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復
私募股權投資制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而直接投資是指一個經濟體系的投資者在另一經濟體系的企業所作的投資,而此等投資令該投資者能長期有效地影響有關企業的管理經營決定。在統計上,若投資者持有某一企業10%或以上的股權,便被視為能長期有效地影響有關企業的管理經營決定。
2、投資方向不同
直接投資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也就是股票、債券、期貨等等上市交易品種。而私募股權投資則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通常是那些成長潛力較好的中小型公司(新三板居多)。
3、投資方式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的同時,還會為被投資企業帶來先進的管理經驗、再融資、拓展銷售渠道等等附加增值服務。而產業投資是以貨幣購買生產要素,從而將貨幣收入轉化為產業資本,形成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經濟活動。它是指一種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投資方式。
2. 私募股權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基金嗎
私募股權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基金,它是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方式運作的。
私募股權基金的3種組織形式,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營成本、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這幾個影響投資效率的主要方面,採用了不同的制度安排,表現出明顯的差異性,也體現出各自的優缺點。
從各國(地區)實踐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公司型、契約型和有限合夥型3種。這3種組織形式有著各自的特徵。
1 私募股權基金的3種組織形式
傳統理論上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採取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有公司型、有限合作型和契約型3種。在美國等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較長時間的國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權基金多按照有限合夥制進行組織模式的建立。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以上幾種組織模式的界限並不分明,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和組織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樣,在眾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時存在。
1.1 公司型
公司制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對於股權投資基金組織而言主要是有限責任制。投資人作為股東直接參與投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外部人,實踐中通常是股東大會選出董事、監事,再由董事、監事投票委託專門的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這種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託專門的銷售公司來進行。由於法律的限制,一般股東數目不多,但出資額都比較大。
1.2 有限合夥型
基金的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參與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PE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時也僱傭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實務中,通常管理人與普通合夥人兩者合一。有限合夥通常有固定的存續期間(一般為10年),到期後,除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延長期限外,合夥企業必須清算,並將獲利分配給投資人。有限合夥人在將資金交給普通合夥人後,除了在合同上所訂立的條件外,完全無法干涉普通合夥人的行為,普通合夥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權。
目前,國內實行有限合夥制的比較多。有限合夥制比較適合「以人為本」的企業,它們做事比較低調,管理人對企業的負債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而會注重防範風險,不願意激進。公司制雖然很普遍,但卻存在缺陷。比如我國公司的注冊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中國」字頭,注冊資本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能用「投資」字頭。但是,對注冊資本的過高要求,可能產生虛假注資和抽逃注資等問題。這在大企業已經成為一個問題:這么大的注冊資本,股東難免會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冊上是兩難的,而合夥制是承諾出資制,相對有優勢。
1.3 契約型
契約型基金目前在國內並無官方定義,有一種說法認為,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指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投資人)簽訂「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 「 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用以從事投資活動的金融產品。但實際上,根據維基網路對單位信託基金的定義,單位信託基金只涵蓋了開放型契約型這一種模式,故直接將契約型基金定為英國法傳統下的單位信託基金並不合適。
有鑒於契約型基金並非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從外觀上可以將契約型基金定義為:由基金投資人、基金管理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聚集投資人的資金;投資人因信賴基金管理人的專業能力而將資金交由其管理,並將資金託管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運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投資於特定標的,以獲取資本利得或利息;投資收益按投資人出資份額共享,投資風險由投資人共擔的金融工具。
