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發行國債還要招標
我通俗點講吧抄!國債分銷是通襲過銀行,個人投資者買國債都是通過銀行購買,同時一些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他們也需要買國債進行資產配置。這樣財政部發行的國債就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怎麼辦?就只有通過招標,誰出的價錢最好就賣給誰多一點,當然國債的特殊性,其招標標的將分為利率、利差和價格三種。比如標的是國債利率,既按各個機構出的國債利率的高低進行招標。如果甲銀行標出的利率是年利率5%,乙銀行出4.5%,那麼財政部就會把國債賣給乙銀行,因為乙銀行給出的利率低於甲銀行,意味著財政部每年支付給乙銀行的要比給甲銀行的利息少0.5%,如果賣出的國債是10億元,那麼財政部就每年少支付5000000元=10億*0.5%。
最後,乙銀行把投標買來的國債又轉賣給個人投資者,賺取手續費,如果該銀行資產雄厚,它也可以不賣出來,自己獨享這個利息收入,例如一些記帳式國債。
㈡ 中國30年國債採用哪種招標方式
採用單一價格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部為競爭性招標,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㈢ 什麼是國債混合式招標
混合式招標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投標機構中標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票面利率購買當期國債;高於票面利率一定價位以內,按各自中標利率購買當期國債;高於票面利率一定價位以上標位,全部落標。
標的為價格時,以各標位中標數量為權重計算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投標機構中標價格高於或等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的標位,按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購買當期國債;投標機構中標價格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價位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價格購買當期國債;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價位以下的則全部落標。
下面舉出一個以利率為標的進行招標的例子,對這個概念進行闡述。
假設:某期國債競爭性招標量為250億,採用混合式招標方式進行招標。在實際招標過程中,全部承銷商最低競投標位是3%,最高競投標位是4%。
按照混合式招標的規則,財政部將從3%開始的標位競投數量進行累計,假設到3.6%時,競投數量累計為250億元。由此,這3%到3.6%的利率區間就是計算混合式招標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的計算區間,具體計算方法是:將3%到3.6%之間所有標位按照競投數量進行加權平均,即可得出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我們假設這個利率是3.4%,而我們將3.6%命名為最優中標標位。
這樣,就出現了兩個利率區間段:3%~3.4%及3.41%~3.6%。
所有在3%到3.4%的標位之間進行競投的承銷商,都將按照3.4%的利率進行承銷。所有在3.41%至3.6%之間進行競投的承銷商,都將按照各自投標利率進行承銷。
因此,如果某承銷商幸運地選擇了在3.41%至3.6%之間進行競投,那麼相對於那些按照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進行承銷的承銷商而言,就擁有了一定的利差優勢。
仍以上述債券為例,介紹一下券商從中賺取利差的模式:
如果客戶在承銷商處下的訂單是,在3.35%處認購3個億,但承銷商將該部分投標量的標位篡改為3.56%。
根據中標結果,由於客戶的訂單是選擇在3.35%的標位進行競投,客戶必然認為自己中標的利率就是3.40%;另一方面,承銷商則是以3.56%所對應的價格取得的債券。因此,承銷商不需要動用自己一分一毫資金,而只因操縱客戶標位就能輕松賺得3.40%~3.56%間的差價。
如果客戶下的訂單是在3.35%處認購3億元,但是承銷商將原來客戶訂單改在3.62%,鑒於最優中標標位是3.60%,承銷商此次在3.62%標位上的3億元投標量就沒有中標。客戶本應得到的3億元債券也就此落空。這樣承銷商將不得不向別的承銷商征詢是否有足夠數量的債券。
假設承銷商將客戶在3.62%的標位競投3億元篡改為在3.60%的標位上投注3億元。按照中標結果:客戶原定的標位並未中標,並不需要為此劃付資金,但實際上承銷商由於篡改了客戶的標位而中標3億元,這樣承銷商或者尋找其他買家墊付這筆資金,或者用自有資金認購。
㈣ 關於考題國債招標發行方式中的荷蘭式招標和美式招標實際操作及含義理解
荷蘭式招標:「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是我國國債公開招標發行採用的主要方式。當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美國式招標:「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㈤ 求國債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分別的利弊!
