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電子式國債提前支取
根據抄《合同法》和《儲蓄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居民原來所存入的定期儲蓄和購買的憑證式國債、電子式國債等在未到期前如果遇利率下調,在原定存期內仍舊按原利率執行。國債如提前支取未滿半年的不計息滿,半年不足兩年的按現行活期利率計算。另外,辦理時每筆還需支付國債面值總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因此決定提前支取前還需權衡得失避免利息損失。
提前兌取可獲得資金=提前兌取的儲蓄國債面值+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應扣利息-提前兌取手續費
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面值金額×執行利率(%)×自上一付息日起至提前兌取日的實際持有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② 電子式國債的兌付兌取
財政部委託承辦銀行於付息日和到期日將儲蓄國債利息或本金自動存入投資者指定的資金賬戶,無需投資者上門辦理。
投資者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國債賬戶和開戶所使用的存摺(或借記卡)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並按兌取本金的1‰向承辦銀行繳納手續費。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個工作日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提前兌取的有關條件將在各期國債的發行公告中公布,也可以參照各行在辦理儲蓄國債認購業務時的回單。
③ 電子式儲蓄國債提前支取利息如何計算
投資者提前兌取可獲得資金=提前兌取的儲蓄國債面值+提前兌取應計利息內-提前兌取應扣利息容-提前兌取手續費
提前兌取應計利息=提前兌取面值金額×執行利率(%)×自上一付息日起至提前兌取日的實際持有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其中,執行利率根據實際持有時間,可取0 或者票面年利率,以當期國債發行條件為准。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第N+1個整年的實際天數(N 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年,N=0)。從上一付息日起實際持有天數為從上一付息日(含)至資金清算日(不含)的實際天數。如提前兌取資金清算前該期國債從未付過息,上述計算時,上一付息日為起息日。
提前兌取應扣利息=提前兌取面值金額×票面年利率(%)×應扣除的天數/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
其中,當前計息年度實際天數為自起息日起對月對日計算的第N+ 1個整年的實際天數(N 為起息日起對月對日算一年計算的持有整年數,如持有不滿一,N=0)。
④ 電子式國債的疑問,大家幫幫忙
是的,可以開存摺,只要是工行的。 提前支取扣除本金0.1%的手續費,還有一部分利息收益。
相關公告:
利息從2009年7月15日開始計算,持有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不滿6個月提前兌取不計付利息,持有6個月不滿24個月提前兌取按照票面利率計付利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滿36個月不滿60個月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兌取本次發行的兩期國債需按照兌取本金的1‰繳納手續費。
⑤ 電子式國債是什麼意思
http://news.sohu.com/20060621/n243846983.shtml
儲蓄國債(電子式)是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人民幣債券。由此,我國儲蓄國債將包括原有的憑證式國債和即將推出的儲蓄國債(電子式),這兩個品種將在我國長期並存。
財政部、人民銀行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說,新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認購對象僅限境內中國公民,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同時設立了單個賬戶單期購買上限,充分考慮並保護了個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方面負責人20日就儲蓄國債(電子式)發行的相關事宜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問:什麼是儲蓄國債(電子式)?
答: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我國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人民幣債券。
儲蓄國債(電子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針對個人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二是採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三是採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四是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負責還本付息,免繳利息稅;五是鼓勵持有到期;六是手續簡化;七是付息方式較為多樣。
問:為什麼要發行儲蓄國債(電子式)?
答:本次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選擇部分商業銀行為試點,面向境內中國公民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是豐富國債品種、改進國債管理模式、提高國債發行效率的一種有益創新,不僅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服務和方便人民群眾,而且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將通過什麼樣的渠道發行?是否在全國范圍內發行?
答:儲蓄國債(電子式)通過經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確認代銷試點資格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北京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銀行)已經開通相應系統的營業網點櫃台銷售(除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只開通了部分分行,其餘5家銀行絕大部分分行都可辦理該項國債業務),總共預計有近6萬多個營業網點參與此次發行,覆蓋了全國絕大部分省份和地區。
問:投資者怎樣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
答:投資者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首先需要在一家承辦銀行開立或擁有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已經在商業銀行櫃台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的投資者不必重復開戶。投資者可以從2006年6月20日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開始在上述七家承辦銀行櫃台辦理開戶。開立只用於儲蓄國債的個人國債託管賬戶不收取賬戶開戶費和維護費用。開立個人國債託管賬戶的同時,還應在同一承辦銀行開立(或者指定)一個人民幣結算賬戶(借記卡賬戶或者活期存摺)作為國債賬戶的資金賬戶,用以結算兌付本金和利息。
擁有個人國債託管賬戶的投資者可於發行期攜帶相關證件到賬戶所在的承辦銀行聯網網點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
問:未到期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如何變現?
