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不懂得
⑵ 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方式
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是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每個投資機構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和特點,其運作通常低調而且神秘,從某種程度上看,私募股權投資的不同運作模式直接影響了投資的回報水平,是屬於不能外泄的獨占機密。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知道各個投資機構在具體的投資運作中的許多細節,但通常私募股權投資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
主要參與者
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運作鏈條的市場主體主要包括被投資企業、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的投資者以及中介服務機構。
1.被投資企業
被投資企業都有一個重要的特性——需要資金和戰略投資者。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需要不同規模和用途的資金:創業期的企業需要啟動資金;成長期的企業需要籌措用於規模擴張及改善生產能力所必需的資金;改制或重組中的企業需要並購、改制資金的注入。面臨財務危機的企業需要相應的周轉資金渡過難關;相對成熟的企業上市前需要一定的資本注入以達到證券交易市場的相應要求;即使是已經上市的企業仍可能根據需要進行各種形式的再融資。
2.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股權投資需要以基金方式作為資金的載體,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設立不同的基金募集資金後,交由不同的管理人進行投資運作。基金經理人和管理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組成部分,他們通常是有豐富行業投資經驗的專業人士,專長於某些特定的行業以及處於特定發展階段的企業,他們經過調查和研究後,憑借敏銳的眼光將基金投資於若干企業的股權,以求日後退出並取得資本利得。
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者
只有具備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者,才能順利募集資金成立基金。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也有少部分的富有個人,通常有較高的投資者門檻。在美國,公共養老基金和企業養老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大的投資者,兩者的投資額佔到基金總資金額的30%~40%。機構投資者通常對基金管理公司承諾一定的投資額度,但資金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批註入。
4.中介服務機構
隨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和成熟,各類中介服務機構也隨之成長和壯大起來。其中包括:(1)專業顧問,專業顧問公司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尋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機會,專業的顧問公司在企業運作、技術、環境、管理、戰略以及商業方面卓越的洞察力為他們贏得了客戶的信賴;(2)融資代理商,融資代理商管理整個籌資過程,雖然許多投資銀行也提供同樣的服務,但大多數代理商是獨立運作的;(3)市場營銷、公共關系、數據以及調查機構,在市場營銷和公共事務方面,有一些團體或專家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支持,而市場營銷和社交戰略的日漸復雜構成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對於數據和調研的龐大需求;(4)人力資源顧問,隨著私募股權投資產業的發展,其對於人力資源方面的服務需求越來越多,這些代理機構從事招募被投資企業管理團隊成員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等主管人員的工作;(5)股票經紀人,除了企業上市及售出股權方面的服務,股票經紀公司還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融資服務;(6)其他專業服務機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還需要財產或房地產等方面的代理商和顧問、基金託管方、信息技術服務商、專業培訓機構、養老金和保險精算顧問、風險顧問、稅務以及審計事務所等其他專業機構的服務。中介服務機構在私募股權投資市場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他們幫助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資金、為需要資金的企業和基金牽線搭橋,還為投資者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表現進行評估,中介服務機構的存在降低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各方的信息成本。
二、私募股權投資的操作流程
私募股權投資活動總的來說可分為四個階段:
⒈項目尋找與項目評估
⒉投資決策
⒊投資管理
⒋投資退出四個階段
每個階段有細化到許多操作實務,比如第一個階段項目尋找與項目評估具體又包括1、項目來源 2、項目初步篩選 3、盡職調查 4、價值評估等內容。
不同於大多數其他形式的資本,也不同於借貸或上市公司股票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經理或管理人為企業帶來資本投資的同時,還提供管理技術、企業發展戰略以及其他的增值服務,是一項帶著戰略投資初衷的長期投資,當然其運作流程也會是一個長期持久的過程。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海外的創業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基本一致,即基金經理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後,將資金投於非上市企業的股權,並且管理和控制所投資的公司使該公司最大限度地增值,待公司上市或被收購後撤出資金,收回本金及獲取收益。其投資運作基本都是按照一系列的步驟完成的,從發現和確定項目開始,然後經歷談判和盡職調查,確定最終的合同條款、投資和完成交易,並通過後續的項目管理,直到投資退出獲得收益。當然,不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特點不同,在工作流程上會稍有差異,但基本大同小異。
1.尋找項目
