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債逆回購和買國債的區別,為什麼不直接買國債
逆回購你可以理解為買了國債的人以國債為抵押向你短期借款,你賺取利息。一般來說,國債逆回購的年化收益肯定比不上國債,但是它時間短,靈活。
購買國債就是純粹長期投資了,比如五年期國債,你就要五年後才能取得收益。
㈡ 國債與國債逆回購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國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發行債內券籌集資金所容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逆回購就是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2、品種不同:國債是一種在一定時期內不斷增值的金融資產,而國債逆回購業務是能為投資者提高閑置資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種。
3、主體不同: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國債逆回購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個人。
(2)國債逆回購知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購買國債後,會有國債認購認證書,可以在網上查詢,也可以列印出來檔案,建議不必列印,需要直接查詢登錄網銀查詢即可。
國債作為長期投資,不建議提前贖回。如需提前贖回,需按贖回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並按實際持有時間扣除相應日的利息。
訂閱時間會很短,只有大約一天半,提出半天,一天完成銷售。所以國債發行後在發行發行階段進行認購,如果有投資意向,越早認購越合適。
㈢ 聽說國債逆回購是無風險的,真的嗎
你好,通過逆回購跟你借錢的,都是用國債足額抵押,一旦對方到期無法還款,中登公司會立即變賣國債償還你賣逆回購借出去的錢,風險基本忽略不計。
㈣ 對於國債逆回購始終不明白,為什麼賣出去還要買回來呢來回倒騰目的是什麼定義看了但不懂,求通俗解釋
手裡有國債的(大部分是金融機構),短時間想借點錢周轉,就利用回購交易買進貨幣(以國債為抵押品),手裡有餘錢短時間沒用的就賣出貨幣(收益率按市場價,要扣掉手續費的),到預訂的日子錢自動劃回來。
㈤ 什麼是國債逆回購
國債逆回購的參與條件
開通相應證券賬戶後就可以參與債券逆回購,不需版額外開通許可權。
【溫馨權提示】1、支持滬市債券逆回購的證券賬戶有:滬A證券賬戶、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僅限參與逆回購,且需聯系營業部對賬戶類型進行修改);2、支持深市債券逆回購的證券賬戶有:深A證券賬戶。
㈥ 國債逆回購和國債回購是一個意思嘛
你好,國債逆回購,在本質上講是一種短期借款。通俗來說,即是持有國債的金融機構向你借錢,把持有的國債抵押給你;到期之後,金融機構連本帶息的回購你手上的國債,而你收回本金和利息。
【舉例】滬市和深市各品種的手續費各不同,交易門檻也不同,滬市:10萬元起,10萬元遞增,1000萬封頂。深市:1000元起,1000元遞增,無上限。收益計算如下:
1、假設周一以5.050的價格進行10萬元的204001的逆回購交易,資金周二到賬可用,周三可取,實際佔用1天。凈收益=(100000×5.050%×1/365)- 1 = 12.84元。
2、假設周四以5.050的價格進行10萬元的204001的逆回購交易,資金周五到賬可用,下周一可取,實際佔用3天。凈收益=(100000×5.050%×3/365)- 1 = 40.51元。
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政府債券,由於是以政府的財政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㈦ 國債逆回購是什麼
所謂國債逆回購,本質就是一種短期貸款。也就是說,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
㈧ 國債逆回購怎麼買賣
逆回購來操作可以通過下列方式:1、使自用手機易淘金點擊「交易」-「普通」-「國債逆回購」,點擊所要「深市」、「滬市」的品種右側的「下單」按鈕後根據指引進行操作。2、通過我司任一自助委託方式,選擇「賣出」菜單,輸入回購代碼、價格、數量等。3、使用電話委託中的:「1委託」-「45國債拆出」菜單按提示音操作逆回購。數量:滬市是100手(即1000張、10萬元)或其整數倍,單筆最大數量不超過10萬手(即100萬張);深市是10張(即1000元)或整數倍,單筆最大數量不超過100萬張。
㈨ 國債逆回購和國債回購一樣嗎
國債逆回購,本質就是一種短期貸款。也就是說,個人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把自己的資金借出去,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購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國債作為抵押獲得這筆借款,到期後還本付息。通俗來講,就是將資金通過國債回購市場拆出,其實就是一種短期貸款,即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而別人用國債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逆回購的安全性超強,等同於國債。
國債回購交易是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債券持有者(融資方)與融券方在簽訂的合約中規定,
融資方在賣出該筆債券後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以商定的價格再買回該筆債券,
並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國債逆回購是其中的融券方。對於融券方來說,該業務其實是一種短期貸款,即你把錢借給別人,獲得固定利息;別人用國債作抵押,到期還本付息。
國債回購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交易所掛牌國債,作為抵押,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具體是指交易所掛牌的國債現貨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為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