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同仁堂公司債券融資方案
融資方式是根據企業自身特色量身定製的。如果你有債券融資這方面的需求,可以咨詢下瞪羚谷,他們是一家專門為企業客戶提供債券融資咨詢服務的公司,服務內容就包括了債券融資方案,當然這還是只是最基礎的,從准備材料開始到最後通過審批上市發行的全過程他們都會參與,並給予指導意見。你可以去了解下。
『貳』 國債會虧完嗎
不會。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2)國債宣傳方案擴展閱讀: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中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外債是指一國常住者按照契約規定,應向非常住者償還的各種債務本金和利息的統稱。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的規定,中國的外債是指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特種國債和戰爭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戰爭國債:戰爭國債是指用於彌補戰爭費用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按債券的流動性劃分,可分為可流通國債和不可流通國債。
國家借款形式的國債一般是不可流通和轉讓的,只有政府發行的債券才有可能流通和轉讓 。
自由轉讓和流通是國債的基本屬性和特徵,多數國家發行的大多數國家債券都是可進入證券市場自由買賣 。
按發行的憑證為標准,可分為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債券。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債券,是由財政部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的、以電腦記賬方式記錄債權,並可以上市交易的債券。
『叄』 國債與政府債券的區別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內債券;政府債券是政容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
首先他們的發行主體不同:國債:由中央政府直接發行,超低風險。政府債券:中央政府允許的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圍內發行的政府債券,由國家承擔信用保證。其次它們的范疇不同,國債屬於政府債券的一種。
拓展資料: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等。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
政府債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穩定、免稅待遇的特徵。
『肆』 買企業債和國債的詳細方案和疑問!
債券(包括國債)都是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品種,具體收益可以直接看收益率,如果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儲蓄利率都是比較劃算的。
企業年利率是指企業每年支付給你的利息收益,通常還要收取20%的利息稅;如果該年利率為0.8%,意味著,如果你買100元,每年可以得到0.8元的利息,扣除利息稅實際得到0.64元。
年利率不等於到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是包含年利率和債券的折價,然後折算到每年得到的收益水平,前提是持有到期;所以直接看到期收益率就可以了。
按價格去購買,如果該債券現在的價格是78元,那麼你就直接支付78元購買到期後價值100元的債券,到期按100元收回;例如某債券的年利率是0.8%,現在價格是78元,5年後到期,那麼它的收益除了每年的0.8的利息外,還有100-78=22元的折價,分攤到今後5年(22/5=4.4),那麼它到期收益率就0.8+4.4=5.2元,即5.2%。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伍』 申報國債項目需要哪些程序和資料
第三條 凡申請國債資金的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建設程序,即依次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任何縣區、部門單位及項目法人不得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項目前期工作在上一階段獲得批准之前,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工作。
除項目建設規模較大或國家有專門要求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原則上不再申報項目建議書。
第四條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項目咨詢或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可研報告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和准確性要求。項目可研報告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論證後,方可批復。
第五條 實行資本金制度的經營性項目,在項目可研報告中就資本金的籌措情況,包括出資方及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認繳進度等作詳細說明,同時須在上報的可研報告中附有各出資方出資承諾文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有價資產作價出資的,還應附有資產評估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六條 項目初步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單位必須按照批准後的可研報告進行初步設計的編制。如果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比項目可研報告估算投資超出10%,則必須重新編制並報批項目可研報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項目超概算時,必須經項目初步設計審批部門予以審批。