私募股權投資成功的重要基礎是如何獲得好的項目,這也是對基金管理人能力的最直接的考驗,每個經理人均有其專業研究的行業,而對行業企業的更為細致的調查是發現好項目的一種方式。另外,與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聯系以及廣大的社會人際網路也是優秀項目的來源之一,如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各類專業的服務機構,都可能提供很多有價值的信息。當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是獲得由項目方直接遞交上來的商業計劃書。在獲得相關的信息之後,私募股權投資公司會聯系目標企業表達投資興趣,如果對方也有興趣,就可進行初步評估。
2.初步評估
項目經理認領到項目後,正常情況下應在較短期內完成項目的初步判斷工作。項目經理在初步判斷階段會重點了解以下方面:注冊資本及大致股權結構(種子期未成立公司可忽略)、所處行業發展情況、主要產品競爭力或盈利模式特點、前一年度大致經營情況、初步融資意向和其他有助於項目經理判斷項目投資價值的企業情況。初步判斷是進一步開展與公司管理層商談以及盡職調查的基礎。在初步評估過程中,需要與目標企業的客戶、供貨商甚至競爭對手進行溝通,並且要盡可能地參考其他公司的研究報告。通過這些工作,私募股權投資公司會對行業趨勢、投資對象所在的業務增長點等主要關注點有一個更深入的認識。
3.盡職調查
通過初步評估之後,投資經理會提交《立項建議書》,項目流程也進入了盡職調查階段。因為投資活動的成敗會直接影響投資和融資雙方公司今後的發展,故投資方在決策時一定要清晰地了解目標公司的詳細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盡職調查的目的主要有三個:發現問題,發現價值,核實融資企業提供的信息。
在這一階段,投資經理除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來驗證目標公司的財務數據、檢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統以及開展審計工作外,還會對目標企業的技術、市場潛力和規模以及管理隊伍進行仔細的評估,這一程序包括與潛在的客戶接觸,向業內專家咨詢並與管理隊伍舉行會談,對資產進行審計評估。它還可能包括與企業債權人、客戶、相關人員如以前的雇員進行交談,這些人的意見會有助於投資機構作出關於企業風險的結論。
4.設計投資方案
盡職調查後,項目經理應形成調研報告及投資方案建議書,提供財務意見及審計報告。投資方案包括估值定價、董事會席位、否決權和其他公司治理問題、退出策略、確定合同條款清單等內容。由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項目企業的出發點和利益不同,雙方經常在估值和合同條款清單的談判中產生分歧,解決分歧的技術要求很高,需要談判技巧以及會計師和律師的協助。
5.交易構造和管理
投資者一般不會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資,而是採取分期投資方式,每次投資以企業達到事先設定的目標為前提,這就構成了對企業的一種協議方式的監管。這是降低風險的必要手段,但也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在此過程中不同投資者選擇不同的監管方式,包括採取報告制度、監控制度、參與重大決策和進行戰略指導等,另外,投資者還會利用其網路和渠道幫助企業進入新市場、尋找戰略夥伴以發揮協同效應和降低成本等方式來提高收益。
6.項目退出
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將其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股權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並實現投資的收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權投資環節中的最後一環,該環節關繫到其投資的收回以及增值的實現。私募股權投資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暢通是關繫到私募股權投資是否成功的重要問題。因此,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者在開始篩選企業時就需要注意的因素。
從尋找項目開始到退出項目結束,完成私募股權投資的一個項目的全過程。在現實生活中,投資機構可能同時運作幾個項目,但基本上每個項目都要經過以上幾個流程。
⑶ 股權投資基金的最新運作方法
處於工業化轉型期高速發展的中國經濟和不斷完善的投資環境,為PE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尤其在以下幾個領域,PE更加有用武之地:
1.為日益活躍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並購、擴展提供資金。
2.內地企業境內境外公開上市前的Pre-IPO支持。
3.銀行及公司重組。
4.近10萬個國企的改革,國企民營化將是未來PE 的關注點。PE基金有望從以前被動的少數股權投資進入到購買控制權階段,甚至是100%買斷。華平對哈葯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談判收購徐工機械,都是順應了這一新趨勢。
5.跨國境的收購兼並。隨著國內企業的壯大和國際化意願的日益強烈,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將走出國門進行境外收購兼並,而這也為PE基金提供了廣闊的業務機會。
6.其他領域如不良資產處理,房地產投資等等也為PE提供了絕好的機會。
(一)公司型基金
這是一種法人型基金。基金設立方式是注冊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責任制創業投資公司,公司不設經營團隊,而整體委託給管理公司專業運營。公司型基金有著與一般公司相類似的治理結構,基金很大一部分決策權掌握在投資人組成的董事會,投資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較大。
在中國現今的商業環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資人接受。其缺點是雙重征稅的問題無法規避,並且基金運營的重大事項決策效率不高。中科招商在國內最早開創了「公司型基金」模式,現今管理的公司型基金有5隻。
總體而言,公司型基金是一種嚴謹穩健的基金形態,適合當下的國情和市場的誠信程度。
(二)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是一種非法人形式的基金。國外私募股權基金中,承諾型基金最為常見。基金設立時,通常由基金投資人向管理人承諾出資金額,然後先期到賬10%的資金,剩餘資金根據項目進度逐步到位。承諾型基金的決策權一般在管理人層面,決策效率較高,並且基金本身可作為免稅主體。
國內承諾制基金的設立有所不同,如在出資形式上基金投資人簽署承諾協議後,一般先期資金不到賬,資金完全跟著項目進度到位。
這種基金的設立方式,由於缺少對出資約定兌現安排和違約懲戒機制,對於管理人來說本身需要承受投資人的出資誠信風險和項目合作風險,但這種簡單易行的基金模式備受民間資本青睞,許多民營資本都通過承諾制方式與創投機構開展合作。
(三)信託型基金
信託型基金是由創投管理機構與信託公司合作,通過發起設立信託受益份額募集資金,然後進行投資運作的集合投資工具,通稱為「股權信託投資計劃」。
信託公司和創投管理機構組成決策委員會共同進行決策。在內部分工上,信託公司主要負責信託財產保管清算與風險隔離,創投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變現退出。
信託型基金的設立和運作,除嚴格按照《信託法》募集設立外,基金規則還必須兼顧《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要求,規避信託投資與所涉法規的沖突。
