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國債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分別的利弊!
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
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回含了排它意答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B. 關於考題國債招標發行方式中的荷蘭式招標和美式招標實際操作及含義理解
荷蘭式招標:「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是我國國債公開招標發行採用的主要方式。當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美國式招標:「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C. 債券銷售主要招標方式的具體區別是怎樣的
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招標):
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
美國式招標(多種價格招標):
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混合式國債招標方式
國債一級市場又有創新。財政部國庫支付局日前發出通知,擬推出多種價格(混合式)國債招標方式,以促進國債的合理定價,充分發揮國債招投標的價格發現作用。
財政部的設計方案顯示,當國債招標的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中標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票面利率承銷當期國債;中標利率高於票面利率10%(含)以內的標位,按各自中標利率承銷當期國債,中標利率高於票面利率10%(不含)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以中標數量為權重計算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中標價格高於或等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的標位,按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中標價格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10%(含)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中標價格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10%(不含)以下的標位,全部落標。基本承銷額按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或價格承銷。
關於投標標位的限定,方案設計為:允許各標位不連續投標;各投標人最高、最低投標標位差,應控制在規定的標位數量之內。例如,規定最大投標標位差為20個標位,標位變動幅度為0.01%,而某機構最低投標標位為3.01%時,則該機構最高投標標位為3. 20%,並可以在3.01%至3. 20%之間不連續多次投標。
目前,財政部的方案正在徵求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意見。
D. 為什麼發行國債還要招標
我通俗點講吧抄!國債分銷是通襲過銀行,個人投資者買國債都是通過銀行購買,同時一些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他們也需要買國債進行資產配置。這樣財政部發行的國債就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怎麼辦?就只有通過招標,誰出的價錢最好就賣給誰多一點,當然國債的特殊性,其招標標的將分為利率、利差和價格三種。比如標的是國債利率,既按各個機構出的國債利率的高低進行招標。如果甲銀行標出的利率是年利率5%,乙銀行出4.5%,那麼財政部就會把國債賣給乙銀行,因為乙銀行給出的利率低於甲銀行,意味著財政部每年支付給乙銀行的要比給甲銀行的利息少0.5%,如果賣出的國債是10億元,那麼財政部就每年少支付5000000元=10億*0.5%。
最後,乙銀行把投標買來的國債又轉賣給個人投資者,賺取手續費,如果該銀行資產雄厚,它也可以不賣出來,自己獨享這個利息收入,例如一些記帳式國債。
E. 國債的特點有哪些
國債的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安全性高。由於國債是中央政府發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國權力的象徵,所以發行者具有一國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風險較小,投資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動性強,變現容易。由於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國債的發行額十分龐大,發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個十分發達的二級市場,發達的二級市場客觀地為國債的自由買賣和轉讓帶來了方便。使國債的流動性增強,變現較為容易。
可以享受許多免稅待遇。大多數國家規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與購買其它收益證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我國在1999年11月起開始徵收20%利息稅,但各類債券交易仍然享受免稅政策。
能滿足不同的團體、金融機構及個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現是國債廣泛地被用於抵押和保證,在許多交易發生時,國債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的保證,此外還可以用國債擔保獲取貸款等。
低利率。由於國債的還本付息由國家做保證,在所有債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資風險最小,固其利率也較其它債券低。
是政府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縮市場貨幣量,進而實現對宏觀需求的調節。
F. 國債的特點
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內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容債務關系。國債由國家發行,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G. 國債法的有哪些特點
國債法,是指調整國債在發行、使用、償還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其許多基本原理與財政法是一致的。其調整對象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的債權、債務關系。其主要特徵表現為以下三點:一是國債法具有公法與私法的雙重屬性;二是國債法具有財政政策的屬性;三是國債法具有宏觀調控的性質。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又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和國家政策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以國家信用和國家財力作為擔保,一般不再需要其他特別擔保,債權債務關系容易實現。一般來說,國債到期國家財政會足額償還本息,因此,其風險很小甚至可以說沒有風險。
H. 國債招標有哪些方式
國債招標方式通常有兩種:美國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以往較多採用的是荷蘭回式招標。今年我國國債發行招答標規則出現重大調整,記賬式國債招標方式在原先單一的「荷蘭式」招標的基礎上增添「美國式」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的市場化將使國債發行市場趨於理性,國債發行利率將進一步貼近市場的變化。長期以來,我國國債發行一直沿用「荷蘭式」的招標方式,而「美國式」招標方式出現後,風險將由市場成員各自承擔,將迫使國債承銷團成員行為趨於理性。
美國式招標(多種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在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在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在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
投資者對於這兩個不同的招標方式了解之後,就可以分別利用這兩個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