第七條 按照項目審批許可權,除報國家發改委和省發展計劃委審批的項目外,國債項目的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審批,對項目招標方案和項目法人(或項目建設單位)在批復項目可研報告時一並審批。
第八條 國債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除報省發展計劃委審批的之外,小型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查,經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後,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或會同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
『陸』 美國債務危機的國債上限
國債上限是具有美國特色的一種債務限額發行制度,源於1917年,由美國國會立法通過。其根本目的在於對政府的融資額度做出限制,防止政府隨意發行國債以應對增加開支的需要,避免出現債務膨脹後資不抵債的惡果。如果聯邦政府債務總額接近法定上限,美國財政部必須採取非尋常措施來滿足承擔的義務。
美債危機:風險在於兩黨角力
2011年的美國債務余額上限危機是2008年-2009年金融危機的一種延續,本輪金融危機使得美國國債余額突破了10萬億美元大關,逼近國會2010年立法設定的14.29萬億美元的政府債務余額上限。
2013年1月6日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寫信給國會,告知國會當觸及債務余額上限時,財政部有一定的周轉空間,大概能維持幾周時間,隨後如果仍然不能提升,那麼美國政府承擔的一些義務可能將得不到償付。
2013年4月4日,蓋特納再次致信國會,說明到2013年5月16日可能觸及債務余額上限,隨後財政部的周轉可能維持到2013年7月8日。
5月,美國政府公債余額達到14.29萬億元的債務余額上限,後由於美國政府的收入狀況好於預期,政府不能維持正常償付義務的時點被推後至8月2日以後。
美國聯邦政府債務包括公眾持有的債務和政府機構持有的債務, 主要包括兩部分:財政赤字和部分政府賬戶盈餘的國債投資。金融危機不但大幅推高了美國國債規模,對美國國債的結構也產生了重大影響。金融危機發生後,市場拋售各種機構債券換成美國國債,美聯儲為穩定市場,減持了大量國債同時買進大量機構債。當前持有者中,美聯儲和美國政府持有額所佔比例已經下降。
債務余額上限的意義和達到債務上限的舉措
債務上限的提高顯然是必須的,兩黨爭論的焦點在於如何減少赤字。隨著美國財政赤字與債務規模不斷攀升,市場與評級機構對其未來償債能力開始產生憂慮,因此一致共識是美國大幅提高債務上限的同時需要做好開源節流,承諾在未來大幅減少赤字。
標准普爾表示,美國要確保AAA評級,在提高2.4萬億債務限額的同時,需要在未來十年至少削減4萬億美元以上的財政支出。這個理念也基本為兩黨所接受。圍繞提升債務上限問題,民主黨和共和黨表面上的分歧是在上述表中的三個領域,其核心則是明年大選的政治策略。民主黨從拉攏其傳統的低收入支持者的角度,希望能夠維持他們一定的社會保障水平,而傾向於採取增收和減支並舉的「平衡」方案;共和黨則是更多站在其支持者更多是中產階級和富人的角度,反對任何加稅政策。
共和黨關注的是預算改革,而非債務上限上調。他們想借機大幅削減奧巴馬政府財政政策的核心:社保與醫保計劃開支,同時他們反對增加政府收入。根據蓋洛普公司7月中旬做的一次民意調查,實際上有42%的民眾反對提高上限,22%支持,35%中立。
我們認為反對或者認為提高債務上限不重要在共和黨內也是一種重要傾向。絕大多數共和黨人都反對為了國家能繼續舉債而增稅。
民主黨最關心的自然是提高債務上限使得政府能夠繼續運轉,因此他們願意做出一定程度的讓步。但為了選戰考慮,他們希望能將財政爭端立法解決。同時民主黨不願意大幅削減自己的社保與醫保計劃,而是想削減國防開支同時對富人增稅來解決財政危機。
經過數周的反復磋商,雙方在上述關鍵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秘密協商破裂,雙方走向了直接對抗。2013年7月25日眾議長博納在眾議院引入了兩步提高債務余額上限的減支法案,參議院多數黨(民主黨)領袖裡德則也推出了一個不加稅、但是減支額度不到3萬億美元的一步提高債務余額上限方案。
7月25日晚,奧巴馬和共和黨眾議長博納分別走上電視,發動了最後拉動民眾的公共關系宣傳戰,奧巴馬的講話宣稱按照其方案,「98%的美國人稅收不會增加」,目標群體直接是大約佔美國選民1/3的中間獨立派人士。博納的講話則針對其傳統的共和黨支持者陣營,「政府支出越多,你們支付越多!」。
當前主要方案的解讀
任何方案都需要經過國會兩院過半數表決通過和總統簽署才能立法成功。眾議院435個席位共和黨佔240席位,民主黨佔183席位。參議院民主黨佔53席位,共和黨47個席位。
我們看到的在討論中的主要方案不盡相同,反映了一定程度上兩黨內部訴求與思路未必一致。例如討論的基準提案:里德和博納的立場實際上已經是共和黨中的溫和派。
奧巴馬為了政府運營與選戰主題考慮,盡量避免了對自己選舉主打牌——全民醫療保障計劃開支的大幅削減。奧巴馬方案只提出了1.65萬億美元的開支削減,而其中1萬億的削減還是在於國內與國防支出,同時還提出了1.2萬億政府稅收收入的增加,這對於共和黨來說顯然難以接受。六人幫方案:增稅讓共和黨難以接受
民主黨和共和黨參議員組成「六人幫」的提議得到過奧巴馬的贊賞,這個方案一方面有較大的減赤規模,另一方面也支持增稅。但實際上這個兩黨聯合提議並不代表兩黨主流的共識,尤其是1萬億美元規模的增稅,讓絕大多數共和黨議員難以認同。
麥康納爾的後備方案:精巧的非主流
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裡德和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聯合提出的後備方案非常奇特,不但無需奧巴馬政府增稅,實際上也不強制要求奧巴馬政府削減開支。只是要求他將開支削減計劃投交國會投票表決。
更精巧的是,這個方案一旦成立,奧巴馬要上調債務上限只需兩院三分之一的投票就能通過。這就給了共和黨議員可以反對該法案(如奧巴馬可能提出的增稅等)而對選民交待,同時又可以保障國家利益避免違約。
但是這個有所妥協的方案並不受兩黨主流的認可。第一,這個方案要分三階段走,並且由奧巴馬來提削減開支方案讓國會表決,這讓民主黨在選情非常被動。第二,這個方案對於政府開支削減的要求非常弱,這讓共和黨人並不滿意。超過70名共和黨眾議員已經聯署發出公開信,明確表示反對麥康納爾方案。而且這方案的削減赤字力度,可能也不能讓評級機構放心。
因此這個所謂的後備方案也未必能得到兩院和奧巴馬總統的通過,即使通過也依然讓市場對美國的償債能力及其國債的AAA評級有所擔憂。
里德方案:削減赤字力度太弱
里德方案屬於民主黨中的妥協派。這個方案不包含任何的政府收入增加,這讓主流的民主黨人感到難以接受。而另一方面里德方案的對於開支削減的規模與力度又讓主流共和黨人感到不滿。與麥康奈爾方案一樣,這個方案即使得到了兩院與總統的通過,依然可能讓市場和評級機構對其未來償債能力產生憂慮。