在信託型基金發展初期,由信託公司和創投管理機構合作募集運行能充分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確保股權投資信託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湖南信託和深圳達晨,江蘇國信和中科招商都合作發行過信託型基金。
(四)合夥制基金
這是國外的一種主流私募基金模式,它以特殊規則(投資協議書)的形式將普通合夥人(管理者)和有限合夥人(投資者)的責任與義務規范起來,達成價值共同化,具有較強生命力。
合夥制的私募基金是一個大膽的創新,合夥制私募基金的核心,是要構建基金管理人「高風險、高收益」的游戲規則,防範道德風險與內部人控制。管理人作為普通合夥人,要對基金承擔無限責任,必須勤勉盡責,精心理財才能確保自己的收益並規避「終生負債」的負擔。
⑷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流程是怎樣的
通常是先由一個管抄理人做私募股權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幕得了足夠的投資額後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已基金為單位建立各種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資決策委員會的組建以及基金投資管理團隊。基金發現適合的投資機會,將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在律師和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的把關下,若目標企業符合基金管理人關於風險評估、投資回報評估的要求,那麼基金將與目標企業簽訂股權投資協議,基金向該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向其提供資金。以後每年根據目標企業的經營情況獲得分紅。一般情況下基金會投資有上市前景的企業,所以基金進駐後往往會開始為目標企業上市進行各項籌劃。基金在企業上市後,經過一個禁售期,將股票予以拋售實現成功退出。
⑸ 私募股權基金有哪6種模式
模式一:公司制
顧名思義,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法》(2005年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等法律法規設立。
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下,由於公司這一概念存續較長,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較容易被出資人接受。
在這種模式下,股東是出資人,也是投資的最終決策人,各自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投票權。
模式二:信託制
信託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理解為私募股權信託投資,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下取得的資金進行權益類投資。
其設立主要依據為《信託法》(2001年)、2007年制定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簡稱「信託兩規」)、《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2008年)。
採取信託制運行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藉助信託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資金,起到資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處是:目前信託業缺乏有效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是否存在代持關系、關聯持股等問題,而監管部門要求披露到信託的實際持有人。
模式三: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依據為《合夥企業法法》(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
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這一規定明確地承認了作為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的智力資本的價值,體現了有限合夥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優勢。
而在運行上,有限合夥制企業,不委託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夥人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企業事務。
採取有限合夥制的主要優點有:(1)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各合夥人權利義務更加明確,激勵效果較好;(2)僅對合夥人進行征稅,避免了雙重征稅。
模式四:「公司+有限合夥」模式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為公司,基金為有限合夥制企業。該模式,是目前較為普遍的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方式。
由於自然人作為GP執行合夥事務風險較高,加之目前私人資本對於有限合夥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盡相同,無疑都增強了自然人GP的挑戰。
同時,目前《合夥企業法》中,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是沒有要求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的。
於是,為了降低管理團隊的個人風險,採用「公司+有限合夥」模式,即通過管理團隊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與自然人、法人LP們一起,設立有限合夥制的股權投資基金。
由於公司制實行有限責任制,一旦基金面臨不良狀況,作為有限責任的管理公司則可以成為風險隔離牆,從而管理人的個人風險得以降低。
該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協議,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目前國內的知名投資機構多採用該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創投、同創偉業投資、創東方投資、達晨創投等旗下的投資基金。
模式五:「公司+信託」模式
「公司+信託」的組合模式結合了公司和信託制的特點。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過信託計劃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資金。
在該模式下,信託計劃通常由受託 人發起設立,委託投資團隊作為管理人或財務顧問,建議信託進行股權投資,同時管理公司也可以參與項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1條規定,「信託文件事先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
