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間簽訂的代理炒股的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委託炒股合同有法律效力,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委託合同,依據合同法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請查看《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規定。
但是,如果炒股人已自己的名義炒股的,不是委託炒股合同,屬於借款合同的性質。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⑵ 個人代客炒股是否違法,我近幾年一直代客戶
違法的,抄從業人員是不允許代襲客理財的
一般來說,合法的代客理財屬於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根據法律規定,證券公司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可以為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違規代客理財則往往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託,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行為。
違規「代客理財」風險巨大。對投資者而言,目前證券公司嚴格禁止其從業人員從事違規代客理財活動,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並在對投資者電話回訪過程中進行了風險揭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仍然私下委託從業人員為其理財,則一般認定為從業人員個人行為。投資者一旦因違規代客理財所產生的虧損,證券公司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只能向從業人員主張法律責任。
對證券公司而言,隨著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員工違規代理客戶操作賬戶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隱患會逐步顯現。一旦因員工操作的客戶賬戶虧損超出客戶的承受能力,將引發客戶投訴並認為營業部對經紀人管理工作不到位,還有可能會引發法律風險。
⑶ 炒股不算是違法的。
炒股不算是違法的。炒股,指倒買倒賣股票。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回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答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炒股是否違法暫時沒有相關法律和規定判斷是否合法,但其中如果存在欺詐、瞞騙行為,情節比較嚴重就違法了。炒股開戶:1.到證券公司開戶,辦理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賬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且通過銀證轉賬業務,把錢存入銀行。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等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賬戶。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買賣股票。5.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時,一般免費開戶。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
⑷ 個人代理炒股犯法嗎
2015年3月,證監會已經放行代客炒股了,合法了;操盤手一般都是受雇於正規的機構回或私募進行答股票的操作,和代客炒股完全兩回事。
中國證券業協會201503下發賬戶管理業務規定(徵求意見稿),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投資顧問人員開展賬戶管理業務。若該規定得以實施,投顧「代客炒股」將得到放行。
操盤手主要是為投資機構服務的,他們往往是交易員出身,對盤面把握得很好,能夠根據客戶的要求掌握開倉平倉的時機,熟練把握建立和拋出籌碼的技巧,利用資金優勢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盤面的發展,他們能發現盤面上每個細微的變化,從而減少風險的發生。
⑸ 代理炒股給多少傭金
具體的收費情況在不同的代理證券代理公司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
股票交易傭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時需要支付的款項,股票交易手續費分三部分:印花稅、過戶費、證券監管費。券商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印花稅由政府收取;過戶費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傭金屬於券商的收入。
收費標准:
最高為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就這個是有上下限的,明顯可以活動。不過這裡面還包含一個規費,也就是給交易所上交的錢。上海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18,深圳證券交易所規費為千分之0.2175。也就是最低券商也要收萬分之二左右,加之營業成本,各地將最低標准訂到了萬分之三(這個標准代表著券商的競爭白熱化,低於成本不掙錢).不過那是對相當大資金來說的,一般小資金不可能給那麼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統計成本不一樣,一般來說萬分之五或者萬分之八是證券公司的成本線)
註:規費不能單獨收取,那是違反證監會規定的。
各地在交易傭金方面略有區別,不能一概而論,總的來說,證券公司比較多的地方,競爭比較激烈的城市,傭金相對會低一點,偏遠地區傭金相對會高一點。有時差異會很大。
⑹ 代理炒股算不算非法集資
1.不算非法集資
2.如果公司賠得起的話
3.一般是虧損了才會出問題,賺錢誰都高興。
4.只是違反了證券法的代客理財。
判刑最重3年!
⑺ 我幫別人炒股票,我屬於個人性質,已與出資人簽訂代理操盤協議書,請問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下面是內容
假如自有效,
我給你計算一下.
假如乙方給你100萬,你三個月內給他賺了20萬,你能分到4萬.
假如虧損10萬,你也要虧損2萬.
與其這樣,你還不如直接自己投資10萬,三個月內賺2成,就能賺2萬.
假如虧損百分之10,你也只虧1萬..
你自己投資10萬做短線進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線股,輕松進場.100萬資金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做短線的時候搶點不好搶..
你簽訂的這個協議,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給他賺了錢,他不給你回報,你只能眼睜睜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給他虧了錢,他憑著這個協議可以找到你賠償..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機構,然後接受銀行託管賬戶..
自己看著辦吧!!
⑻ 代理炒股是非法集資嗎
如果代理經過授權就不是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授權行為可以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任何其他形式,除非法律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的。《合同法》第10條就合同的訂立也有類似的規定。
對證券交易代理的授權行為,法律並未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可以認為,以口頭或其他非書面形式進行證券交易代理授權是合法的。雖然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會減少日後客戶之間產生爭議的可能,降低券商的經營風險,但不能就此認定只有授權委託書才能證明代理行為有效,關鍵還在於代理人的行為應當讓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權。事實上,如果僅要求由受託人提交經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券商的審查僅限於形式,對委託書的真偽根本無法辨別,沒有實際意義;而如果要求所有授權委託書都經過公證,則相關費用的激增勢必影響股票交易的方便與快捷,與委託代理提高民事流轉效率的初衷相違,缺乏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