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是隨著國際私募股權基金逐漸進入而發展起來的。私回人股權投資(答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廣義的私募基金除指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
『貳』 私募基金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是1993-1994年,證券公司的主營方向從經紀業務走向承銷業務,與之配合,需要定向拉一些大客戶,久而久之形成不正規的信託關系,而證券公司的角色亦轉換成受託人,由大客戶將資金交與證券公司代理委託進行投資。這部分資金大多發展成隱秘的「一級市場基金」。專門在一級市場中打新股,利用營業部的優勢,實現的收益率不僅較高,而且基本上沒有風險。
第二階段發生在1997-1998年,當時一級市場非常活躍,上市公司將股市集資來的閑置資金委託主承銷商進行投資。這段期間出現的地下私募基金更加接近於嚴格意義上的私募基金,並且大多以公司等形式出現。《公司法》規定,企業大部分資產不能投資於股市,投資咨詢公司也只能做簡單的咨詢業務。但實際上,眾多咨詢公司、顧問公司一直在以「委託代理」的方式操縱著數目頗為龐大的地下私募基金。而一些投資公司實質就是兼顧財務顧問、重組服務的民營投資公司型基金,並且往往背靠著一些證券公司,對整個市場能夠產生一定的影響。
第三階段是從1999年至2000年中,由於各種「投資管理公司」過熱,大量證券公司從業人員跳槽,特別是1999年中出來的一批證券業的資深人員,由於其專業知識較熟,加上其市場營銷技巧,進入該領域後在市場上形成了巨大反響。另外,在此期間綜合類券商經批准可以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受託管理現金、國債或者上市證券。從地下秘密轉為地上公開後,各券商之間在這塊業務的競爭更加激烈了。一些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中都有雷同的承諾,如保證收回本金、保證年收益率等。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獲得更多資金以獲取較高收入,券商就提高進入門檻的資金要求。據了解,一些券商至少要求是上千萬元的資金量。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
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5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據圈內人士估計,中國現有地下私募基金的總量遠遠超過在深滬兩地掛牌的封閉式基金。其總量保守估計已在2000億元左右,較高估計則達5000億元。按此估算,考慮到這些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我們可以認為,雖然在深滬兩地掛牌的證券投資基金的股本和凈值占流通市值的比率不到4%,但加上私募基金部分,則這一比例有可能趕上甚至超過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水平(美國1999年投資基金占股票市值的比率為18%)。
所以,私募基金實力強大,需要證券監管部門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逐步規范引導其走向正確發展的道路。雖然中國私募基金市場的發展帶有自發性、地下性,但卻並沒有亂成一團,而是相當講求信譽,秩序井然,迄今為止幾乎沒有出現過大的糾紛問題。正是因為私募基金的市場化,許多公募基金難以解決的問題,甚至在這里得到了解決。
首先是基金持有者與管理人的激勵兼容問題。證券法規定,公募基金每日基金管理人的報酬為上日基金資產凈值乘1.5%乘1/365,比例相當高,這直接導致部分基金管理人希望在短時間內抬高資產凈值以獲益,臨到年底分紅時,又迅速做低凈值,容易造成違規操作。其收入從年終分紅中按比例提取,這使得基金持有者與管理人利益一致。
其次是基金管理人的風險承擔機制。國際上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持有基金3%至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這部分將首先被用來支付,以保證管理人與基金利益綁在一起。中國大部分私募基金也採用這種方式,不同的是其比例高達10%至30%,因此發生虧損時,反而是基金管理人損失最為嚴重。之所以比例這么高,是因為中國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同時由於其操作處於地下狀態,風險較大,比例不高難以吸引資本加盟。
第三是基金管理人對於資金持有對象的主動選擇機制。據稱,一家70億元規模的私募基金在招募時即對資本持有人提出「八不要」:資金少的不要,一般每人要在3000萬元以上;要求固定回報的不要;時間短的不要。
第四是融資和投資方式的充分市場化,其中許多可能觸及金融管理規定。在私募基金中,一些不合法但合理的做法非常盛行。
第五是私募基金開始注重治理機制問題。
三季度A股連續下跌,但興業信託公司公布的三季度報告卻顯示,與其合作發行的絕大部分私募基金在三季度末保持了高倉位。