這意味著,管理人不能對信託計劃下的資金進行獨立的投資決策。同時,管理人或投資顧問還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1)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0%的信託單位;(2)實收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3)管理團隊主要成員股權投資業務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
目前採用該模式的,主要為地產類權益投資項目。此外,一些需要通過快速運作資金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也常常藉助信託平台進行資金募集。新華信託、湖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都發行過此類信託計劃。
模式六: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稱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而參與到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資金及其管理團隊優勢,選取合適的權益類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優選多隻股權投資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國內各地政府發起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運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財政資金,選擇專業的投資團隊,引導社會資本介入介入,快速培育本地產業,特別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興產業。
⑹ 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運作模式、管理制度、分類、時間、起源、政策
股權投資:私募股抄權投資(PE、IPO)
運作模式: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夥人)
管理制度:見合夥企業法相關條例
分類:你如果說的是如何參與如何退出,那就是PE在公司上市前進入,公司上市後退出或者兼並轉讓、回購等。
時間: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
起源:國外
政策:現在基本沒什麼扶持曾策了,國家在清理整頓基金行業。
⑺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行模式有哪些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17日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將於2月日起施行。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范圍包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將無需藉助信託賬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在登記備案後將「正規化」,可吸引社保等機構資金。
《證券投資基金法》將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納入調整范圍,要求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按規定向基金行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辦理私募基金備案。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文明確由證監會負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督管理。經中央編辦同意,證監會授權基金業協會具體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自律監管職能。
《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除存在暫緩登記的情形外,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騰訊眾創空間,一個去創業的平台。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基金備案。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
基金業協會有關人士表示,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不是行政許可,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將對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協會對於提供虛假信息及其他違反自律規則的行為,將採取自律處分措施;對於情節嚴重或涉嫌違法違規的,移交證監會處理。協會將建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建立私募基金行業誠信體系;鼓勵私募基金進行託管等。
⑻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盈利模式與交易結構」是什麼
1、現階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的盈利模式與交易結構:私募基金主要是以股權投資為回主,先答購買某公司股權,然後運作其上市,然後賣掉手中股份。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
2、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⑼ 私募股權基金的6種模式
公司制
顧名思義,公司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據《公司法》(2005年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2003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等法律法規設立。
在商業環境下,由於公司這一概念存續較長,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較容易被出資人接受。
在這種模式下,股東是出資人,也是投資的最終決策人,各自根據出資比例來分配投票權。
信託制
信託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理解為私募股權信託投資,是指信託公司將信託計劃下取得的資金進行權益類投資。
其設立主要依據為《信託法》(2001年)、銀監會2007年制定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簡稱「信託兩規」)、《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2008年)。
