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選擇哪個公司做私募基金比較好
利和基金為您解答:
1專業性:合理根據資產規模、風險偏好,進行科學內資產配置
2.合規性:基金銷售容資格,基金管理人需要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資金的投的地方透明有監管
3.共贏性:選擇申購費低,盈利部門可以分成的演算法,凈值一旦下跌,則不能計提業績報酬。這個在簽訂協議時有多重選擇,一般都需要將雙方利益捆綁。
有100萬現金做投資的人群,則是較少比例的高凈值人士。難不成是私募基金公司有「資產歧視」?但其實也是金融風險的保護、控制。
B.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排名有沒有知道的啊求指教
不是太了解啦
C. 現在在全國做私募基金最好的是哪家
私募基金這個東西吧,多少都是有風險,一定要選擇大點的投資管理企業,例如,北京高通盛融公司。
D. 成都私募基金-哪家是正規的陽光私募基金
在信用網上查到的工商注冊信息,這只能說明他們是一家已經注冊並在運營的公司,不足以說明該企業就是一家正規合法並由良好過往業績的公司。如果是做私募的投資公司,建議去查詢一下其真實的成立時間及過往業績,還有整體備案信息。其與投資者簽署的協議文本,及參與程序。多了解、多推敲,是否有整體資產抵押或者銀行託管等等。正規的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應該是對投資者有起步金額的要求,運作模式上合存續期年限上,整體監管上都是有的查的。
E. 成都有哪些知名的私募基金公司
陽光私募,聚贏私募
F. 中國目前最好的股權私募基金是哪幾家
募股權基金顧名思義是指從事私人股權投資的基金。而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並以策略投資者的角色積極參與投資標的的經營與改造,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一般採取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募集。私募股權 實際上就是英文PE的翻譯(private equity),因為在我國私募股權基本上採用合夥制的基金形式運作,所以又叫做私募股權基金。
實踐中大多稱之為PE,因為中文的說法太多,容易混淆。
私募和公募基金的區別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募集對象 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廣大社會公眾
募集方式 非公開發售 公開發售
信息披露 對信息披露要求較低, 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
業績報酬 除固定管理費外,還收取業績報酬費 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固定管理費
投資門檻 一般至少為100萬, 一般1000元(含)以上,
追加最低認購資金至少為10萬或10萬定投 也有100元起的
的整數倍
G. 股權投資選擇哪家公司好
我自己就是在泰誠財富買的基金,個人感覺這是國內目前比較出色的一家金融投資管理機構,而且同系統的泰誠資本於2014年正式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頒發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登記成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為國內較早取得牌照並開展私募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基金業務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H. 成都有哪些收益好的私募基金啊求推薦
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失去聯系、跑路、延期兌付後,私募基金投資者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是刑事報案,還是民事訴訟?本文分析一下各種維權途徑、理由及可行性。
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如果是1位普通合夥人(GP),和48位有限合夥人(LP),每人投入100萬元,可以成立至少4900萬元以上的私募基金。
假設成立了一隻5千萬元的私募基金。這5千萬元,就是該私募基金的財產。
和私募基金財產對應的,是私募基金債務。私募基金財產少於債務的,GP、LP應當按規定分擔虧損。財產等於或高於債務的,各位基本可以相安無事。意思就是,基金管理公司,拿著5千萬去投資,最後虧光,只要不倒欠別人錢就行。問題來了,如果把5千萬本金虧光了,難道GP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嗎,不應該由GP賠給其他投資者嗎?這是以下文章展開分析的基礎。
怎麼才能做到讓GP承擔賠償私募基金投資損失的法律責任呢,考慮到GP一般不會以對外借款、擔保等很明顯的方式虧損,那麼,如何保障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者可以依據哪些理由、證據材料、維權通道,追究GP的法律責任,追討投資本金?依據法律規定推演,本人整理了如下可供選擇的維權理由、維權通道,包括以下方式:
一:追究刑事責任。
可行性:需要GP明目張膽的違法為前提,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一旦刑事立案,對理清各種關系會有很大幫助,也可能為進一步訴訟打下很好的基礎。反過來,先不說刑事立案難度,即使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就一定能挽回經濟損失嗎?警察真的會代投資者竭力要求GP們一定賠償嗎?