據私募排排網不完全統計,興業信託發布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三季度管理報告顯示,82隻陽光私募9月底平均倉位66.91%。其中,28隻產品倉位九成以上,佔比34.15%,而16隻產品幾乎滿倉操作,持有權益類資產比例在99%以上,佔比19.51%。此外,倉位在70%~90%之間的私募產品數量為16隻,佔比19.51%;倉位在50%~70%的產品數量為14隻,佔比17.07%;倉位在50%以下的私募產品數量為24隻,佔比29.27%,其中,倉位在一成以下的私募產品數量為5隻。
此外,隨著近幾年私募基金獲得爆發式增長。據格上理財統計,陽光私募基金公司已經超過500家,產品總數已超過1000隻,規模達到1500多億。有多家私募基金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超過了50億元,多隻私募產品的首發規模超過了10億元,已堪比公募。另據格上理財統計,公募基金2010年全年,共發生372次基金經理變更事項,比2009年高出七成左右,同時發生192起基金經理離職事件,也比2009年的117起高出64%,可以看出公募基金經理變更速度驚人,且有加速趨勢,辭職的基金經理大多數進入私募界發展,中國金融界的精英匯聚於此,說明私募基金的發展是大勢所趨。
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接一個細化方案的「落地」。其中,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尤為引人關注。
『叄』 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史 我想知道
作為一個新興的金融組織,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也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過程。簡單瀏覽這一過程,不僅能夠讓我們對這種金融組織形式有完整的理解,更可以感受金融體系如何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創新和完善。對歷史的一瞥,也許能夠對我們今天面臨的抉擇具有重大的啟發意義。
基金的出現和發展是以美國為代表的以股票和債券市場直接融資為核心的金融體系的必然結果。當國民的財富主要體現為金融資產而非銀行存款的時候,對專業的資產管理的需求就會旺盛起來,從而推動基金這種集合資產管理機構的發展。
歷史學家們對基金起源的爭論至今沒有定論,有些人認為起源於威廉姆斯國王於1822年在荷蘭成立的封閉式的投資公司,然而其他一些學者認為是一個名叫Adriaan Van Ketwich的荷蘭商人在1774年創建的投資信託公司啟發了國王。
英國是現代投資基金的發源地。18世紀中期,英國在第一次工業革命後,憑借發展工業和對外擴張積累的大量財富,使得國內利率不斷下降,資金開始向外尋求增值的出路。但在那個年代,投資者本身極度欠缺國際領域的投資知識,對國際投資環境沒有一個明確的了解。一些投機欺詐分子利用他們急於向外投資的熱情,設立了大量的股份公司,鼓勵投資者高價購買他們的股票,然後宣布公司破產,攜款逃之夭夭。大批投資者虧損嚴重,經過慘痛教訓後,便萌發了集合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委託專人投資和管理的想法。這一想法得到了英國政府的支持,政府出面組織投資公司,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理財能手代為投資,並分散風險,讓中小投資者能和大投資者一樣享受國際投資的豐厚報酬,同時委託律師簽訂文字契約以確保投資的安全與增值。這種集合眾人資金委託專家經營的投資方式,很快得到了投資者的熱烈響應。這便是早期的投資信託公司的原型。
1868年,世界上第一個投資信託—外國和殖民地政府信託(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國誕生,是第一個專門為小額投資者取得規模經濟的投資目的而進行集資的機構。此信託以分散投資於國外殖民地的公司債券為主,總額達48萬英鎊,信託期限為24年,投資者每年達7%以上的回報率比英國政府債券當時3.3%的年利率要高出1倍多。這種基金跟股票類似,不能退股,也不能單位兌換,權益僅限於分紅和派息。其操作方式類似於現代的封閉式契約型基金,通過契約約束各當事人的關系,委託代理人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並實行固定利率制。這只基金的一些特徵還體現了現代共同基金的特點,如3%的銷售費用以及25個基點的管理費用等。
將資金組合起來分散投資風險的方法在英國迅速生根發芽,並在19世紀90年代傳到美國。波士頓的個人財富信託(The Boston Personal Property Trust)成立於1893年,是美國的第一個封閉式基金。1907年成立於費城的亞歷山大基金(Alexander Fund)被認為是向現代的開放式基金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這一基金每半年發行一次基金份額,並且允許投資者贖回投資。創建於波士頓的「麻省投資者信託」(Massachusetts Investors?Trust)被認為是第一隻完整意義上的現代開放式共同基金。它從投資於19隻藍籌股、14隻鐵路股、10隻公共事業股和2隻保險公司股開始,並把銷售費用有效控制在5%的水平上。它最初是由哈佛大學200名教授出資組成的,宗旨是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投資管理,其管理機構是馬薩諸塞金融服務公司。第一年內,這只基金的32 000份單位信託共價值39.2萬美元,發展到今天,其資產已經超過10億美元,有85 000多位投資者。開放式基金作為新生事物在歷史上第一次真正誕生了。
