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間的關系:私募股權投資回基金管理公司是有限責任答公司,一般以普通合夥人的身份參與基金的管理;在公司的組織下可以設立多支基金。
2、概念簡介:
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非公開形式募集資金,並對企業進行各種類型的股權投資。這種股權投資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以及上市後的私募投資(如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等。狹義的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Ⅱ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的成立與架構
原創----不復制
一般設置的部門:(主要部門,其他和普通公司差不多)版
風控(整個公司運作的監管)權;
基金部(負責資金募集);
項目部(負責考察,投資項目);
後期管理服務部(負責投資項目後的服務以及退出管理)
運作主線是:
考察項目,有點眉目差不多和企業談好投資後,用項目去定向私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持有項目公司股權,服務項目,培育項目,項目上市後,退出,獲得資本利差!(當然,投資項目肯定有公司內部的決策會,規矩由各公司自己確定)
如果基金公司有名氣了,可以先募集資金,再尋找項目。
Ⅲ 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管理模式有哪些
但公司制私募基金的主要不足是雙重納稅,即公司需要繳納各種企業所得稅,而投資者須就分紅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在一定程度上既抑制了股東的投資積極性,同時又限制了股份投資公司的規模效應。
對大型私募基金來說,如果採用一個專用賬戶來運作,由於風險較高,難以獲得投資人的認同。這樣,它們往往不得不採用公司制形式,所以運營成本相對較高。目前,這類公司型私募基金實際上面臨著雙重納稅的問題:既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同時在分紅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還得面臨著作為公司要應付的年檢等一大堆麻煩事情。顯然,這部分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要比公募基金高出許多。
1.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信託財產是投資人認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而形成的資金。信託財產是僅服從和服務於信託目的的財產,具有與各信託當事人相互獨立的地位。投資人認購信託計劃後的信託財產不再屬於投資人自有財產,並與投資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有所區別;而信託財產雖然可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或運用,但也獨立於信託公司所有的財產,即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財產不受信託公司財務狀況的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能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現行法律規定在信託計劃成立後,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用賬戶,由信託公司選擇的商業銀行擔任保管人,實行保管制度。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信託財產最具有特色的法律設計。
2.信託型私募基金的運營成本低。從運營成本的角度來看,與公司型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不同的是,信託型私募基金無需注冊專門的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只需達成一個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即可,從而大大降低了實際操作的運營成本。
3.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現在我國已經頒布了「一法兩規」,即《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再加上2008年6月出台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為我國信託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平台。
4.業務操作的監管日趨規范。法律法規明確了在信託型私募基金操作中信託財產的監管機構和監督措施,規定了信託財產的保管職能由銀行負責,信託公司的受託管理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信託合同的規定,並且在銀監會的監督管理之下進行。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優點是設立門檻低,浪費少,投資廣,稅收少。根據200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企業只要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就可以成立,而沒有信託私募基金那樣3000萬元的規模下限限制。同時,由於合夥制私募基金不需要通過信託公司成立私募基金,減少了管理環節,避免了資源浪費。至於對管理人的約束,由於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利於對有限合夥人利益的進行保護。更為重要的是,合夥企業不作為經濟實體納稅,其凈收益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由投資者作為收入自行納稅,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它所得,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有利於投資人合理避稅。
合夥制私募基金的缺點這種模式的優點一樣明顯,那就是,由於沒有資金託管方,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財產很難保證不被挪用,資產管理人的道德風險較難防範。但這個確定也並非不可避免,因為合夥企業可以通過和銀行的合作,買斷銀行託管業務。
Ⅳ 急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三大部門:投資金融部,研究與發展部,基金運營部的崗位職責和管理辦法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是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的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專資並提供增值服務屬的非證券類投資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金融部主要是考量項目的合法性、可行性、獲利性。研究與發展部主要負責項目規劃、實施等。基金運營部就是負責投放資金,與匯攏資金,管理投資者的資金以及盈利所得。
Ⅳ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崗位設置
每個公司的部門設置和分類都有一些區別,但一般這種公司會有:執行董事,總監,助理,經理,兩大部門:產品部,客服部(銷售部),你看你想要去什麼崗位吧
Ⅵ 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契約型基金本身並不具備公司企業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組織結構上,基金的持有人不具備股東的地位,但可以通過持有人大會來行使相應的權利。契約型基金,也稱信託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負責基金的經營和管理運作;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執行管理人則負責基金資產,執行管理人的有關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資金的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份額,享有基金投資收益;基金投資者:就是的持有者。
在我國,證券法規定我國的封閉式和開放式的基金,均屬於契約型基金。也就是說,我們購買的公募基金都屬於這個類型。英國、日本的大部分基金,都屬於這類基金。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而組成的公司形態的基金,認購基金股份的投資者即為公司股東,憑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資收益。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家股份公司,也是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成立。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基金公司設有董事會,代表投資者的利益行使職權。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比較流行。
公司型VS契約型
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託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的資本。
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後成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之一,投資者是基金的委託人,即基於對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託給基金管理人管理和營運,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
Ⅶ 私募股權基金公司的職責
荒涼的沙灘。艾爾谷犬堅硬的頭上
長出了鰭,被淹沒的沖浪運動員
浮出水哈哈面,而那些
再也不能被平安召回的小女孩,被發現了。
雨淋濕了天井中的石頭。
Ⅷ 成立私募股權基金公司必須通過幾個部門
這個暫時幫補了你~不過如果是做黃金的話我能幫你~
Ⅸ 上海昱虹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多少個部門
五臟俱全,該有的部門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