博納方案:讓民主黨骨鯁在喉
博納方案基於已經被民主黨參議院否決的「縮支、限制、平衡」方案。
這是對民主黨最徹底的示威方案,一方面方案分為二階段,即先給奧巴馬政府1萬億美元債務額度,但是與之搭配的只有政府開支減少,沒有政府收入增加。第二階段將繼續大規模削減政府開支,同時將表決時間放在2012大選年。另外,這個方案的第一步只是短期過渡方案,即使得到表決通過,由於兩黨對於其方案第二步的表決結果依然存在不確定性,美國國債今後的違約風險依然存在,評級機構也依然可能下調評級。
『柒』 100萬理財方案
1、銀行定期儲蓄
銀行定期儲蓄是傳統型的投資方式,是指存款人按定期的形式將資金存放在銀行里,銀行支付利息給存款人來作為報酬。銀行定期儲蓄的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和五年,基準年利率分別為3%、4.25%、4.75%。100萬元存一年、三年和五年,利息分別為3萬元、12.75萬元、23.75萬元。銀行儲蓄存款比較安全,幾乎沒有風險,但是收益也比較低。
2、貨幣型基金
貨幣型基金,被稱為「准儲蓄產品」,主要投資於央行票據、回購等安全性極高的短期金融品種。其優勢為本金無憂、每天計算收益、流動性僅次於銀行活期儲蓄,預計收益率一般在4%左右,投資門檻較低,1000元即可投資。100萬元存一年,到期收益4萬元左右,收益雖低,但資金可隨用隨取的。由於貨幣型基金的安全性高,因此現今大多數的互聯網理財產品的本質都是貨幣基金,收益率在4.5%左右,也可以選擇投資。
3、國債
國債,被公認為最安全的投資工具,是由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信用度高。國債分為儲蓄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其中憑證式國債最受歡迎,一般分為3年期和5年期,其風險性幾乎為零,收益有保證,2014年憑證式國債3年期票面年利率為5%;5年期票面年利率為5.41%。100萬元購買三年期和五年期的,收益分別為15萬元、27.05萬元。
4、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
「固定收益」是指收益是固定值,但也並不是所有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都保證本金和收益的,投資者要看清楚,建議參考近幾年產品歷史的兌付情況,盡量選擇歷史100%的兌現的。如某理財機構的產品年化收益率10%起,投資金額10萬起,查閱理財數據近四年來,都實現了100%的兌現。如果拿100萬元來投資1年,按照年化收益率12%計算的話,到期收益12萬元。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在選購理財產品時,務必要根據自身理財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切勿只盯著高收益。
『捌』 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范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維護投資者和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承銷團成員)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指財政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通過承銷團成員面向個人銷售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人民幣國債。
第三條 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制訂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政策。
第四條 財政部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為財政部開發和維護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用於管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額度分配和接收、核對、記錄承銷團成員銷售和持有儲蓄國債(電子式)數據;制定數據傳輸規范,下發系統參數;協助財政部完成資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資者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余額復核查詢服務等。 第五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對象為個人。承銷團成員不得向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任何機構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可按照本辦法等規定持有投資者提前兌取的儲蓄國債(電子式)。
第六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以100元面值單位發行和辦理相關業務。
第七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從開始發行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分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財政部於付息日或還本日通過承銷團成員向投資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按實際天數計息,不計復利(具體計息規則見附1)。本辦法生效前發行的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計息規則按原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不可流通轉讓,可提前兌取、質押貸款、非交易過戶等。
第十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實行兩級託管,國債登記公司為一級託管機構,承銷團成員為二級託管機構。國債登記公司和承銷團成員分別對一級和二級託管賬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負責。
第十一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實行兩級資金清算,財政部與承銷團成員進行一級資金清算,承銷團成員與投資者進行二級資金清算。二級資金清算通過投資者指定的人民幣結算賬戶進行。 第十二條 承銷團成員通過各自營業網點櫃台和其他經批準的渠道,為投資者辦理以下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