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
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回含了排它意答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㈥ 記賬式國債招標規則為國債承銷商「松綁」
2004年記賬式國債發抄行招標規則日前出台
日前,財政部出台了2004年記賬式國債發行招標規則。與去年相比,新招標規則明顯降低了承購包銷團成員的投標額和基本承銷額的門檻,為國債承銷團成員鬆了綁。
新招標規則要求,甲類成員最低投標總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3%,最高投標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30%;乙類成員不設最低投標總額限制,最高投標總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10%。在去年的招標規則中,甲類成員最低投標總額為國債招標額的4%,乙類成員則為0.5%。
對於基本承銷額,財政部的新招標規則規定,國債基本承銷額由各機構在申請2004年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時自主選擇確定,基本承銷額無需進行投標。單期國債計劃發行額不足200億元時,不設基本承銷額。
此外,新招標規則還增強了記賬式國債發行的彈性。規則規定,2004年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在2004年各期國債競爭性招標結束後,有權追加當期國債基本承銷額。追加的基本承銷額應為1000萬元的整數倍,並控制在當期國債各自中標額的30%以內。
㈦ 關於我國國債的公開招標發行,不理解為何要將標價從低利率選起這里的利率具體指什麼(見圖)
實際上兩者並不矛盾的,必須注意一點債券投資中,債券價格與利率成反版比的(註:這個利率指的有時候是權比較廣泛的,有時候是指市場利率,有時是指債券到期收益率),而文中的利率,指的一般是債券票面利率。
先簡單說一下從價格高選起,這個實際不難理解的,對於國債的發行方來說,相同的一個債券,當然是賣出價格越高越好,發行方才能得到更多的融資資金。必須注意一下這里有一個條件就是債券的票面利率是確定(為何確定,原因是相同一個債券),而債券價格不確定。
至於從低利率選起實際上你要這樣理解,一般這種方式都是以債券價格已經確定為衡量標准,而這個債券價格一般是債券面值,這樣也相對的說明債券發行方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是確定的,既然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確定,對於債券發行方來說,你是願意向債券投資者支付較高的債券利息還是願意支付較低的債券利息?當然以債券發行方的角度來說,是願意支付的利息越少越好,那麼其對應的債券的票面利率就是越低越好,所以是從低利率選起。
㈧ 國債招標有哪些方式
國債招標方式通常有兩種:美國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以往較多採用的是荷蘭回式招標。今年我國國債發行招答標規則出現重大調整,記賬式國債招標方式在原先單一的「荷蘭式」招標的基礎上增添「美國式」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的市場化將使國債發行市場趨於理性,國債發行利率將進一步貼近市場的變化。長期以來,我國國債發行一直沿用「荷蘭式」的招標方式,而「美國式」招標方式出現後,風險將由市場成員各自承擔,將迫使國債承銷團成員行為趨於理性。
美國式招標(多種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在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在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在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
投資者對於這兩個不同的招標方式了解之後,就可以分別利用這兩個進行投資。
㈨ 什麼叫美國短期國債的競爭性投標
競爭性投標是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
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
1.競爭性招標: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
2.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類似於申購新股,滿足條件的抽簽搖號決定申購資格。
㈩ 今年首次發行的50年的國債招標方式是什麼
財政部網站找了好半天,好辛苦!如果樓主有誠意,可以追加懸賞。
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gzfxzjs/201005/t20100514_292102.html
財政部關於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四期)
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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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2010]50號
2009年-2011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四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就本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發行場所。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28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本期國債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三)時間安排。2010年5月21日招標,5月24日開始發行並計息,5月26日發行結束。
(四)上市安排。2010年5月28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本期國債上市後,可以在各交易場所間相互轉託管。
(五)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5月24日、11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60年5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財政部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六)發行手續費率。承銷面值的0.1%。
二、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票面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內(含20個)的標位,按各自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上(不含20個)的標位,全部落標。
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100個以上(不含100個)的標位視為無效投標。
(二)標位限定。每一承銷團成員最高、最低投標標位差為連續的40個標位。
(三)時間安排。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0:30為競爭性招標時間;競爭性招標結束後15分鍾內為填制債權託管申請書時間。
三、分銷
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合同分銷部分應於5月24日至5月26日向各交易場所發出分銷確認。
四、發行款繳納
各承銷團成員於2010年5月26日前(含5月26日),將發行款一次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准。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 號:277—1023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五、債權確立
財政部收到發行款後,通知國債登記公司確立債權。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投標工作按《財政部關於印發〈201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的通知》(財庫[2010]6號)規定執行。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