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益為什麼在繳納企業所得稅調整時要調減呢
比如國債利息之類的,那是屬於免稅的收入,所以要調減。
B. 債券的價格為什麼會變動啊
影響債券價格的因素
從債券投資收益率的計算公式R=〔M(1+rN)—P〕/Pn可得債券價格P的計算公式P=M(1+rN)/(1+Rn)其中M是債券的面值,r為債券的票面利率,N為債券的期限,n為待償期,R為買方的獲利預期收益,其中M和N是常數。那麼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就是待償期、票面利率、轉讓時的收益率。
1.待償期。債券的待償期愈短,債券的價格就愈接近其終值(兌換價格)M(1+rN),所以債券的待償期愈長,其價格就愈低。另外,待償期愈長,發債企業所要遭受的各種風險就可能愈大,所以債券的價格也就愈低。
2.票面利率。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債券的名義利率愈高,到期的收益就愈大,所以債券的售價也就愈高。
3.投資者的獲利預期。債券投資者的獲利預期(投資收益率R)是跟隨市場利率而發生變化的,若市場利率高調,則投資者的獲利預期R也高漲,債券的價格就下跌;若市場的利率調低,則債券的價格就會上漲。這一點表現在債券發行時最為明顯。
一般是債券印製完畢離發行有一段間隔,若此時市場利率發生變動,即債券的名義利息率就會與市場的實際利息率出現差距,此時要重新調整已印好的票面利息已不可能,而為了使債券的利率和市場的現行利率相一致,就只能就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了。
4.企業的資信程度。發債者資信程度高的,其債券的風險就小,因而其價格就高;而資信程度低的,其債券價格就低。所以在債券市場上,對於其他條件相同的債券,國債的價格一般要高於金融債券,而金融債券的價格一般又要高於企業債券。
5.供求關系。債券的市場價格還決定於資金和債券供給間的關系。在經濟發展呈上升趨勢時,企業一般要增加設備投資,所以它一方面因急需資金而拋出債券,另一方面它會從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公司債,這樣就會使市場的資金趨緊而債券的供給量增大,從而引起債券價格下跌。
而當經濟不景氣時,生產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將有所下降,金融機構則會因貸款減少而出現資金剩餘,從而增加對債券的投入,引起債券價格的上漲。而當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時也往往會引起市場資金供給量的變化,其反映一般是利率、匯率跟隨變化,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漲跌。
6.物價波動。當物價上漲的速度輕快或通貨膨脹率較高時,人們出於保值的考慮,一般會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黃金、外匯等可以保值的領域,從而引起資金供應的不足,導致債券價格的下跌。
7.政治因素。政治是經濟的集中反映,並反作用於經濟的發展。當人們認為政治形式的變化將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時,比如說在政府換屆時,國家的經濟政策和規劃將會有大的變動,從而促使債券的持有人作出買賣政策。
8.投機因素。在債券交易中,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賺取價差,而一些實力較為雄厚的機構大戶就會利用手中的資金或債券進行技術操作,如拉抬或打壓債券價格從而引起債券價格的變動。
C. 轉讓國債收入是調增還是調減項目
首先要確定是否屬於免稅項目,如果是免稅的,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減處理。否則就不需要做納稅調整。
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在付息日或買入國債後持有到期時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在付息日或持有國債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後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D. 發行債券,為什麼進行利息調整啊
會計准則的解釋是:
企業發行的一年期以上的債券,構成企業長期負債的。企業按照債券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賬面價值,發行面值計入應付債券——成本,其與賬面價值之間存在差額的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按照實際利率攤銷,計入財務費用。
你發行債券,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為發行債券的賬面價值。意思就是你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你所有付出去的錢*折現率。你在發行債券的時候,支付的手續費等,屬於你發行債券的現金流出,因此減少了應付債券的賬面價值。所以借計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成本那個科目是你的面值,一般是不變化不調整的)
你發行債券導致要付出所有金額(這個金額包括肯定要支付的手續費、應付利息、應付本金等等不包括可能出現無法按時支付導致的罰息、額外賠償等等)為100元。
你現在支付了手續費等5元。你是不是等於還欠95元。
E. 企業債券利息收入要計稅為什麼還要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所以要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F. 請問,國債利息收入,在期末調減應納稅所得額時,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嗎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 產生的是永久性差異,不是暫時性差異。
國債利息根據稅法規定是免稅的,而會計對於這部分收益需要確認投資收益。兩者產生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逐漸消失。因此,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
投資收益-(利息)
(6)國債利益為什麼要調減擴展閱讀:
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
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
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G. 購買國債收入(全額調減)
首先要確定是否屬於免稅項目,如果是免稅的,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減處理。否則就不需要做納稅調整。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在付息日或買入國債後持有到期時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在付息日或持有國債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後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H. 國債是怎麼浮動的,為什麼也有漲跌的情況有哪些因素來影響它
國債政策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是財政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調節資源配置、經濟利益及其整個經濟運行的重要杠桿之一。本文擬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就國債政策的若干問題提出一些看法,以供有關方面進一步研究參考。
一、我國中長期國債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