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國債國債是哪裡發行的
國債指的是中國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務憑證。國債相當於一個借據專,即:你把錢借給中屬央政府,政府給你一個借條或者在電腦上做個記錄。國債因為有國家的信譽做擔保,所以安全性是債券中最高的。
國債分兩種,一種是憑證式國債,這種發行較少,平均一個月甚至幾個月才發行一次;另一種是記帳式國債,這種國債發行較多,平均每個月發行一次或者多次,這種國債主要通過證券公司和櫃台試點銀行發行,發行過後,再通過交易所和試點銀行上市交易,你可以隨時買進賣出;所以,你可以到證券公司去開戶,或者櫃台試點銀行,主要包括工行、中行、農行等國有銀行,還有招商銀行等。不過記帳式國債的利率沒有憑證式高,但流動性好,因為可以隨時交易買賣。
Ⅱ 國債的發行主體是誰國債是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國債的發行主抄體是國家。國襲債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國債,就是我們說的國家公債,它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Ⅲ 國債的發行主體是誰是國家哪些具體的商業銀行還是中央銀行發行呢
國債發行的主體應當是政府,具體說是財政部。國債、金融證券和企業債券一般都可以自由買賣或轉讓。發行期限不一定,短的可以幾個月,長的可能到十年甚至更長。
Ⅳ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誰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Ⅳ 國債是國家借錢了借誰的發行國債又是啥
國債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誰買國債就是借誰的。發行國債如同發行人民幣。發行報刋,雜志一個意思。
Ⅵ 中國債券發行人有哪些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政府所屬公共事業機構或公共團體機構或公營內公司(發容行政府機構債券) 、大銀行或一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 、一流大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也叫企業債券)。
債券發行(bond issuance)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債券的發行者在發行前必須按照規定向債券管理部門提出申報書。
Ⅶ 日本國債是誰發行美國國債是誰發行,誰購買
美國和日本抄的國債都是本國政府發行的,具體的部門就是財政部;財政部主管一個國家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主要來自稅收,支出包括國防、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等,當收不抵支時就要發行國債來借錢。
購買者主要是持有美元和日元的國家、企業和個人等投資者。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復制粘貼請註明出處。
Ⅷ 債券是誰發行的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債券發行的意義:
未來應提高非國有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債比重。從債券的投資方來說,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貨幣類機構投資人持有債券比重,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入市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方法豐富投資人結構。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擴大債券發行,逐步實現債券市場互通互融」。
擴大債券發行對我國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降低金融體系的脆弱性是有重要意義的。擴大債券發行的同時,債券市場需要更加透明而且具備好的流動性,為更多參與主體進入債券市場創造條件。
2013年,中國債券市場由多部門監管,市場不統一的格局阻礙了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的實現。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是大勢所趨。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會使得債券市場能夠充分反映資金市場的信息,資金的價格會通過交易價格實時反映出來。面對一個分割的債券市場和混亂的利率期限結構,企業沒有辦法像面對統一的市場那樣去獲取融資成本的准確信息。低水平的債券市場無法與銀行進行充分競爭,這會使得企業的融資成本難以下降。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並且快速發展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促使商業銀行提高其評估風險和定價的能力,對企業的信用進行更為精準的分析,提高其對不同企業的服務能力,並且有助於提升其國際競爭能力。
另外,擴大債券發行需要我國評級機構的進一步發展,債券產品的豐富更需要評級機構履行其職責,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真正有區分度、有足夠信息含量的研究報告和級別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