3. 私募股權投資產業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區別
私募基金的復范圍更廣些,它制可以包括風險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所有非上市的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房地產投資是一個很大的單獨投資類別,投資行業中存在房地產私募基金(Real Estate Private Fund) 與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Real Estate Private Equity 或Real Estate PE),二者有些不同但有時較難區分;用中文說「房地產私募基金」來概括它們是較合適的。
另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兩種名稱上容易混淆,但實質完全不同的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企業的股權,屬於一級股權市場范疇,它將伴隨企業成長階段和發展過程。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
4. 產業基金和股權基金有何區別
您好,
股權基金和債權基金算是同一種分類吧。股權基金又分為一級市場的回和二級市場的,答債權基金也可以這么分。特別的在二級市場的還有叫「混合基金」的,股票和債券都會配置;但一級市場好像沒有這個概念,雖然實踐的過程中也有股債同時配置的情況。
產業基金一般是政府、大型產業集團、上市公司發起設立的,針對某個行業或產業設置的基金,以扶持產業、戰略布局、集中投資或題材操作為目的。運作的形式可以是直接投資或者間接投資子基金,也可以是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具體操作的形式各異,互不沖突。
通常政府設的產業基金基於國資風險偏好的考慮,爸產業基金當成母基金來運作,採取間接投資優秀pe/vc機構發起的子基金的方式比較多;針對政策導向也會階段性地設立一些符合風向的產業基金,比如ppp啊,什麼集成電路產業啊balabalbala,這些政策性的產業基金有可能是政府讓利不賺錢的,以引導和扶持為主。
產業集團或上市公司傾向於自己操盤運作,直接去投項目的比較多。
5. 私募股權、直接投資、產業投資基金有何區別
直接投資(Direct Investment )是指一個經濟體系的投資者在另一經濟體系的企業所作的投資,而此等投資令該投資者能長期有效地影響有關企業的管理經營決定。在統計上,若投資者持有某一企業10%或以上的股權,便被視為能長期有效地影響有關企業的管理經營決定。直接投資包括股權資本、再投資收益及其他資本。股權資本包括所持有分行的股本,附屬及聯營公司的股票。再投資收益是指未分發的分行利潤及投資者從其附屬或聯營公司應得但未以股息形式分發的利潤。其他資本涉及公司之間長期或短期的債務交易,包括母公司與其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分行之間的借貸。
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投資者按照其出資份額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
私募股權基金通常包括創業投資基金、並購投資基金、過橋基金等。創業投資基金投資於包括種子期和成長期的企業;並購投資基金是投資於擴展期的企業和參與管理層收購;過橋基金則投資於過渡期的企業或上市前的企業。
產業投資基金(Instry Investment Fund):根據原國家計委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產業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即通過向多數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設立基金公司,由基金經理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託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委託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從事創業投資、企業重組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等實業投資。
該《辦法》同時規定,產業基金只能投資於未上市企業,其中投資於基金名稱所體現的投資領域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總值的60%,投資過程中的閑散資金只能存於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
6. 請問產業引導基金也算是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嗎
產業引導基金通常由地市級以上政府牽頭,聯合金融機構發起成立,以財政資金專為劣後,撬動民屬間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產業中,引導高新行業發展。
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多數以股權的方式,少部分引導基金也可用債權方式投資。
從產業引導基金的結構和目的方面可以分為:
1、母基金+子基金的模式。母基金層面,很多地方的政府引導基金要求禁止財政資金作為劣後級,因此採用平行投資的架構,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參與,放大杠桿優勢。
2、專項基金模式。
此模式,財政資金聯合行業龍頭、金融機構或其他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單層基金架構,重點支持特定行業或特定類型企業。這種單層有限合夥形式的模式較為多見。
3、國企牽頭類。
最為常見是設定優先劣後級結構化設計,杠桿比例2:1到4:1不等,甚至更高。金融機構認購優先順序,國企或指定主體出資認購劣後級,為優先順序資金提供一部分安全墊。平行投資基金較少出現。
7. 私募股權,直接投資,產業投資基金有何區別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 。 從投資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平台知投網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直接投資指投資者直接開廠設店從事經營,或者投資購買企業相當數量的股份,從而對該企業具有經營上的控制權的投資方式。
直接投資的主要特徵是投資者對另一經濟體的企業擁有永久利益,永久利益意味著直接投資者和企業之間存在著長期的關系,並對企業經營管理施加相當大的影響。直接投資可以採取在國外直接建成分支企業的形式,也可以採用購買國外企業一定比例股權的形式。
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大類概念,國外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