1926~1928年3月間,美國建立的公司型基金多達480家,到1929年年底基金業資產高達70億美元,為1926年的7倍。但由於當時相關法律不
完備,因此隨著20世紀20年代末世界經濟危機的爆發和全球股市的崩潰,剛剛興起的美國基金業遭受重挫,大部分基金倒閉或停業,少數殘存者也因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懷疑操縱股市而倍受冷落。基金業的總資產在1929~1931年間下降了50%以上。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基本上不對基金業施加管制,大危機使美國股市暴跌,許多共同基金公司倒閉,特別是以發行債券集資的封閉型投資公司更慘。美國政府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加強了對經濟、金融、股市的宏觀管理,特別是對金融業進行了規范。1932年,羅斯福當選為美國總統,開始執行政府調控政策代替共和黨自由放任的政策。聯邦政府努力制定一些保護措施,遏止之前自由放任時期在金融服務領域造成的諸多問題。伴隨著金融業立法活動的展開,國會通過了四個影響共同基金行業的主要法律:
?1933年公布了《證券法》,涵蓋了較共同基金更為廣闊的領域,建立了公開發行證券的規則。
?1934年公布了《證券交易法》,提出了公開交易有價證券的交易規則;建立了銷售機構和代理人必須遵守的規則;代理人必須在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注冊登記。
?1940年公布了《投資公司法》,詳細規范了投資基金的組成及管理的要件,特別關注實踐中發生的對國家公共利益和投資者造成的不利影響等問題,為投資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護,從而奠定了投資基金健全發展的法律基礎。
?1940年公布了《投資顧問法》,要求任何為共同基金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組織必須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還對投資顧問和基金公司所簽合約做出了嚴格的限制。
當1934年《稅法》頒布時,共同基金行業獲得了重要的稅收減讓,較封閉式基金而言,開放式基金具有了明顯的優勢,從而促進其日趨流行。1929年,封閉式基金在大約30億美元的基金總資產中所佔比重超過95%;到1940年,封閉式基金所佔份額下降到57%;1943年,開放式基金市場份額首次超過封閉式基金,並且相對份額此後一直保持增長。
1940年,美國頒布《投資公司法》和《投資顧問法》,詳細規范了投資基金的組成及管理的要件,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基金的宗旨、作用以及運作規范,嚴格限制投資公司各種投機活動,為基金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當時,美國僅有68隻基金,投資者共設了30萬個基金持股賬戶,基金總資產為4.48億美元。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經濟在五六十年代的高速增長,帶動了投資基金的發展,50~70年代,是美國基金業高速增長期。
到1960年,共同基金的增長使得國會對基金行業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1962年、1963年和1966年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及委託調查的3份報告,關注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間存在的潛在利益沖突。這些報告敦促國會起草1970年修訂案,對1940年《投資公司法》進行修訂,以調整對共同基金的管理特別是增加對國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保護,防止基金公司收取超額管理費。
到1970年時,美國已有投資基金361隻,總資產近500億美元,投資者逾千萬人。70年代中,大部分投資基金從封閉式走向開放式,封閉式基金不斷萎縮。開放式基金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其產品和服務趨於多樣化,其局面和規模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例如,早在1970年以前,大多數開放式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僅在組合中包括一部分的債券。到了1972年,已經出現了46隻債券型基金,1992年更進一步達到了1 629隻。
20世紀70年代是基金業進行調整和創新的年代。除了共同基金在規模、品種和服務上的進步之外,私募基金的出現和發展也成為基金業發展的重要事件。與共同基金不同的是,私募基金主要面向機構投資者,為機構投資者進行理財服務,而共同基金面向的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在美國的基金產業中,個人投資者占共同基金資產的大部分份額,機構占的共同基金資產的比重較小。2005年年末,個人持有共同基金資產達77 968億美元,占共同基金總資產的87.6%,機構持有11 083億美元的共同基金資產,占共同基金總資產的12.4%。個人和機構的比例自2000年以來一直保持不變。
