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買電子式儲蓄國債,用的是建行的網上銀行,但開戶分行沒有此項業務,該怎麼辦
一定要到櫃台購買, 購買儲蓄國債前需要先開通好證券賬戶, 先存入要買的款, 建行網上是買不到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⑵ 2011年6月儲蓄國債發行時間
今年上半年除了5月10日後還有一期是6月10日的.你可以到工,農,中,建等國有大回銀行答去買,因為額度太少以及各銀行網點太多,你可以考慮到大一點的中心支行或者理財中心去買.
品種 發行時間 期限 付息方式
儲蓄國債(憑證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 3年、5年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儲蓄國債(電子式) 6月10日至6月30日 3年 按年付息
⑶ 招行8點半才開門,搶購儲蓄式國債是不是基本沒戲
我在北京藍旗營工行買的國債,那裡的大堂女經理服務真好,提版前30分鍾開門後,她安權排了5個窗口,女經理親自叫號,5個顧客辦理時,經理就把第六位顧客叫到身邊等待,一點也不耽誤時間,大家提前填好單子,井然有序,快速地進行。我7點去排隊,拿的是32號,(好多老人家都是9日晚上6點就來排了一夜的隊)以為沒希望買到國債,沒想到很快就買到了5年期的國債。那天去排隊買國債的人都買到了,大家都狠開心。嗯,找個機會得去表揚一下那位女經理。
⑷ 買國債3年期,有事2個月取能取嗎
若通過招行購買的國債,分以下三類:
1.記賬式國債賣出:可通過我行櫃台、個人網上內銀行容、電話銀行賣出記賬式國債
2.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非託管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
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到櫃台辦理,如代辦,需同時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
支取方式為「憑密碼」的非託管國債,可在全行任意網點辦理提前兌付;支取方式為「無限制」的非託管國債,只能在當時購買國債的支行辦理。
3.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兌取:請提供借記卡或存摺及有效身份證明在招行任意網點辦理。若代辦,需同時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⑸ 在同一銀行買的國債可以在不同的支行提取嗎
你好,
可以的,只要在所屬銀行當地營業網點就可以支取
對回答感到滿意,
請採納,
謝謝。
⑹ 憑證式國債怎麼買
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
紙質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郵政儲蓄櫃檯面向社會發專行,主要屬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掛失,雖然不能上市流通,但總體而言不失為一種既安全、又靈活、收益適中的投資方式,是集國債和儲蓄的優點為一體的投資品種,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6)支行儲蓄國債擴展閱讀:
紙質憑證式國債到期後,需投資者前往承銷機構網點辦理兌付事宜,逾期不加計利息。而電子記賬憑國債到期後,用戶可通過網銀中的「國債兌付」完成兌付事宜,逾期不加計利息。這種靈活的計息方式,增強了國債作為投資品種的競爭力。
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購買憑證式國債不失為一種既安全、又靈活、收益適中的理想的投資方式,是集國債和儲蓄的優點於一體的投資品種。憑證式國債可就近到銀行各儲蓄網點購買。
⑺ 每個銀行(分行)都可以發行國債嗎
是的,只是份額不同.
⑻ 如何在網上購買國債,為什麼銀行里都買不到國債.
四大國有銀行、以及招行等大銀行,可以通過其網上銀行購買記賬式國債。另外回,在發行期內可以通過銀答行、郵政儲蓄網點購買憑證式和儲蓄國債。
網上購買,需要到銀行營業櫃台開通網銀賬戶,以及國債賬戶;個人建議:買國債最好買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這兩國債的利率相對比記賬式國債高,而且比同期銀行定期儲蓄利率高,明天就有發行。
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3日發行2011年憑證式(三期)國債,其中1年期票面年利率3.85%;3年期票面年利率5.58%;5年期票面年利率6.15%。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營業網點購買。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
⑼ 憑證式國債年利息是到銀行辦理還是自動轉
國債分為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電子式)三種:
憑證式:到期兌付:憑證式國債回從購買之日起計答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不扣利息稅,逾期不加計利息。
提前兌付:應計利息=提前兌付本金*提前兌付分檔利率*(自起息日對月對日計算的整年數+不足整年的剩餘天數/當年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到兌付:
託管式:我行系統在到期日自動將國債兌付,並將兌付國債的本息一次性結轉至借記卡活期結算戶中。
非託管式:可在其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後兌付,但是只能到櫃台辦理,允許代辦。
支取方式為「憑密碼」的非託管國債,可在全行任意網點辦理到期兌付;支取方式為「無限制」的非託管國債,只能在當時購買國債的支行辦理。
溫馨提示:
此處「開戶行」是指購買憑證式國債的網點。
⑽ 2012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財政部公布是幾點開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1,國債代碼:121701,以下簡稱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國債簡稱:12儲蓄02,國債代碼:121702,以下簡稱第二期),現就第一期和第二期(以下簡稱兩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
(一)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500億元。第一期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5.58%,最大發行額為35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6.15%,最大發行額為150億元。兩期國債發行期均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別於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二)兩期國債發行對象為個人投資者,單一賬戶每期最高購買限額為500萬元。
(三)兩期國債由38家2012-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各承銷團成員)代銷,發行期結束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兩期國債基本代銷額度均為各期最大發行額的70%,剩餘額度為機動代銷額度。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比例詳見附件。
(四)發行期內,各承銷團成員可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債登記公司)櫃台中心系統連線,分別申請兩期國債的機動代銷額度,機動代銷額度的申請時間為發行期每日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申請機動代銷額度的單筆上限為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的10%,同一期國債兩次申請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少於1分鍾。如遇通訊故障,可以採用手工應急的方式通過國債登記公司申請額度。各承銷團成員應根據實際銷售進度情況合理申請機動代銷額度。