(一)為投資者開立個人國債二級託管賬戶(以下簡稱個人國債賬戶),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和個人國債賬戶相關業務。
(二)為投資者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資金清算。
(三)為投資者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付息、還本、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質押貸款等業務,為投資者開立儲蓄國債(電子式)持有證明(財產證明)。
(四)進行儲蓄國債(電子式)政策宣傳,為投資者提供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條件、業務操作規程等信息咨詢和國債託管余額查詢等服務。
承銷團成員應開發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處理系統(以下簡稱業務處理系統)用於支持上述業務的辦理。
第十三條 投資者首次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需持有效身份證件在承銷團成員開立個人國債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持有儲蓄國債(電子式)的期次、數量及變動等情況。投資者在同一承銷團成員只能開立一個個人國債賬戶。
如投資者已經在承銷團成員開有個人國債賬戶用於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投資者可以直接使用該賬戶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無需重復開戶。
第十四條 個人國債賬戶比照《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5號) 實行實名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第十五條 國債登記公司和承銷團成員應依法為投資者個人國債賬戶信息以及賬戶內的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情況保密。
第十六條 投資者可到賬戶所在的承銷團成員注銷本人託管余額為零的個人國債賬戶。對於連續5年余額為零的只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的個人國債賬戶,承銷團成員有權予以注銷。
第十七條 投資者不可在承銷團成員之間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轉託管。
第十八條 投資者開立個人國債賬戶時,需在同一承銷團成員指定一個人民幣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為個人國債賬戶的資金清算賬戶。投資者可變更資金清算賬戶。資金清算賬戶與個人國債賬戶的開戶人須為同一人。
第十九條 投資者可於發行期內到個人國債賬戶所在的承銷團成員認購當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單一個人國債賬戶認購的單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數量不得超過當期國債個人國債賬戶最高購買限額。
第二十條 投資者成功認購儲蓄國債(電子式)後,承銷團成員應向投資者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確認書》(標准單據格式見附2)。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可在發行期結束後的規定時間內到原購買國債的承銷團成員提前兌取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儲蓄國債(電子式)。投資者辦理提前兌取只能按照當期國債提前兌取條件計息,並且要按照提前兌取本金的一定比例向承銷團成員支付手續費。承銷團成員確認儲蓄國債(電子式)數量及相關手續無誤後,應立即向投資者支付資金。
第二十二條 承銷團成員應於付息日或還本日營業開始前向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足額劃付利息或本金。
第二十三條 由於個人資金清算賬戶注銷或者賬戶信息錯誤導致無法正常完成二級資金清算,承銷團成員應將無法支付的資金設專戶保留,待投資者補齊相關手續後再行支付。
第二十四條 因法院判決而扣劃給其他個人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承銷團成員應依據有關規定和判決結果辦理非交易過戶;因法院判決扣劃給非個人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應按照有關規定和判決結果變現後劃轉資金。
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在辦理開戶、認購、提前兌取、質押貸款、非交易過戶等業務時,承銷團成員應及時在其業務處理系統中准確記錄個人國債賬戶和賬戶內儲蓄國債(電子式)變動情況,並保留完整的指令記錄。
如投資者通過營業網點櫃台辦理上述業務,承銷團成員應在辦理完上述業務後向投資者提供紙質業務單據,並保留投資者書面指令備查。
第二十六條 承銷團成員應至少通過營業網點櫃台和電話為投資者提供個人國債賬戶內儲蓄國債(電子式)變動情況及託管余額查詢服務,承銷團成員記載的並經國債登記公司核查通過的個人國債賬戶內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余額為投資者持有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數額。國債登記公司應建立電話語音查詢系統,為投資者提供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余額復核查詢服務。
第二十七條 投資者對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余額有疑問的,應先向個人國債賬戶所在的承銷團成員提出咨詢;未能解決的,可向當地財政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反映;仍未能解決的,可向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反映。
第二十八條 法定節假日承銷團成員應辦理提前兌取和還本付息業務。如法定節假日在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還應辦理個人國債賬戶開戶和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業務。