『肆』 私募股權投資母基金的發展歷程
PE FOFs於1975年起源於美國,上世紀90年代,PE資本在美國的大規模興起使PE FOFs迅速擴容。據統計數據回顯示,1990年美國答市場上僅有16隻FOFs,所管理的總資產為14億美元,至1999年年底,FOF的數量已達到213隻,管理總資產達到了480億美元。
同時,PE FOFs投資領域也在逐漸放寬,嘗試參與PE二級市場投資分散風險,逐漸形成了FOFs拓寬投資者特殊投資渠道、合理配置資產、利益風險制衡等優點。
近年來,FOFs基金在世界范圍內發展起來,除了美國之外,在歐洲、加拿大等國家也在飛速膨脹,並於上世紀的90年代進入亞洲,起初發展十分緩慢,直至2005年才隨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興起。
『伍』 有誰知道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史請賜教
私募股權基金起源於美國。19世紀末,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銀行家通過律師、會計師的介紹和安排,將資金投資於風險較大的石油、鋼鐵、鐵路等新興產業,這類投資完全是由投資者個人決策,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組織,這就是私募股權基金的雛形。
中國探索發展創業投資的歷程始於20世紀80年代。其後10多年間,由於受制於法律體制和市場環境等因素,PE一直未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此時的中國私募股權基金,仍在學習、摸索階段。
當前,中國已成為亞洲最活躍的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私募股權基金必將成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手段。由於相關主體不了解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所造成的經濟糾紛和涉訴給投融資企業帶來的重大經濟損失不計其數。
而後,中央召開了農村工作會議,全面部署2010年農業農村工作重點任務: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涉及到私募股權投資的業務模式、投資分析及其收購策略與獲利模式最佳投資公司的尋找、評估和篩選與項目評估及交易估值 私募股權融資法律實務:融資談判及其技巧與融資模式設計 私募前的經營模式調整、商業計劃書製作 股東協議製作、私募流程設計及投資退出策略與渠道設計 私募盡職調查及相關私募法律文件製作 上市企業必備法律要件的比較與利弊剖析 擬上市企業法律要件規范化的途徑與步驟 PE核心法律條款(優先清算權、對賭協議、拖帶權、共同出售權、優先購買權、回購權、保護性條款)。
『陸』 私募股權基金在推動企業成長四個不同發展階段的分類是怎樣的
由於企業的發展階段分為創業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這四個階段,所以,私募股權內基金容根據被投資企業發展階段劃分,可以分為:創業風險投資、成長資本、並購資本、夾層投資、Pre-IPO投資以及上市後私募投資。
『柒』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企業哪個階段投資
Pro-IPO項目,投資的目的一般是追求上市後或者被上市公司並購後實現退出
『捌』 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歷程
與美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類似,我國對私募股權投資的探索和發展也是從風險投資開始的,風險投資在我國的嘗試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1985年中共中央發布的《關於科學技術改革的決定》中提到了支持創業風險投資的問題,隨後由國家科委和財政部等部門籌建了我國第一個風險投資機構——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中創公司)。20世紀90年代之後,大量的海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進入我國,從此在中國這個新興經濟體中掀起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熱浪。
第一次投資浪潮出現在1992年改革開放後。這一階段的投資對象主要以國有企業為主,海外投資基金大多與中國各部委合作,如北方工業與嘉陵合作。但由於體制沒有理順,行政干預較為嚴重,投資機構很難找到好項目,而且當時很少有海外上市,又不能在國內全流通退出,私募股權投資後找不到出路,這導致投資基金第一次進入中國時以失敗告終,這些基金大多在1997年之前撤出或解散。
