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債是政府發行的還是中央銀行發行的
發行國庫券,目的是為了向社會公眾舉債,彌補財政赤字。所以發行國庫券是由中央政府財政部門發行。在我國是國家財政部發行。以前發行的實物國庫券,不是現在的記賬式國債,由財政部委託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各商業銀行向社會公眾發行。
所以,國庫券歸要結底是政府(通過財政部)發行的。可以參看一下以前的國庫券的圖片,背面全部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的公章。
⑵ 《中國人民銀行代理財政部發行公債辦法》是什麼時候頒發的
1949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中國人民銀行代理財政部發行公債辦法》,對債券的登記調撥、劃轉、會計賬務、統計報表和報告制度、抽簽還本,用黃金、外幣、外匯搭繳債款的處理手續,向財政部洽領備付公債本息基金及工作結束後匯總編制報告等均作了規定。
⑶ 國債的發行中央銀行買賣國債的方式在二級市場買嗎
國債是由財政部發行,由機構投資者在一級市場購買(也就是發行市場);回二級市場是交易市場,好比答是滬深交易所。
央行是進行貨幣和金融管理的機構,例如發行貨幣,調節市場利率等,其職能是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和穩定,以及為金融機構服務;一般是不買賣國債。如果它為了某項目的,例如像美國救市,也可以拿現金出來買國債,一級、二級市場都可以,但一般都不會公開,以免引發市場風險。
⑷ 中央銀行為什麼不能發行國債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國債發行不在他的經營范圍之內。
⑸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擁有發行債券的權力這句話對嗎求詳細原因
這句話看你是在什麼國家而言了,有些國家的確是存在這種情況,但在中國這句話是錯誤專的,根據中國屬的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即中國的中央銀行)只是負責代理財政部發行國債,而發行國債的權力是歸財政部的。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央票,一般是屬於比較短期控制市場流動性的調控手段,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債券,只是一種債務憑證。
⑹ 政府發行國債和央行發行國債有什麼區別嗎
經濟蕭條時,政府發行國債收回來的錢會投入市場,政府支出增加,M3不變,所以GDP會增加,促進經濟發展
經濟過熱時,央行發行國債收回來的錢不投入市場,政府支出不變,M3減少,GDP會減少,抑制經濟過熱
⑺ 中央銀行買賣政府債券,中央銀行不就是代表政府么,怎麼還要買
中央復銀行買賣政府債券是中制央銀行實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公開市場業務。
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與一般金融機構所從事的證券買賣不同,中央銀行買賣證券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調節貨幣供應量。
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債券,購買債券的人用商業銀行的支票來進行支付,中央銀行根據支票向商業銀行提款這就減少了商業銀行的儲備金,減少了市場上流通的基礎貨幣,所以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債券是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反之則是擴張性的貨幣政策。
公開市場業務是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除此之外還有存款准備金制度和再貼現政策。
中央銀行通過運用此些貨幣政策影響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活動,進而影響貨幣供應量,最終影響國民經濟宏觀經濟指標。
中國貨幣政策的操作指標主要監控基礎貨幣、銀行的超額儲備率和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回購利率;中介指標主要監測貨幣供應量和以商業銀行貸款總量、貨幣市場交易量為代表的信用總量。
⑻ 代理發行國債是什麼
代理發行國債
(1)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銀行代理國家發行國債的一種主要手段,儲戶購買國債時由銀行營業網點簽發國債收款憑證。起點金額為100元人民幣,大於100人民幣必須是百元的整數倍數,上限金額為50萬元人民幣。憑證式國債按年度、分期次發行,存期為二年、三年、五年,該憑證為記名憑證,可掛失,可在同一城市內通兌,到期或提前兌付憑憑證支取本息。憑證式國債不得部份提前支取,提前兌付的國債均按兌付本金數的2%收取手續費。
(2)無記名式國債
無記名式國債由國務院財政部統一印製,固定面額,一般分100元、500元、1000元等面額,不記名,不掛失,到期兌付本息,可上市買賣。無記名式國債按年度、分期次發行,存期為二年、三年、五年,到期可在全國范圍的金融機構兌付,也是國家發行國債的一種方式。
⑼ 國債是不是一定要央行發行的
發行國債與買賣國債的區分:國家或者政府有權決定是否要發行國債,執行的是財政政策,因為財政政策的主體是國家或者政府;買賣國債的主體是央行,央行執行的是貨幣政策,因此兩者不一樣。考試無需考慮國債、有價證券是什麼,不會考查,主要考查國債前面的詞語,如果考查「發行」,對應財政政策,如果考查「買賣」,對應貨幣政策,看清楚主體就能夠區分清楚。
⑽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和財政部發行國債有什麼區別
中央政府發抄行國債和財政部發襲行國債沒有什麼區別,中央政府發行國債,是由財政部具體組織實施。
而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同時增加自身的資產和負債,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例如,財政部發行國債,目的是增加可用資金,進而使財政支出的規模得以擴大。而中央銀行發行央行票據,目的不是為了擴大其資產運用規模,而是在於吸收商業銀行部分流動性,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中央銀行在資產和負債總量上都是不變的,它們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中央銀行票據是貨幣政策管理手段,並不是為政府籌資的工具,與財政部發行國債並不沖突。國債才是政府籌資的工具。因此,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並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