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
1、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
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2、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事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
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
3、記賬式國債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1)中長期國債通常稱為擴展閱讀:
公債與國債的區別
公債:公債是政府依據認用原則獲取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政活動。在同代各國大都在法律中規定:當政府在確有必要時,有權以債務人的身份向個人、企業、社會團體、金融機構以及他國政府借款。
借款形式的收入是政府的債務收入,同時也是政府的一種負債,政府必須按借款時的約定方式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因此,在整個公債活動中,形成了政府與公債持有者之間穩定的債權債務關系。
一般而言,這種關系是一種雙方自願的交易關系,這完全不同於稅收所反映的政府向納稅人單方面進行的強制性與無償性的徵收所形成的征納關系。
國債:公債有時也稱為國債,在法律不允許地方政府借債的國家,這兩個概念是一致的,即都是指中央政府的借債。但在允許地方政府借債的國家,一般只把中央政府的借債稱為國債,而地方政府的借債只能稱為公債或地方債。
❷ 國債有哪幾種,有什麼區別。
國債的種類繁多,其基本的劃分方法就是以券面形式為依據,其它分類特徵均與此有很大關系。依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其中前者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1、無記名式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券面上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字樣,通常面額有100元、500元、1000元等券種,背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章,並印有防偽識別符號。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 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賬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2、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購買憑證式國債不失為一種既安全、又靈活、收益適中的理想的投資方式,是集國債和儲蓄的優點於一體的投資品種。憑證式國債可就近到銀行各儲蓄網點購買。 3、記賬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賬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1)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賬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後兩者中記賬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賬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❸ 國債是什麼
國債 國債
[1]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編輯本段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 國債券
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編輯本段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
一般 國債
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
國家 國債
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
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編輯本段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 國債
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 國債
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按發行地域不同
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按發行性質不同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 國債
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編輯本段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四種。
憑證式國債
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
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目前已停止發行。
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記賬式國債
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❹ 國債分為哪幾種
你好,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政府債券,由於是以政府的財政作為還本付息版的擔保,它具有最高的信權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分類】
1.按債券發行期限分類,我國國債可分為短期國債(1年以內)、中期國債(1年以上,10年以下)和長期國債(10年以上)。
2.按債券形式分類,我國目前發行的國債可分為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❺ 國債分為哪幾種
國債的種類繁多,按國債的券面形式可分為三大品種,即: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已不多見,而後兩者則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無記名式(實物)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是一種票面上不記載債權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的債券,通常以實物券形式出現,又稱實物券或國庫券。
無記名式國債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我國從建國起,50年代發行的國債和從1981年起發行的國債主要是無記名式國庫券。
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
無記名國債的現券兌付,由銀行、郵政系統儲蓄網點和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辦理;或實行交易場所場內兌付。
無記名式國庫券的一般特點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由於不記名、不掛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憑證式和記賬式國庫券,但購買手續簡便。由於可上市轉讓,流通性較強。上市轉讓價格隨二級市場的供求狀況而定,當市場因素發生變動時,其價格會產生較大波動,因此具有獲取較大利潤的機會,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一般來說,無記名式國庫券更適合金融機構和投資意識較強的購買者。
(二)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其票面形式類似於銀行定期存單,利率通常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主要面向老百姓,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經辦機構按兌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續費。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三)記賬式國債
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它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帳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帳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
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帳戶上記上一筆。其一般特點是: 1.記賬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 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可見,記賬式國債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
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於流通交易,變現能力強,不易丟失,還可以通過低買高賣獲得高額利潤。
無記名式、憑證式和記賬式三種國債相比,各有其特點。在收益性上,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要略好於憑證式國債,通常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的票面利率要略高於相同期限的憑證式國債。在安全性上,憑證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後兩者中記賬式又略好些。在流動性上,記賬式國債略好於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國債又略好於憑證式國債。
❻ 中國國債有哪些 國債類型介紹及區別
你好,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政府債券,由於是以政府的財政版作為還本付息的權擔保,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分類】
1.按債券發行期限分類,我國國債可分為短期國債(1年以內)、中期國債(1年以上,10年以下)和長期國債(10年以上)。
2.按債券形式分類,我國目前發行的國債可分為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❼ 長期國債是什麼和普通的國債有什麼區別
一、長期國債的概念
國債是指中央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在現代經濟中,國債既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種特殊形式,也是宏觀財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一般是10年或10年期以上的成為長期國債。最長的期限可達30年。
二、長期國債和短期國債本質區別是發行期限和發行對象的區別。
要說明這個問題,需要從國債發行的歷史沿革說起,國債發行經歷了非市場化發行和市場化發行時期,在國債的非市場化發行時期,每年國家發行國債,都要層層進行政治動員,甚至還要使用行政攤派的手段。在國債的發行完全市場化之後,人們看到的情況又是,每年的國債發行都引起銀行儲蓄大搬家,有相當多的人是拿著銀行儲蓄存單去買國債的。這種現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國的國債發行是不規范的,是不符合國債性質的。因此現在國債的發行對象出現了較大變化。
1、由主要面向居民發行轉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2、由發行與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轉為發行與銀行儲蓄品種不同的債券 。
長期國債就是這樣一個品種,期限在10年以上,這是銀行儲蓄品種中沒有的,是國債發行有別於銀行儲蓄的品種。而這一品種,大多是面向居民個人發行。、
結論:也就是說,同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基本面向金融機構發行,而銀行儲蓄沒有的品種,如長期國債主要面向居民發行。
❽ 中長期國債是什麼意思 又稱什麼
國債就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專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屬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
❾ 國家債務形式分為哪幾種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