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中國還要發國債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B. 國債是什麼意思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內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容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中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C. 國債是什麼意思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彌補財政赤字而發行赤字國債。
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
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3)國債原來是這么回事擴展閱讀:
公債與國債的區別
公債:公債是政府依據認用原則獲取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政活動。在同代各國大都在法律中規定:當政府在確有必要時,有權以債務人的身份向個人、企業、社會團體、金融機構以及他國政府借款。
借款形式的收入是政府的債務收入,同時也是政府的一種負債,政府必須按借款時的約定方式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因此,在整個公債活動中,形成了政府與公債持有者之間穩定的債權債務關系。
一般而言,這種關系是一種雙方自願的交易關系,這完全不同於稅收所反映的政府向納稅人單方面進行的強制性與無償性的徵收所形成的征納關系。
國債:公債有時也稱為國債,在法律不允許地方政府借債的國家,這兩個概念是一致的,即都是指中央政府的借債。但在允許地方政府借債的國家,一般只把中央政府的借債稱為國債,而地方政府的借債只能稱為公債或地方債。
所以,公債=國債+地方債券(法律允許前提下)
D. 國債是怎麼玩的
您好,據我所知
國債
又稱公債,國家公債的簡稱,是政府舉借的債務,它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和滿足其履行職能的需要,在有償條件下,籌集財政資金時形式的國家債務,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
定義:
所謂國債就是國家借的債,即國家債券,它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書面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帳式三種。
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己決定。
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所謂長短中期是比較而言的,沒有絕對的標准。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將一期以下的稱為短期國債,10年期以上的稱為長期國債,期限界於兩者的稱為中期國債。以籌措和發行的性質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強制國債和自由國債。
以籌措和發行的地域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內債和外債。所謂內債,是國家在本國的借款和發行的債券。所謂外債,是指國家向其他國家政府、銀行、國際金融組織的借款。以債券的流動性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可出售國債和不可出售國債。國家的借款是不能轉讓的,只有債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中國的國債稱為國庫券,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相對其它債券,其信譽度非常高,一般屬於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的債券。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記帳式三種。
國債
國債由政府發行保證還本付息,風險度小,被稱為「金邊債券」,具有成本低、流動性更強、可信度更高等特點;在國債二極市場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國債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差額,上下波動的幅度很小。
國債種類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帳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帳式國債這一品種。記帳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 1.記帳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 4.記帳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帳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帳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帳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後兩者中記帳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帳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國債發行的四種方式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國債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交所的有關規定,深市國債現貨傭金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1‰;國債現貨經手費為100萬以下(含100萬)每筆0.1元;100萬以上每筆10元。其中傭金由會員單位收取,經手費由交易所收取。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帳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E. 什麼是國債國家為什麼要發行國債
您好,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專過向社會屬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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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國債的本質,國家為什麼發國債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有利息的!
國家發行國債的原因,主要是用來調節貨幣流通量的。
國債發行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是政府籌集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內需.另一種用途就是政府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目的在於調節市場上的資金量,對於西方國家來說,第二種意義更大,當市場上的錢太多的時候,政府通過發行國債來收集市場上的資金以防止通貨膨脹,調節利率.
