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利息所得稅如何收取
我的理解是:
1)利息、股息、紅利的收益是在收入實現時繳納企業所得稅。
2)從原理上講,您出售國債的所得,扣除購買成本應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這筆所得並非國債利息所得,而是資產的增值所得(capital
gain),雖然本質上是國債利息對應的資產增值,但在形式上是資產的增值,所以無法享受國債利息免稅優惠。
3)您的下家在購買了您出售的國債後,在到期收取利息時,可以享受全額利息免稅的優惠。
4)綜上,其實您為您的下家負擔了一筆稅款,在出售國債的談判是應該考慮這部分。
Ⅱ 國債收入與政府稅收
稅收和公債都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人類社會自有國家產生以來就有稅收,而國債的出現則是後來的事。
稅收是國家憑借國家的強制力按照稅法規定無償、因定的向納稅人徵收的收入;是一種強制行政行為,沒有利益回報。
國債收入是國家以發行國債的方式向社會驀集的資金;它是社會公眾以投資、自願作為基礎的,有利益回報的。
它們之間的區別在於:
國債不同於稅收,首先在於國債是一種國家信用,而稅收則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強制徵收的。作為國家信用,必須遵循信用關系的原則。這就是說,國債發行人——國家,與國債認購人雙方,在法律上應該是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國債的發行,必須以國債認購人自願認購為前提。而在稅收中,國家與納稅者雙方在法律上是分別處於執法者與守法者的不同地位,它以徵收者強制徵收,納稅者依法無條件繳納為前提。同時,國債發行人作為債務人,是在籌措以償還為條件的借款;國債認購人作為債權人,是以預期收回本息為條件向國家貸款。它不像稅收,徵收者是在進行一種不付任何代價的無償徵收,繳納者是在履行一種純義務的繳納。
其次,國債不同於稅收,還在於兩者的財政作用不一樣。國債在舉借的年度雖然可以暫時解決財政困難,但因為仍需用以後財政年度的收入來償還,因此有人把國債稱作財政預支。而稅收則不同。稅收是當年財政的實際收入,以後毋須償還,它反映的是一個國家的真實財力。當然,就國債本身來說,生產性國債和消費性國債對於財政的作用,也並不能一概而論。生產性國債,只要以後年度中以債款投資所增加的財政收入能夠超過所需的還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積極意義的。至於消費性公債,情況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條件下才發行的。往往逐年有增無減,最終使財政陷入嚴重的困境。
Ⅲ 國債利息所得稅怎麼算
國債利息屬於免稅收入,形成永久性差異。
Ⅳ 企業轉讓國債如何計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利息收入
按照企業所得稅復法第二十六制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但轉讓國債取得的收益要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即:轉讓國債的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轉讓國債所得(損失)=國債轉讓價款-購買該國債成本-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轉讓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Ⅳ 稅收收入與國債收入的區別
稅收是國家憑借國家的強制力按照稅法規定無償、因定的向納稅人徵收的收入。是一種內強制行政行容為。沒有利益回報。
國債收入是國家以發行國債的方式向社會驀集的資金。它是社會公眾以投資、自願作為基礎的。有利益回報的。
Ⅵ 國債利息收入的計稅基礎是多少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來稅的,其賬源面價值是等於計稅基礎的。
國債利息收入不屬於資產也不屬於負債,但是可以將其以負債的形式計算其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以抵扣的金額,國債利息是免稅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了,所以未來期間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為0,所以此時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Ⅶ 計算企業所得稅,國債利息收入5萬,在計算收入總額時,要不要先把國債利息收入先計入收入總額,然後再減掉
國債收入是收入,但是並不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利潤時應該算,但是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該扣除
Ⅷ 債券利息收入怎麼算所得稅
債券利息收入屬於應稅收入。債券利息收入應在債券實際持有期內逐日計提,並按債券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企業收入的記入應納稅總額按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一般是25%)納稅,個人收入的按20%計算個人所得稅。
但國債利息收入則屬於免稅收入。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於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於國債的比例,不得低於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債券利息收入是指債券投資而實現的利息收入。
(8)如何計算國債返稅收入擴展閱讀
(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2、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1、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以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Ⅸ 關於「國債利息收入」在計算所得稅(個人和企業)時是否扣除的問題
1、國債利息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第二款規定,國債和國家專發行的金融債券利屬息免納個人所得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現行稅收政策的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因此,
根據您的表述,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的有,其中一個選項就是「國債利息收入」,正確答案沒有「國債利息收入」,是對的。應為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因此,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不屬於不征稅收入。雖然形式上都不征稅,但在稅法解析上是有區別的。所以,200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里的一個多選題(第39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屬於不征稅收入應當不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因為,它屬於免稅收入,而不屬於不征稅收入。
Ⅹ 國債利息收入如何計算在算企業所得稅時,應如何計入
國債利息收入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予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