二:民事訴訟之:根據約定,追究GP賠償本金的法律責任。
可行性:這條訴訟、取證最容易。但是,由於基金協議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基金管理公司再傻也不會主動在協議中如此約定。這條理論上的維權理由,現實中基本行不通。
三:民事訴訟之:當GP作為被聘任的基金經營管理人員(如基金經理),超越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這條是比較可行的維權理由,困難也不少,比如,怎麼證明是被聘任關系,實際控制人都是躲在背後的,沖在前面的炮灰沒價值。怎麼證明是故意、重大過失?而不是合理信賴專業意見的基礎上所做出的行為。
四、民事訴訟之:GP或者基金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私募基金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私募基金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私募基金;給私募基金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從訴訟角度,這個對追訴少數毫無技術含量的私募管理公司,是比較可行的維權理由,但結果往往是:已被揮霍一空,無可供執行財產。另一方面,對大部分私募來說困難也很多,比如,怎麼認定是赤裸裸的侵佔財產關系、而不是正當的投資經營風險性虧損?或者更隱秘的利益輸送、交換。怎麼認定是從業人員等?
五:民事訴訟之:GP對必須經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比如:
1、處分私募基金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私募基金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3、以私募基金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聘任外人擔任私募基金的經營管理人員。
可行性:上面幾條即使是對有限合夥比較有實際意義的,但對私募基金來說,很難具備觸犯上述條款的條件,有的就不涉及上面說的這些業務內容。
六:民事訴訟之:GP違反約定,從事與本私募基金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私募基金交易的,該收益歸私募基金所有;給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行性:這個發生的概率也不高,即使想通過與本私募基金交易方式進行利益輸送,對象一般也是其他主體。
可見,對稍微有點業務操作技術含量的GP們,想追究讓其承擔賠償法律責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退一步講,即使全部是GP的法律責任,就是GP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要把這5千萬賠出來,你發現GP原來是個注冊100萬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GP最多也就承擔100萬元法律責任!想要追回5千萬投資款,需要更深入、周到的訴訟方案設計了。
I. 成都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有否轉讓的
私募基金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在私募股權基金(股票非上市公司)的投資。
私募股權成長於相對而言。目前,我國的基金都是由市民提出,叫公募基金。如果基金不通過公開發行,而是在私人特定對象募集,它被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基金的法律結構有兩種,一種是公司制,各投資基金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經理是股東之一。另一種是合同的類型,保持件是與經理合同關系,而不是股票的關系。目前的合同資金募集,但目前中國法律只允許提高公募基金採取合同的方式。所以,如果你想建立私募股權基金,必須採取公平的方式,所以,只有法律上的障礙。
投資於證券市場的私募基金叫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非上市公司只有股權投資,以所謂的(PE-私募股權基金) - 中東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的募集(公募)相對而言,是對證券發行給公眾的方法之間的區別,如果社區不是一個具體的問題,或者公開發行不同的證券,其定義為公募和私募,或證券和私募證券的公開發行。基金(基金),專家系統投資管理的集合,在國外,從不同的角度分類,有幾十個基金稱謂,如除以組織形式,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根據既定的方法劃分,有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目的是通過投資,股票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劃分。但搜索這些基金的名稱,「私人」和「基金」為「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英文單詞的正式文件之一,一直沒有找到。
酒店在近期我國金融市場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政府監管的主管部門,要沒有透露具體的投資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是一種非公開,私人投資者投資的集合募集資金的具體實施。基本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根據它的方式,委託合同簽訂集體投資基金的投資合同,二是基於建立在集體投資基金公司的法人股合資公司股份。
J. 市面上靠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有哪些
靠譜的很多。只要是有點名氣的,做的都不差。創東方就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