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國債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分別的利弊!
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
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回含了排它意答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㈡ 記賬式國債招標規則為國債承銷商「松綁」
2004年記賬式國債發抄行招標規則日前出台
日前,財政部出台了2004年記賬式國債發行招標規則。與去年相比,新招標規則明顯降低了承購包銷團成員的投標額和基本承銷額的門檻,為國債承銷團成員鬆了綁。
新招標規則要求,甲類成員最低投標總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3%,最高投標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30%;乙類成員不設最低投標總額限制,最高投標總額為當期國債招標額的10%。在去年的招標規則中,甲類成員最低投標總額為國債招標額的4%,乙類成員則為0.5%。
對於基本承銷額,財政部的新招標規則規定,國債基本承銷額由各機構在申請2004年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時自主選擇確定,基本承銷額無需進行投標。單期國債計劃發行額不足200億元時,不設基本承銷額。
此外,新招標規則還增強了記賬式國債發行的彈性。規則規定,2004年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在2004年各期國債競爭性招標結束後,有權追加當期國債基本承銷額。追加的基本承銷額應為1000萬元的整數倍,並控制在當期國債各自中標額的30%以內。
㈢ 記賬式國債可採取混合式和美國式招標的發行方式 1年以上的國債採用美國式招標方式發行
該句話錯誤的是在與:「1年以上的國債採用美國式招標方式發行」,因為我國1年以上的國債招標方式並非只有美國式招標一種方式。
具體如下:
根據《2011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目前記賬式國債發行釆用荷蘭式、美國式、混合式招標方式,招標標的為利率、利差、價格或數量。目前我國記賬式國債中貼現債為美國式招標,
招標標的為價格;1-10年的附息國債為混合式招標,招標標的為利率;部分10年以上超長債為荷蘭式招標,招標標的為利率。
荷蘭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或利差時,全場最高中標利率或利差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標國債承銷團成員均按面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各中標機構均按發行價格承銷。
美國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中標機構按各自中標標位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中標機構按各自中標標位的價格承銷。標的為利率時,高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低於 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或價格一定數量的標位為無效投標,全部落標,不參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或價格的計算。
混合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高於或等於發行價格的標位,按發行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或價格一定數量的標位為無效投標,全部落標,不參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或價格的計算。
㈣ 國債項目中的采購,必須通過招標嗎
這個比較難,政府采購程序是必然的,但你所謂「最好」就要仔細推敲。
一般對技術參數的版要求,只能按滿權足使用需求來確定,不能指定品牌。
你說「可能招不到」,是哪種情況??
1、你們的要求高於需求
2、你們需求的設備技術參數要求非常高。
2.1 只有少數幾家供應商能提供
2.2 只有國外設備能滿足
2.3 世界上可能不存在可滿足需求的產品
建議:
1、如果你們單位沒有相應的政采資質,那你們必須通過代理機構招標,你可以向有經驗有實力的代理機構咨詢,並委託代理招標。
不了解項目具體情況,不好建議。
2.1、採用針對有限供應商的采購方式,試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同樓上。
2.2、國際招標
2.3、先進行科研項目招標,出成果後再考慮。
㈤ 關於我國國債的公開招標發行,不理解為何要將標價從低利率選起這里的利率具體指什麼(見圖)
實際上兩者並不矛盾的,必須注意一點債券投資中,債券價格與利率成反版比的(註:這個利率指的有時候是權比較廣泛的,有時候是指市場利率,有時是指債券到期收益率),而文中的利率,指的一般是債券票面利率。
先簡單說一下從價格高選起,這個實際不難理解的,對於國債的發行方來說,相同的一個債券,當然是賣出價格越高越好,發行方才能得到更多的融資資金。必須注意一下這里有一個條件就是債券的票面利率是確定(為何確定,原因是相同一個債券),而債券價格不確定。
至於從低利率選起實際上你要這樣理解,一般這種方式都是以債券價格已經確定為衡量標准,而這個債券價格一般是債券面值,這樣也相對的說明債券發行方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是確定的,既然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確定,對於債券發行方來說,你是願意向債券投資者支付較高的債券利息還是願意支付較低的債券利息?當然以債券發行方的角度來說,是願意支付的利息越少越好,那麼其對應的債券的票面利率就是越低越好,所以是從低利率選起。
㈥ 我國債的發行方式是分為公開招標和承購包銷兩種嗎 可是承購包銷不就是得先公開招標嗎 公開招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回的定向答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㈦ 為什麼發行國債還要招標
我通俗點講吧抄!國債分銷是通襲過銀行,個人投資者買國債都是通過銀行購買,同時一些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他們也需要買國債進行資產配置。這樣財政部發行的國債就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怎麼辦?就只有通過招標,誰出的價錢最好就賣給誰多一點,當然國債的特殊性,其招標標的將分為利率、利差和價格三種。比如標的是國債利率,既按各個機構出的國債利率的高低進行招標。如果甲銀行標出的利率是年利率5%,乙銀行出4.5%,那麼財政部就會把國債賣給乙銀行,因為乙銀行給出的利率低於甲銀行,意味著財政部每年支付給乙銀行的要比給甲銀行的利息少0.5%,如果賣出的國債是10億元,那麼財政部就每年少支付5000000元=10億*0.5%。
最後,乙銀行把投標買來的國債又轉賣給個人投資者,賺取手續費,如果該銀行資產雄厚,它也可以不賣出來,自己獨享這個利息收入,例如一些記帳式國債。
㈧ 國債招標有哪些方式
國債招標方式通常有兩種:美國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以往較多採用的是荷蘭回式招標。今年我國國債發行招答標規則出現重大調整,記賬式國債招標方式在原先單一的「荷蘭式」招標的基礎上增添「美國式」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的市場化將使國債發行市場趨於理性,國債發行利率將進一步貼近市場的變化。長期以來,我國國債發行一直沿用「荷蘭式」的招標方式,而「美國式」招標方式出現後,風險將由市場成員各自承擔,將迫使國債承銷團成員行為趨於理性。
美國式招標(多種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各中標機構依各自及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折算承銷價格;在標的為價格時,各中標機構按各自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承銷當期國債。
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招標):在標的為利率時,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的票面利率;在標的為利差時,最高中標利差為當期國債的基本利差;在標的為價格時,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的承銷價格。
投資者對於這兩個不同的招標方式了解之後,就可以分別利用這兩個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