這是我國發行國債和其他國家的比較:一、我國現行的國債發行方式。(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即「是什麼」。
二、國際主要的國債發行方式。
三、我國與國際發行方式的利弊比較。即「存在什麼問題」。
四、如何改進。即「解決問題」。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日子越過越富裕,余錢剩米多了,就會想著去投資,於是有炒股的、做期貨的,集郵的,搞藝術品收藏的等等,投資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在諸種投資方式中,國債可說是一枝獨秀,倍受投資者青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財大氣粗,政府決不會有借無還。投資國債不僅風險小,而且收益又比銀行儲蓄高。因此,國債被譽為"金邊債券"。
私人之間的借債,程序比較簡單。往往找一個公證人或擔保人,借貸雙方立個字據,一手簽字蓋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國債則復雜得多,它必須通過國債市場,才能流入投資者手中。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中央財政通過該市場,將新發行的國債銷售給資金比較雄厚的投資者。與國債發行市場對應的,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打個比方,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那些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再將手中的國債轉讓、出售給更多的中小投資者。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
在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幾經變遷。上個世紀80年代,採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攤派發行國債。到了90年代初,便改為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代銷發行與直接發行正好相反,財政部委託代銷者負責國債的銷售。我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運用過這種方式。至於承購包銷,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宗機構投資者,先承購國債,只有包銷出去以後,才能獲利。倘若銷售出了問題,那麼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承購包銷成為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事實上,不僅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從國債開始發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過,在不同時期,人們對規則的理解各不相同。隨著國債發行在各國實踐的深入,很多舊的原則不再適用。而有些原則,卻經過反復考驗,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可。以景氣發行原則為例,它是指發行國債,要根據社會經濟狀況,確保經濟的景氣,也就是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就要求國債發行者審時度勢,相機抉擇。例如,經濟萎縮低迷,需要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時,短期國債就要披掛上陣,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難理解: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能在較短時間內籌集更多的資金,就如冬天裡點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於經濟快速回升。相反,經濟過熱時,長期國債就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無疑將減弱貨幣的流動性,對於"發燒"的經濟,正如夏日裡的清涼飲品,消熱解渴,靜氣安神。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們借錢,總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償還,才好意思開口。國家向百姓借錢,發行國債,也是一樣。在對國債規模的管理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採取的是國債余額限額管理,這意味著,國會負責審定一段較長時期的國債余額限額,只要不超過限額,國會對國債發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額內,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確定每一年度的發行規模。當然,如果國債余額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額的話,那麼國會就出手干預。這很像巡警的風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紀守法,你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違反交通法規,或逆行,或闖紅燈,巡警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你面前,懲治你。
在我國,對國債發行規模,實行年度額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國債發行計劃,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編制,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是編制國債發行計劃的主要依據。這個計劃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劃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內,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政府無權隨意為之,必須像修改法律法規一樣,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經其審議批准後才能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
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
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
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
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希望採納
G. 327國債是怎麼回事
「327」國債期貨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發行的三年期國庫券,該券發行總量為240億,1995年6月到期兌付,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貼補率,但財政部是否對之實行保值貼補,並不確定。1995年2月後,其價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間徘徊,但隨著對財政部是否實行保值貼補的猜測和分歧,「327」國債期貨價格發生大幅變動。以萬國證券公司為代表的空方主力認為1995年1月起通貨膨脹已見頂回落,不會貼息,堅決做空,而其對手方中經開則依據物價翹尾、周邊市場「327」品種價格普遍高於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財政部決策動向等因素,堅決做多,不斷推升價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種上聯合做空的遼寧國發(集團)有限公司搶先得知「327」貼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為做多,使得「327」品種在一分鍾內上漲2元,十分鍾內上漲3.77元。做空主力萬國證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當時的持倉量和價位,一旦期貨合約到期,履行交割義務,其虧損高達60多億元。為維護自己利益,「327」合約空方主力在148.50價位封盤失敗後,在交易結束前最後8分鍾,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萬手、價值1400億元的巨量空單,將價格打壓至147.50元收盤,使「327」合約暴跌3.8元,並使當日開倉的多頭全線爆倉,造成了傳媒所稱的「中國的巴林事件」。
「327」國債交易中的異常情況,震驚了證券市場。事發當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關各方緊急磋商,最終權衡利弊,確認空方主力惡意違規,宣布最後8分鍾所有的「327」品種期貨交易無效,各會員之間實行協議平倉。
H. 為什麼要買國債,有什麼作用
國債被認抄為是無風險收襲益證券,投資國債等於持有無風險收益證券。中國的存款有國家保證,不受銀行經營失敗影響,而國外的存款保險有額度限制。比如,美國只對10萬以下的存款絕對賠付,超過10萬的部分,如果銀行破產,可能無法得到全額清償。另一方面,國債是流動性最好的證券投資產品,任何股票和其他債券都無法和國債的流動性相提並論。而且,國債是央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對象證券,因此,國債的收益率也就成為了自由市場中的市場利率,因此意義也很重大。
I. 國家那麼有錢,為什麼還要發行國債呢
這個問題不是幾句話能解決的。
國家發行國債並不都因為資金周轉困難,國債有一定的經濟效應和政治功能。
如果在經濟蕭條,稅收收入減少,尤其是實行累進稅制時發行國債,國債利息支付保持在一定的水平,這樣對消費需求會起維護的作用。再繁榮時期,稅收收入會比國民收入增長快,而國債的利息收入是一定的,這樣又會起到抑制消費需求的作用。
這個影響面只是國債發行中經濟效應的一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