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債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計入利潤總額繳納所得稅
企業債券利息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國債利息跟利潤總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B. 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是指會計賬簿核算上的利潤總額,你所給的資料不完善,大致計算為:1200+50+80+5-720-6.5-1.9-36.6=570萬。
從你所列題目看,應該是計算應稅所得,而不是利潤總額。
應稅所得和利潤總額的區別在於納稅調整。
涉及調整的項目只有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因此,應稅所得在570萬基礎上,減去5萬,應稅所得為570-5=565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565*25%=141.25萬元
已經預繳100萬,應補繳141.25-100=41.25萬元
C.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利潤總額嗎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投資收益。
D. 計算會計利潤時,國債利息收入要算在收入里嗎
樓主:我覺的你可抄能混襲淆了一個概念,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收入總額概念: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而應納稅所得額的概念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即為不征稅收入,當然要減除了。
因此:
計算收入總額時先加進去(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免稅收入減去。
E. 企業國債利息的收入,應計入利潤總額嗎
是的,是要計入利潤總額,但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是可以剔除,他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免稅收入)。
F. 企業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什麼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一版)國債利息權收入的定義: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對於企業經營國債的所得,即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債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稅,後者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國債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
1.購買國債時:
借:長期債權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國債利息收入的稅法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納稅人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G. 如果利潤總額含國債,那麼提取盈餘公積也算上國債利息收入一起提嘛
是的,相當於一起提取了。
盈餘公積是按照稅後的凈利潤提取的,不是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中含的國債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相當於這部分利息收入完全進入稅後的凈利潤了。所以提取的盈餘公積包含了國債利息收入。
H. 計算所得稅利潤總額要扣除國債利息收入嗎
您好,會計學堂李老師為您解答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歡迎點我的昵稱-向會計學堂全體老師提問
I. 就是說利潤總額是100萬國債利息20萬業務招待費35萬可抵扣的是40萬應要繳多少稅
收入多少?如果(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不包括營業外收入)=1000萬元。1000萬元
*
0.5%
=5萬元
35萬元
*
60%
=
21萬元將
5
萬元和
21
萬元比較,取其中較小數(
5
)可以抵扣。將35⑸=20萬元調增。應納稅所得
=
利潤總額是100萬
-
國債利息20萬
+
業務接待費調增額
20
萬元
=100萬元應納所得稅額
=
100萬元
*
25%
=
25萬元應要繳25萬元所得稅額另外,你寫的
「
可抵扣的是40萬」是甚麼意思?可抵扣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