1999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的出台,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極大鼓舞了發展私募股權投資的熱情,掀起了第二次短暫的投資風潮。國內相繼成立了一大批由政府主導的風險投資機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深圳市政府設立的)深圳創新投資集團公司和中科院牽頭成立的上海聯創、中科招商。2000年年初出台的《關於建立我國風險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是我國第一個有關風險投資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文件,為風險投資機制建立了相關的原則。同時,我國政府也積極籌備在深圳開設創業板,一系列政策措施極大推動了我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但當時由於還沒有建立中小企業板,基金退出渠道仍不夠暢通,一大批投資企業無法收回投資而倒閉。
前兩次的私募股權投資熱潮由於退出渠道的不順暢而失敗,但這種情況在2004年出現了轉機。2004年,我國資本市場出現了有利於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的制度創新——深圳中小企業板正式啟動,這為私募股權投資在國內資本市場提供了IPO的退出方式。所以2004年以後出現了第三次投資浪潮,私募股權投資成功的案例開始出現。2004年6月,美國著名的新橋資本以12.53億元人民幣從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購深圳發展銀行17.89%的控股股權,這也是國際並購基金在中國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時也誕生了第一家有國際資本控股的中國商業銀行。由此發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來,PE投資市場漸趨活躍,從發展規模和數量來看,本輪發展規模和數量都超過了以前任何時期。
進入新世紀後,一枝獨秀的中國經濟,日益吸引留學海外的中國學子回國創業發展。一個高科技項目,一個創業小團隊,一筆不大的啟動資金。這是絕大多數海歸剛開始創業時的情形。不要說網路、搜狐這樣的網路公司,就是UT斯達康這樣的通訊公司,創業伊始,也不過是三兩個人,七八桿槍。只是因為不斷得到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表現形式)的融資,這些公司才最終從一大批同類中脫穎而出。
海外學人創業投資事業經歷了近十年的發展,規模日益壯大。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共40多家,總市值300多億美元;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中,高管大多有海外留學背景;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正推動新技術及傳統產業發展,創造了企業在中國發展、在海外融資的新模式。
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已突破了互聯網和高科技公司的范圍。有來自多行業、多領域的公司登陸納斯達克,對此,納斯達克中國首席代表徐光勛指出,「這些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它們帶來的中國概念也被國際市場所接受。這對中國企業而言,無疑是好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中,高級管理層大多擁有海外留學背景。」
以北京中關村(000931行情,股吧)科技園區為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來自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中國企業中,海歸企業為數不少。這些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海歸企業,正在由推動國內新經濟、新技術、互聯網等諸多領域的發展,擴展到推動中國傳統產業的發展。
以網路、新浪、搜狐、攜程、如家等為代表的一批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企業給國內帶回了大批風險投資,這種全新的融資方式,極大地催化了中小企業的成長。同時,國內幾乎所有國際風險投資公司的掌門人大都是清一色的海歸,IDG資深合夥人熊曉鴿、鼎暉國際創投基金董事長吳尚志、賽富亞洲投資基金首席合夥人閻焱、紅杉基金中國合夥人沈南鵬、金沙江創業投資董事總經理丁健、美國中經合集團董事總經理張穎、北極光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鄧鋒、北斗星投資基金董事總經理吳立峰、啟明創投創始人及董事總經理鄺子平、德克薩斯太平洋集團合夥人王兟等10多位掌管各類風險投資基金的海歸人士。大部分風險投資都是通過海歸或海歸工作的外企帶進國內的。這些投資促進了國內對創業的熱情,促進了一大批海歸企業和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也帶動了國內創業投資行業的進步。
總體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在中國發展迅速,新募集基金數、募集資金額和投資案例與金額等代表著投資發展的基本數據將會長時間保持增長狀態,這是新興市場的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數量多、發展快所帶來的投資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