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債利息收入在企業所得稅中應該扣除嗎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82條規定版:國權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業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因此國債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該扣除。
❷ 國債利息收入的計稅基礎是多少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來稅的,其賬源面價值是等於計稅基礎的。
國債利息收入不屬於資產也不屬於負債,但是可以將其以負債的形式計算其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以抵扣的金額,國債利息是免稅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了,所以未來期間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為0,所以此時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❸ 國債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稅嗎
國債收入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跡憨管窖攮忌歸媳害顱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3)國債利息收入按什麼利率免稅擴展閱讀:
國債利息收入計算
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上述公式中的「國債金額」,按國債發行面值或發行價格確定;「適用年利率」按國債票面年利率或摺合年收益率確定;如企業不同時間多次購買同一品種國債的,「持有天數」可按平均持有天數計算確定。
關於國債轉讓收入稅務處理問題
(一)國債轉讓收入時間確認
企業轉讓國債應在轉讓國債合同、協議生效的日期,或者國債移交時確認轉讓收入的實現。
2.企業投資購買國債,到期兌付的,應在國債發行時約定的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國債轉讓收入的實現。
(二)國債轉讓收益(損失)計算
企業轉讓或到期兌付國債取得的價款,減除其購買國債成本,並扣除其持有期間按照本公告第一條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以及交易過程中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企業轉讓國債收益(損失)。
(三)國債轉讓收益(損失)征稅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國債,應作為轉讓財產,其取得的收益(損失)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❹ 為何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發行國債是國家為主體進行的融資活動,國家同時也是征稅的主體,為了鼓勵購買國債專,國家作為屬征稅主體自然有權力提供如免徵所得稅這類的有利條件來實現國家的融資活動,相對於其他一般企業發行債券的行為,國債無論是在投資安全性和投資回報率上都會有更大的優越性。
❺ 國債利息收入也免徵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專 》
下列各項個屬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❻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什麼意思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稅不用支付回。
❼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問題
國債的確認利息支出的分錄
借:財務費用 2044.7*4%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2000*5%-2044.7*4%
貸:應專付利息 2000*5%
所以如上所示,記入屬財務費用的是2044.7*4%,這才是真正記入損益的金額,這才是真正影響所得稅的金額,所以在進行應納所得額調整的時候,應當扣除2044.7*4%。
如果你不理解上述分錄,你可以查閱下債券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的教材。
❽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什麼意思
國債利息復收入免所得稅
對國債利息制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但並不意味著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於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獲得的收入,還是應當作為轉讓財產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❾ 國債利息收入是不征稅收入還是免稅收入
是的,國債利息免稅,所以,納稅人購買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