第二十九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付息日和還本日前若干個工作日起,停止辦理當期國債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等與債權轉移相關業務和國債質押,付息日起恢復辦理。
第三十條 承銷團成員不得就個人國債賬戶開戶及儲蓄國債(電子式)託管服務收取費用。投資者申請開通個人國債賬戶的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功能,承銷團成員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承銷團成員辦理提前兌取、非交易過戶、個人國債賬戶憑證的掛失補辦和開立財產證明可收取手續費,其中,提前兌取手續費率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其他三項收費標准由各承銷團成員根據相關監管要求執行。辦理其他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如需收費,須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承銷團成員不得因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資金清算而對相關資金清算賬戶增加收費。 第三十一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採用代銷方式發行,每期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數量不超過當期國債最大發行額。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在取得的發行額度內對投資者銷售,不得委託其他機構代理銷售。發行期結束後,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發行額度由財政部收回注銷。
第三十二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額度分為基本代銷額度和機動代銷額度,分別按照計劃分配和競爭性抓取的方式分配給承銷團成員。具體方式為:
(一)發行開始前,財政部將當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最大發行額的全部或部分作為基本代銷額度,按比例分配給承銷團成員。未分配的發行額度作為機動代銷額度供承銷團成員在發行期內抓取。
(二)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系統聯網方式按有關規則抓取機動代銷額度。抓取申請按時間優先原則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向承銷團成員反饋。承銷團成員違反規則抓取機動代銷額度將被暫停或終止當期國債發行額度抓取。
(三)發行期每日日終,如承銷團成員當日實際銷售量大於日初未售出基本代銷額度,應將未售出發行額度全部退回財政部;如承銷團成員當日實際銷售量小於或等於日初未售出基本代銷額度,應將當日抓取機動代銷額度全部退回財政部。
(四)發行期內,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有權調減銷售進度緩慢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基本代銷額度,調減出的發行額度作為機動代銷額度供競爭性抓取。
第三十三條 財政部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公告日至發行開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基準利率,當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取消發行。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限金融機構存款基準利率,當期國債從調息之日起停止發行,未售出發行額度由財政部收回注銷。
第三十四條 承銷團成員應按要求向財政部及時足額繳納發行款,財政部按雙方約定向承銷團成員支付手續費。
第三十五條 投資者提前兌取的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一級資金清算方式分為定期清算和不清算兩種。定期清算指,投資者提前兌取儲蓄國債(電子式)由承銷團成員暫時持有,財政部在指定日期與承銷團成員清算資金,並注銷相應債權。不清算指,投資者提前兌取儲蓄國債(電子式)由承銷團成員持有到期。
第三十六條 財政部不晚於付息日或還本日前一個工作日向承銷團成員支付儲蓄國債(電子式)利息或本金。
第三十七條 承銷團成員應於每日營業結束後按有關規定將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數據傳送至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國債登記公司應對承銷團成員傳送的業務數據進行核查,並於次日向承銷團成員反饋核查結果。承銷團成員應於收到反饋當日完成全部數據核對和賬務調整工作。
第三十八條 承銷團成員首次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前,應將下列材料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一)本單位業務處理系統開發方案。
(二)業務處理系統內部測試報告和國債登記公司出具的聯網測試報告。
(三)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單據和相關收費標准。
(四)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如上述各項材料內容發生變更,承銷團成員應及時向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三十九條 不再具備承銷團成員資格的機構,對其託管的尚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應按規定繼續辦理除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以外的各項業務,並做好相關國債託管和資金清算工作。 第四十條 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對承銷團成員和國債登記公司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對承銷團成員當地分支網點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經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債登記公司可對承銷團成員的二級託管賬務進行核查,承銷團成員應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條 承銷團成員在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業務過程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或者未按照與財政部簽訂的國債承銷協議執行,情節嚴重的,財政部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予以通報,並按照國債承銷協議的規定暫停或者終止其執行協議。
