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試述償還國債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幾種
1、國債償來還的方式
(1)分期逐自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2、國債償還的資金來源
(1)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2)動用財政盈餘。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餘時,動用這種盈餘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3)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於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於償還國債。
(4)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2. 試述償還國債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幾種
1、國債償還的方式
(1)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回到國債到期時答,本金全部償清。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2、國債償還的資金來源
(1)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2)動用財政盈餘。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餘時,動用這種盈餘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3)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於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於償還國債。
(4)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3. 國債到期怎樣兌付
國債到期有兩種兌付方式:
1、憑證式國債的購買
憑證式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收款憑證只能在同一分行范圍內兌付或提前支取,而卡內國債可在任一網點提前支取。
2、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電子式)兌付資金由原售出機構直接支付至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可以通過銀行資金賬戶提取資金,銀行賬戶的儲蓄卡通常是全國通存通取的。
國債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短期國債償還方式擴展閱讀:
國債的償還方式
1、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5、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4. 儲蓄國債的付息方式有哪些
國債的付息方式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
一是按期分次支付法內,即將債券應付利容息,在債券存在期限內,分作幾次(如每一年或半年)支付。一般附有息票,債券持有者可按期剪下息票兌付息款;
二是到期一次支付法,即將債券應付利息同償還本金結合起來,在債券到期時一次支付,而不是分作幾次支付。
儲蓄國債(Savings Bonds) 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財政部)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與傳統的儲蓄國債相比較,電子儲蓄國債的品種更豐富,購買更便捷,利率也更靈活。由於其不可交易性,決定了任何時候都不會有資本利得。這一點與現有的憑證式國債 相同,主要是鼓勵投資者持有到期。
5. 債券的償還方式有幾種
債券償還的方式:
一、到期償還、期中償還和展期償還
1、到期償還也叫內滿期償還,是指按發容行債券時規定的還本時間,在債券到期時一次全部償還本金的償債方式。
2、期中償還也叫中途償還,是指在債券最終到期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償債方式。
3、展期償還是指在債券期滿後又延長原規定的還本付息日期的償債方式。
二、部分償還和全額償還
1、部分償還是指從債券發行日起,經過一定寬限期後,按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陸續償還,到債券期滿時全部還清。
2、全額償還是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
三、定時償還和隨時償還
1、定時償還亦稱定期償還,它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分次在規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償還率償還本金。
2、隨時償還也稱任意償還,是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發行人可以自由決定償還時間,任意償還債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
1、抽簽償還是指在期滿前償還一部分債券時,通過抽簽方式決定應償還債券的號碼。
2、買入注銷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場價格從二級市場中購回自己發行的債券而注銷債務。
6. 我國國債的償還方式。
我國國債 可選擇使用的國債償還方式主要有以下5種:
(1)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債券規定幾個還本期,每期償還一定比例,直至債券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這種償還方式,還本越遲,利率越高,以鼓勵債券持有人推遲還本期,但國債償還的工作量和復雜程度將會因此而加大。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在國債償還期內,通過定期按債券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債券,直至償還期結束;全部債券皆中簽償清為止。這種償還方式的利弊與分期逐步償還法大致類似。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債券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其優點是國債還本管理工作簡單、易行,且不必為國債的還本而頻繁地籌措資金。缺點則是集中一次償還國債本金,有可能造成政府支出的急劇上升,給國庫帶來較大壓力。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在債券期限內;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從證券市場上贖回(或稱買回)一定比例債券,贖回後不再賣出,使這種債券期滿時,已全部或絕大部分被政府所持有。這種方式的長處是給投資者提供了中途兌現的可能性,並會對政府債券的價格起支持作用『其短處是政府需為市場購銷進行大量繁雜的工作,對從事此項業務的工作人員也有較高的素質要求,因而不宜全面推行。
(5)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債券來兌換到期的舊債券,以達到償還國債之目的。
7. 國債的償還方式
這不是相當於還貸款么?
只不過由銀行變成了國家
因為這個項目是國家支持的
其實開內發銀容行啊什麼的,也都支持借款的
恩,一次性還還是分期,應該是你自己項目投資的自己的設想跟計劃。應該不要問我們吧?
分兩種
1.等額還本付息 —— 均勻
2.等額還本,按期付息 —— 前多後少
還本額應不大於折舊、攤銷加凈利潤
投資初期,生產不穩定,未達設計要求,利潤較少,故一般等額還本付息較受歡迎
國債的利率不知道也。肯定比銀行低吧~
這是我自己的看法啦,僅供參考。
8. 求助!!一個國家一般通過什麼方式償還國債!
國債,與其說是債務,不如說更像是股票。你買你賣都不是強制的。所以不是專說誰欠誰的問題。
關鍵是我們屬ZF不想拋。為什麼?
ZF從百姓手裡得到了大量的錢,又不想用之於民,怎麼辦,只有投資、錢生錢。而那麼大量的錢,在國內做任何投資都難保安全。所以買美國國債,因為美國ZF是世界最安全、最穩定的抵押。
9. 債券償還的方式有哪幾種
債券償還的來方式:
一、到期源償還、期中償還和展期償還
1、到期償還也叫滿期償還,是指按發行債券時規定的還本時間,在債券到期時一次全部償還本金的償債方式。
2、期中償還也叫中途償還,是指在債券最終到期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償債方式。
3、展期償還是指在債券期滿後又延長原規定的還本付息日期的償債方式。
二、部分償還和全額償還
1、部分償還是指從債券發行日起,經過一定寬限期後,按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陸續償還,到債券期滿時全部還清。
2、全額償還是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全部本金。
三、定時償還和隨時償還
1、定時償還亦稱定期償還,它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分次在規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償還率償還本金。
2、隨時償還也稱任意償還,是指債券發行後待寬限期過後,發行人可以自由決定償還時間,任意償還債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簽償還和買入注銷
1、抽簽償還是指在期滿前償還一部分債券時,通過抽簽方式決定應償還債券的號碼。
2、買入注銷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場價格從二級市場中購回自己發行的債券而注銷債務。
10. 國債的發行方式和償還方式
一般而言,國債發行主要有四種方式(注意各種國債發行方式的優缺點): 1.固定收益出售專法(在金融市場上屬按預先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具有認購期限短、改造條件固定、改造機構不限和主要適用於可轉讓的中長期債券四個特點); 2.公募拍賣方式(也稱競價投標方式,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發行,有三個特點:發行條件通過投標決定、以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為發行機構、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發行的國債發行方式是公募法。 3.連續經銷方式(亦稱出賣發行法,指發行機構受託在金融市場上設專門櫃台經銷的一種較為靈活的發行方式,特點:經銷期限不定、發行條件不定、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中央銀行證券經紀人經銷、適用於不可轉讓債券,特別是儲蓄債券); 4.承受發行法(又叫直接推銷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特點:發行機構只限於財政部門、認購者主要限於機構投資者、發行條件通過直接談判確定、主要運用於某些特殊類型的政府債券的推銷),適用於金融市場利率較穩定國家的國債發行方式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