定等級。
④提出發行申請。
發行債券都需經國家證券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發行。
⑤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公募發行債券時,發行公司選擇承銷機構幫助發行。
⑥簽訂信託合同。
在發行抵押公司債券時,發行公司必須與受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
⑦發布發行公告。
發行公司應以公告形式公布發行內容。
⑧認購人應募交割。
在募集期間,應募人在規定的期間認購人繳納債券價款,發行公司則交割認購人的債券,進行錢券兩清的了結。
⑨發行總結。
⑻ 請問發行債券有哪些具體步驟
看看如下網上摘錄就清楚啦: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包括發行金額、票面金額、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稅收效應以及有無擔保等項內容。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市場債券發行市場--一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發行一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發行市場主要由發行者、認購者和委託承銷機構組成。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只要具備發行資格,不管是國家、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還是公司、企業和其他法人,都可以通過發行債券來借錢。認購者就是我們投資的人,主要有社會公眾團體、企事業法人、證券經營機構、非盈利性機構、外國企事業機構和我們的家庭或個人。委託承銷機構就是代發行人辦理債券發行和銷售業務的中介人,主要有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等等。債券的發行方式有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和承購包銷三種。
國債發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出售的標准來看,有直接發行與間接發行之分,其中間接發行又包括代銷、承購包銷、招標發行和拍賣發行四種方式。
直接發行,一般指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將國債券定向發行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也稱定向私募發行,採取這種推銷方式發行的國債數額一般不太大。而作為國家財政部每次國債發行額較大,如美國每星期僅中長期國債就發行100億美元,我國每次發行的國債至少也達上百億元人民幣,僅靠發行主體直接推銷巨額國債有一定難度,因此使用該種發行方式較為少見。
代銷方式,指由國債發行體委託代銷者代為向社會出售債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銷者的網點,但因代銷者只是按預定的發行條件,於約定日期內代為推銷,代銷期終止,若有未銷出余額,全部退給發行主體,代銷者不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因此,代銷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1)不能保證按當時的供求情況形成合理的發行條件;
(2)推銷效率難盡人意;
(3)發行期較長,因為有預約推銷期的限制。
所以,代銷發行僅適用於證券市場不發達、金融市場秩序不良、機構投資者缺乏承銷條件和積極性的情況。
承購包銷發行方式,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額均由承銷者包購。這種發行方式的特徵是:(1)承購包銷的初衷是要求承銷者向社會再出售,發行條件的確定,由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與承銷團達成協議,一切承購手續完成後,國債方能與投資者見面,因而承銷者是作為發行主體與投資者間的媒介而存在的;(2)承購包銷是用經濟手段發行國債的標志,並可用招標方式決定發行條件,是國債發行轉向市場化的一種形式。
公開招標發行方式,指作為國債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向大宗機構投資者招標,投資者中標認購後,沒有再向社會銷售的義務,因而中標者即為國債認購者,當然中標者也可以按一定價格向社會再行出售。相對承購包銷發行方式,公開招標發行不僅實現了發行者與投資者的直接見面,減少了中間環節,而且使競爭和其他市場機制通過投資者對發行條件的自主選擇投標而得以充分體現,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發行條件,也有利於縮短發行期限,提高市場效率,降低發行體的發行成本,是國債發行方式市場化的進一步加深。
拍賣發行方式,指在拍賣市場上,按照例行的經常性的拍賣方式和程序,由發行主體主持,公開向投資者拍賣國債,完全由市場決定國債發行價格與利率。國債的拍賣發行實際是在公開招標發行基礎上更加市場化的做法,是國債發行市場高度發展的標志。由於該種發行方式更加科學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的國債發行多採用這種形式。
實際上,不管是什麼方式對投資者來說都不重要,在發行市場上認購國債還是需要繳納手續費。
債券交易市場--二級市場的概述及分類債券交易二級市場概述及分類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債券流通市場又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一)證券交易所
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我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債券所形成的市場,就是場內交易市場,這種市場組織形式是債券流通市場的較為規范的形式,交易所作為債券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不參加債券的買賣和價格的決定,只是為債券買賣雙方創造條件,提供服務,並進行監管。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
(二)櫃台市場
為場外交易市場的主體。許多證券經營機構都設有專門的證券櫃台,通過櫃台進行債券買賣。在櫃台交易市場中,證券經營機構既是交易的組織者,又是交易的參與者,此外,場外交易市場還包括銀行間交易市場,以及一些機構投資者通過電話、電腦等通訊手段形成的市場等。目前,我國債券流通市場由三部分組成,即滬深證券交易所市場、銀行間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櫃台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