在做出最終處理決定前,財政部有權要求承銷團成員暫停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業務。
第四十三條 國債登記公司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過程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財政部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予以通報,並建議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四條 以下術語在本辦法中的含義是:
(一)發行期:指對於具體期次的儲蓄國債(電子式),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承銷團成員向投資者銷售當期國債的時間。
(二)提前兌取:指投資者於發行期結束後至還本日前的規定時間內,到原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的承銷團成員兌取未到期國債的行為。
(三)質押貸款:指投資者以持有的儲蓄國債(電子式)為質押品,向原購買國債的承銷團成員貸款的行為。
(四)非交易過戶:指投資者或相關利益方因法院扣劃、抵債、贈予、遺產繼承等非交易原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程序,通過承銷團成員辦理個人間儲蓄國債(電子式)所有權轉移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國債登記公司根據本辦法制定《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實施。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已按照《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09〕73號)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仍執行財庫〔2009〕73號文件有關規定。
附:1.計息規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確認書標准單據格式 計息規則
一、一般原則
1. 一年按當年實際天數計算。
2. 票面年利率和由此計算出的提前兌取執行利率的小數保留位數均按以下規定執行:計算過程保留14位,計算結果保留2位(指百分數,例:2.51%),保留位數以下4舍5入。
3. 付息日應計利息、還本日應還本金、提前兌取應計利息和應扣利息以元為單位,計算過程保留14位小數,計算結果保留2位小數(至分),保留位數以下4舍5入。
4. 提前兌取執行利率和應扣除天數根據實際持有時間(從起息日計算至資金清算日,算頭不算尾)和當期國債發行通知規定的分檔執行。
5.對於提前兌取一級資金清算,提前兌取結算金額=提前兌取面值金額+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應扣利息
對於提前兌取二級資金清算,提前兌取結算金額=提前兌取面值金額+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應扣利息-提前兌取手續費
二、固定利率定期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計息公式
其中,f為每年付息次數。
其中,執行利率根據實際持有時間,可取0或者票面年利率,下同。
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度的實際天數(N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年,N=0)。從上一付息日起實際持有天數為從上一付息日(含)至資金清算日(不含)的實際天數。如提前兌取資金清算前該期國債從未付過息,上述計算時,上一付息日為起息日。
其中,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度的實際天數(N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年,N=0)。
三、固定利率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計息公式
其中:N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年,N=0。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度的實際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持有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年首日(含)計算至資金清算日(不含)的實際天數。
其中: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度的實際天數(N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1年,N=0)。 中華人民共和國儲蓄國債(電子式)
認購確認書標准單據格式
一、單據正面式樣
二、單據背面文字
客戶須知
一、本確認書並非債權憑證,僅用於賬務核對,丟失並不影響對國債的所有權。
二、本國債實行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但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前兌取或質押貸款。
三、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
四、付息日和還本日前若干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起恢復辦理。
五、若計息方式為固定利率,則執行利率為票面利率。
六、客戶可通過在櫃台列印對賬單或者撥通承辦銀行客戶服務電話查詢自己國債余額變動情況。
