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珠海中資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是中資集團旗下的基金公司,擁有多支並購基金、股權基金和產業基金,參股控股多家教育、金融、實業等機構,是一家專注的綜合性投資機構。公司以「創新、誠信、共贏」為核心價值觀,不斷納百川、融細流,致力於打造出更多的創新企業,以實現產業報國的理想。基金投資、股權基金、基金管理
法定代表人:周潔
成立時間:2015-12-01
注冊資本:66666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00300012548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9369
⑵ 中國有投資股權的私募基金嗎
做PE的太多了吧。復 我們就是做制Pre-IPO跟投的。
專投那些已經快上市的企業,但是參與門檻不低哦。
最少都要有個500萬-1000萬,而且要能夠承受3-5年鎖定期的才能參與。
我們的項目源比較好,都是靠關系拿來的稀缺項目。
而且有自己的資金參與進去,管理團隊里有國內知名投行的CEO。
⑶ 中國股權投資基金排名怎麼樣啊
中國股權投資基金排名的排名並不是很靠譜的
⑷ 【中資vs合資 基金公司競爭力 優缺點分析。】請高手來解答,贈分20+20
中資基金公司對於
合資基金公司的外方股東為基金公司的業務開展提供了積極的借鑒參考,使其無論在產品線的布局還是運作方式上都逐步向國際水平靠攏。
此外,QDII推出後。H股市場和A股市場的總體市盈率差異,兩個市場的逐步接軌,在股權分置等制度缺陷尚未解決的背景下,可能會帶來一系列估值方式的沖突。這就突出合資基金公司以全球化的戰略眼光進行資產配置,關注中國的市場特定的制度結構及其對估值水平的影響的巨大優勢。
其劣勢也很明顯,運作成本高、「水土不服」、中外股東分歧
與中資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無論是在辦公場地的選擇上還是員工薪酬水平的支付上,都傾向於追求高標准,無形中使其運作成本大大高於國內基金公司的平均水平。
在投資管理上,上海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普遍面臨如何盡快適應和熟悉本地市場的問題,他們對中國市場的熟悉還需要一個過程,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本土化是一個較突出的問題。
中外方間股東矛盾亦是上海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發展之枷鎖。
通常的做法是由中外方股東分別擔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重要的中層管理職位或者由雙方對等派出,或者實行雙崗設置,由中外方各出一人擔任正副職。在 『輪流』設計下,重要的職位則由中外方輪流擔任。無論哪一種設置都會存在一定的內耗與摩擦。
⑸ 中資上元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怎麼樣
中資上元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2015-11-19在北京市朝陽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北路甲5號院B座040室。
中資上元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10105MA0022054E,企業法人宋爽,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中資上元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股權投資管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在北京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93377941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2504家。
中資上元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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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股權基金是什麼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復為參與或制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
⑺ 外資,國資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運營問題:
(1)可否允許在華注冊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簡稱「境外LP」)募集設立有限合夥制的外資股權基金。
1、是否將境外LP的出資比例限定在基金認繳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
3、募集設立外資股權基金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否需要具備特殊的資質條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7)中資股權基金擴展閱讀:
主要法律法規: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和相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還頒布了大量的部門規章。
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關於舉辦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資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