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警察炒股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嗎請詳細解答。謝謝
我想沒有什麼規定,警察不許炒股吧,既然沒有規定,不許超過,那就不算是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貳』 炒股...它是怎麼一個經濟活動
投資於可能的獲利機會的活動,簡稱投機。
『叄』 哪些行為屬於營利性活動
只要是以獲得金錢或者物質回報為目的的行為,即是營利性行為。比如出售貨物,比如開辦公司,比如租賃房屋等等。
在法律上,為獲得金錢或者物質回報為目的的一些輔助性活動也歸類於營利性活動。如為公司注冊商標、將他人肖像用於廣告宣傳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肆』 炒股算不算刑法上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是各級黨委、政府、行政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每個公務員手中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權力,因此公務員從事二職業極易滋生腐敗。公務員從事二職業必然會忽視自己的本職工作,削弱敬業精神,從而遏制了對工作的創新。
為了保證公務員能夠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同時防止企事業單位利用國家權力從事各種營利活動,防止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獲取非法收入,從而保持公務員的廉潔,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該規定中的「在機關外兼職」,不包括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這是因為根據本條規定,這種兼職是絕對禁止的,有關機關不得批准。
『伍』 什麼屬於營利活動
只要是以獲得金錢或者物質回報為目的的行為,即是營利性行為。比如出售貨物,比如開辦公司,比如租賃房屋等等。
在法律上,為獲得金錢或者物質回報為目的的一些輔助性活動也歸類於營利性活動。如為公司注冊商標、將他人肖像用於廣告宣傳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陸』 炒股是否是營利活動
賺錢當然是盈利活動,至少虧錢嘛,你懂的
『柒』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7條中"營利性活動"如何界定
理論界有學者認為,營利活動是指在法律范圍以內從事工商業經營謀利活動,比如經商辦企業,投資股市,放貸等經營性活動。司法實務界則普遍認為,營利活動是指為了牟取利潤而進行活動,包括生產性活動、經營性活動或融資性質的營利活動等,如經商、辦企業,將公款存入銀行、購買股票、國債等。
『捌』 挪用公款炒股算不算盈利
算什麼盈利,你挪用公款,還有可能把你自己賠進去,而且如果炒股虧錢怎麼辦?所以你最好不要亂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