七、客戶可在認購次日起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語音復核查詢查詢自己國債余額變動情況。
三、印製說明
1. 憑單規格:175×100(mm)
2. 邊距:左10mm,右10mm,上0mm,下3mm。
3. 行標:XXXX銀行為各行印製行標之處。
4. 顏色:字體顏色除各銀行行標之外均為黑色,紙張顏色統一為白色。
5. 字體:表單標題為隸書小三加粗,其餘為宋體五號,最左側一列加粗。
四、列印說明:
1. 若計息方式為固定利率,則該欄列印:固定利率,票面利率:x%。
2. 最後一欄由銀行自行選擇列印要素,銀行簽章為必選項,可選項包括經辦、復核和客戶簽字等。
3. 需要復寫列印多聯的銀行第一聯(客戶聯)必須按統一要求,銀行留存各聯字體顏色和紙張顏色各行自定。
五、使用說明:
各承銷團成員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繼續使用符合《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庫[2009]73號)規定格式的認購確認書為客戶辦理業務。從2014年1月1日起,所有認購確認書格式必須符合本辦法規定。
『玖』 如何撰寫國債資金申請報告
中國項目可行性抄研究中心 2012-05-16 瀏覽: 自1998年以來,中央政府為實施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通過增發長期建設國債籌措的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財政專項資金。提交國債資金申請報告後,國債資金撥款按現行基本建設預算內資金的撥付程序撥付,轉貸地方的國債資金,按財政部《國債轉貸地方政府管理辦法》的規定撥付。國債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如下: (1)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2)項目基礎條件分析; (3)項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 (4)項目建設目標、主要內容和方案; (5)項目實施進度(包括資金到位情況、工作量及投資完成情況、項目形象進度等); (6)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方案; (7)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 (8)項目實施與進度計劃安排; (9)項目風險分析與控制; (10)申請報告結論評價。
『拾』 國債怎麼買
國債包括無記名式國債、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電子儲蓄國債。其中無記名式國債適合金融機構購買,記賬式國債需要開通證券賬戶購買,所以這里主要說說剩下兩種,也就是大家都在搶的憑證式國債和電子式國債。
1、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它不可上市流通轉讓。在持有期間內,可以到銀行網點提前兌取。它的優勢是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都比較方便,手續也簡單。其次就是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很好。
利率方面,憑證式國債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一到兩個百分點。想要購買憑證式國債的,需要到銀行網點現場。憑證式國債比較適合對理財了解少,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像大爺大媽買,當做儲蓄就非常適合。
2、電子式國債
與憑證式國債相比,電子式國債的購買更加方便。只需在銀行櫃台開通「國債託管」賬戶,然後在銀行網點、手機銀行或者網銀上都能購買。
利率方面,以4月份發行的兩期為例,第一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3.5%;第二期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4.17%。雖然期限都比較長,但是持有半年以上可以提前兌取,只不過會損失一定利息和手續費。
總結:短期來看,購買國債,資金流動性不太好,但長期來看,買國債還是比較劃算的,比較合適短期內無資金需求,又厭惡風險的朋友。
(10)國債宣傳方案擴展閱讀
國債發行策略與發行許可權:
國債發行盡管採用了有借有還的信用方式,但畢竟是將民眾所能支配的資金轉為政府支配,因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小額所有者來說,總想將資金留歸自己,以作生活後備;對於大額所有者來說,總想將資金留歸自己經營,或多或少地存在不想應募的情緒。因此,國家要發行債券就要研究發行的技術,利用民眾的心理,講究發行策略。發行策略主要有:
1、發行愛國公債。養成民眾的愛國心理和為國犧牲精神。民眾的情緒富於沖動,既容易掀起,也容易消沉。這種策略不易長期利用。
2、高利發行。國債的發行主要應依照市場利率來確定發行利率,但也未償不可在某些特定的時候發行高利率的國債。
3、免稅發行。即凡購買國債者政府概不予以課稅,藉以鼓勵民眾應募。但這種方法可能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平等程度,使財富進一步向富裕階層傾斜。
4、強制發行。運用國家主權強制民眾認購。這種方式的採用即表示國家信用不充分,它進一步損害國家信用,非不得已不應採用。
5、限制民眾私人投資,迫使其投放於國債。如果國家能夠限制民眾的自由消費與營業,則可以從中騰出一部分資金轉而認購國債。但這種限製做法的效力是有其限度的,如果達到限制目的,往往要作詳細的限制規定,
6、經濟發行法。這是正常的國債發行方法,也是最常用、最普遍的發行策略。前五種策略都有其局限性,只能在特定時期採用,不過可與經濟發行相結合,作為經濟發行的補充。
關於國債發行許可權問題。一般說來,國債發行許可權屬於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它與債務主體應該相統一。
債務主體是指債務人,債務人除了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之外,還意味著它同時具有國債發行權。
政府是由各類行政部門或機構組成的,各部門職能組織畢竟各異,國債的借、用、還往往會出現脫節。因此,國家必須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債務主體及其具體執行機構;進而使其權利與還本付息的義務相一致,保證國債發行活動合理有序,保障國債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持政府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