採取信託制運行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藉助信託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資金,起到資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處是:信託業缺乏有效登記制度,信託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是否存在代持關系、關聯持股等問題,而監管部門要求披露到信託的實際持有人。
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法律依據為《合夥企業法》(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
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由至少一個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也不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則不得以勞務出資。這一規定明確地承認了作為管理人的普通合夥人的智力資本的價值,體現了有限合夥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優勢。
而在運行上,有限合夥制企業,不委託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夥人進行資產管理和運作企業事務。
採取有限合夥制的主要優點有:(1)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個人財產,各合夥人權利義務更加明確,激勵效果較好;(2)僅對合夥人進行征稅,避免了雙重征稅。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
「公司+有限合夥」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為公司,基金為有限合夥制企業。該模式,較為普遍的股權投資基金操作方式。
由於自然人作為GP執行合夥事務風險較高,加之私人資本對於有限合夥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盡相同,無疑都增強了自然人GP的挑戰。
同時,《合夥企業法》中,對於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是沒有要求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的。
於是,為了降低管理團隊的個人風險,採用「公司+有限合夥」模式,即通過管理團隊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與自然人、法人LP們一起,設立有限合夥制的股權投資基金。
由於公司制實行有限責任制,一旦基金面臨不良狀況,作為有限責任的管理公司則可以成為風險隔離牆,從而管理人的個人風險得以降低。
該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協議,通過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目前國內的知名投資機構多採用該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創投、同創偉業投資、創東方投資、達晨創投等旗下的投資基金。
「公司+信託」模式
「公司+信託」的組合模式結合了公司和信託制的特點。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過信託計劃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資金。
在該模式下,信託計劃通常由受託 人發起設立,委託投資團隊作為管理人或財務顧問,建議信託進行股權投資,同時管理公司也可以參與項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21條規定,「信託文件事先有約定的,信託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但投資顧問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
這意味著,管理人不能對信託計劃下的資金進行獨立的投資決策。同時,管理人或投資顧問還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1)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0%的信託單位;(2)實收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3)管理團隊主要成員股權投資業務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
採用該模式的,主要為地產類權益投資項目。此外,一些需要通過快速運作資金的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也常常藉助信託平台進行資金募集。新華信託、湖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都發行過此類信託計劃。
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稱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而參與到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資金及其管理團隊優勢,選取合適的權益類基金進行投資;通過優選多隻股權投資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
國內各地政府發起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運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財政資金,選擇專業的投資團隊,引導社會資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產業,特別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興產業。
⑽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怎樣的運作流程
通常是先由一個管理人做私募股權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幕得了足夠的投資內額後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容基金,並已基金為單位建立各種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資決策委員會的組建以及基金投資管理團隊。基金發現適合的投資機會,將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在律師和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的把關下,若目標企業符合基金管理人關於風險評估、投資回報評估的要求,那麼基金將與目標企業簽訂股權投資協議,基金向該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向其提供資金。以後每年根據目標企業的經營情況獲得分紅。一般情況下基金會投資有上市前景的企業,所以基金進駐後往往會開始為目標企業上市進行各項籌劃。基金在企業上市後,經過一個禁售期,將股票予以拋售實現成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