答:由於儲蓄國債(電子式)屬於不可流通國債,未到期的儲蓄國債可以通過提前兌取的方式變現,即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到承辦銀行櫃台申請提前兌取未到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本金和利息。提前兌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並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提前兌取的具體條件將在各期發行公告中予以公布。投資人如需提前兌取,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國債託管賬戶和資金賬戶到原承辦銀行的聯網網點辦理相關手續。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個工作日起開始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務,付息日後恢復辦理。
如果投資人的流動性需求只是短期的,並且不願意接受提前兌取帶來的利益扣除,也可以用儲蓄國債(電子式)的債權為質品,到承辦銀行辦理短期質貸款。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如何辦理付息和到期兌付業務?
答:由於使用了計算機系統管理債權,投資者無須專門到銀行櫃台辦理付息和到期兌付業務,財政部委託承辦銀行於付息日和到期日將儲蓄國債的利息或本金直接存入投資者指定的資金賬戶。
問:與其他非國債投資品種相比,即將發行的儲蓄國債(電子式)有什麼主要優點?
答:1、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由於儲蓄國債(電子式)是財政部代表我國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是以國家信用為保證的,到期由財政部還本付息,其信用等級最高。
2、利息免稅,收益穩定。儲蓄國債(電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發行利率高於相同期限銀行儲蓄存款稅後收益;在儲蓄國債(電子式)到期前的整個存續期內,面值穩定並隨著時間增加而自然獲取利息,沒有價格漲跌波動風險。
3、購買方便,管理科學。本次發售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在全國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近6萬多個營業網點銷售,城鄉居民可就近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債權,並可以通過電話進行債權查詢和復核查詢,管理更加科學、債權更加安全。
4、變現靈活。儲蓄國債(電子式)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規定提前兌取;投資者在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的同時,即獲得了一個優良的融資工具,當需要小額貸款時,可用儲蓄國債(電子式)作為質物,到原購買銀行質貸款。
問:儲蓄國債(電子式)與相同期限儲蓄存款在收益上有什麼差異?
答:按規定,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銀行3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為3.24%,繳稅後的實際收益為2.59%。
以1萬元為例,在銀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後扣除20%利息稅,存款人實得利息777.6元;如果購買票面利率為3.14%(低於儲蓄存款名義利率0.1%)的3年期的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儲蓄國債(電子式),每年可獲得利息314元,三年總和為942元,高於存款利息164.4元。如果計算國債利息重復投資收益,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累計收益還會更高。
⑥ 急!關於電子式國債提前支取
持有電子式國債不滿半年不允許提前兌取,滿半年後可以辦理提前兌取;
提前兌取按照票面利率計付利息並扣除部分利息,
其中持有不滿2年扣除6個月利息,
滿2年不滿3年扣除3個月利息,
提前兌取需按照兌取本金的1‰繳納手續費;
您的這種情況,購買半年後即11月份時可以提前兌取,
提前兌取的話扣6個月的利息==沒有利息,
並且要扣掉1‰==100元手續費。
最後你可以得到99900元。
具體情況需要咨詢您購買國債的銀行或證券公司。
⑦ 電子式國債提前支取
電子式國債提前支取的利息是按發行公告的規定計息和扣除規定的。
一般去年發行的電子式,假如投資者持有國債的時間,滿6個月不滿24個月按發行利率計息並扣除180天利息。所以您已經持有國債十五個月了所有需要扣除180天的利息。
您的情況可以用下面這個公式計算:
需要扣除的利息=國債本金*年利率/360*180
另外提前兌取,銀行還需要收取提前兌換國債金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
⑧ 國債到期之後,是不是在全國任何銀行都可以兌現
並不是。
分以下兩種抄情況:
1.憑證式國債的購買
憑證式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收款憑證只能在同一分行范圍內兌付或提前支取,而卡內國債可在任一網點提前支取。
2.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電子式)兌付資金由原售出機構直接支付至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你可以通過銀行資金賬戶提取資金,銀行賬戶的儲蓄卡通常是全國通存通取的。
(8)電子式國債兌取范圍為擴展閱讀:
國債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從債務人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靈活性等特點。
從債權人角度: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