(五)每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先基本代銷額度後機動代銷額度的順序計算當日實際銷售量,並將已經申請到但尚未售出的機動代銷額度全部退回櫃台中心系統。每日退回機動代銷額度數須手工和國債登記公司進行核對。如果某承銷團成員日終退回某一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超過其該期國債單筆機動代銷額度申請上限的70%,次日自動停止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一天,如果同一發行期內兩次出現此類行為,自動取消其申請該期國債機動代銷額度的權利。
(六)2012年3月15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額度與國債登記公司核對一致後全部調減為零。調減出的基本代銷額度全部轉為機動代銷額度,自2012年3月16日起接受各承銷團成員申請。
(七)公告公布日至發行開始前一日,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取消發行。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該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停止發行,發行剩餘額度由財政部收回。
(八)兩期國債手續費均為發行面值的4.225‰,分配比例為:各承銷團成員4‰,國債登記公司0.15‰,中國人民銀行0.075‰。中國人民銀行手續費納入2012年部門預算,專款專用。
二、提前兌取
(一)投資者提前兌取兩期國債,各承銷團成員可向投資者收取提前兌取本金額1‰的提前兌取手續費。
(二)從2012年3月10日開始計算,持有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60天利息。
(三)付息日和到期日前7個法定工作日起停止辦理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等一切與債權轉移相關的業務,付息日恢復辦理。
三、債權託管
(一)兩期國債實行電話復核查詢下的二級託管體制。國債登記公司應通過債權復核查詢電話(400-666-5000)為投資者提供截至上一日的國債余額查詢服務。
(二)兩期國債個人債權託管賬戶實行實名制,具體辦法比照《個人存款實名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5號)。
(三)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債權數據的交換和核對工作,保證各自債權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資金清算
(一)兩期國債的發行款項分兩次上繳中央總金庫,繳款日期以到賬日為准,3月10日-3月18日的發行款於3月19日上繳,3月19日-3月23日的發行款於3月26日上繳,匯款用途欄內應註明機構代碼(機構代碼見附件)。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行:國家金庫總庫
支付系統行號(同接受行行號):011100099992
第一期繳款賬號:277—12401
第二期繳款賬號:277—12402
國債發行款通過支付系統匯劃時,應使用CMT100格式報文(匯兌支付報文)。報文中「匯款人名稱」欄應填寫國債繳款人名稱及機構代碼;「業務種類」為「50」;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需註明債券名稱及繳款批次。例: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第一次)。
(二)兩期國債提前兌取資金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與各承銷團成員採取定期清算方式,每月兩次,即:投資者提前兌取,各承銷團成員暫時墊付當期發生的兌付資金,並於每月15日和最後一日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清算。如兩期國債某個業務截止日不是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日,則各承銷團成員與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間增加一次以該業務截止日為清算日的提前兌取資金一級清算,有關規則參照定期清算。
五、報表統計
發行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應於規定的報表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財政部內網系統或通過傳真方式,向財政部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分支行的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規定的報送日為: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各規定報送的累計發行數據截止日分別為:3月10日,3月16日,3月23日。如某一期國債發行工作在上一個報送日前已經完成,後續報表無須重復報送。
聯系人:閻慧
郵箱地址:「CN=閻慧/OU=國庫支付中心/O=MOF@MOF」
電 話:(010)68552268
傳 真:(010)68552232
發行期間,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應於規定報送日下午3:00前,利用中國人民銀行NOTES電子郵件系統或傳真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報送轄區內各承銷團成員兩期國債累計發行數額。報送的有關規定同財政系統。
聯系人:張宏
郵箱地址:「$國庫局國債管理」
電 話:(010)66194065
傳 真:(010)66016442
國債登記公司應按照要求為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監控終端系統提供相關債權變動總量信息。
六、其他相關事宜
(一)國債登記公司和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本文件有關規定在各自系統完成債券參數注冊,維護好系統工作參數,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二)各承銷團成員應在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全部地區和網點開辦國債發售業務。
(三)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要做好國債的宣傳和咨詢工作。各銷售網點在發行前和發行中均須以明顯標志明示本網點代理銷售國債,並配備專職人員對投資者提供現場咨詢服務,銷售結束時也須及時公示。
(四)各承銷團成員發行期內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的時間統一為8:30—16:30,各承銷團成員可根據各地網點實際營業時間推遲開始時間或提前結束時間,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其他業務的營業時間以各承銷團成員的實際營業時間為准。
(五)各承銷團成員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相關工作人員國債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精心組織國債銷售,盡力滿足投資者需求,同時保證國債銷售合理有序,不得提前預約銷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特定投資者(包括VIP客戶)優先出售。
(六)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2006]291號)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貸款業務。
各地財政廳局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內兩期國債銷售的監管工作,積極宣傳,認真檢查,保證兩期國債順利發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09]73號)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布實施<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中債字[2009]51號)有關規定執行。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