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債券債券有什麼特徵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專定利率定期屬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它的特徵有: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債券的這一特徵與股票的永久性有很大的區別。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的轉讓債券,已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對固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貳』 什麼是債券
債權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內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容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叄』 什麼是債券,他的概念是什麼
債券,就是國家或者企業向社會籌集資金時,給投資者出具的債務憑據;說白了,就是一張借條,例如,某企業向你借錢,給你一張債券,你得到債券同時把錢給企業,等到一段時間後,企業返還你借的錢,並支付利息給你。
2、收益不同
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和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購買前股票的股息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也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變化。相反,在購買公司債券之前,利率是固定的,固定利息可以在到期時獲得。
3、經濟關系不同
由於股票和債券的收益回報不同,市場中的經濟關系也不同。債券代表公司的一種信用,股票代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管理許可權,但債券持有人沒有這種許可權。
『肆』 債券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債權是請求他來人為一定源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伍』 什麼是 債券
債券,亦稱「收益債券」。它是公司、企業、國家和地方政府為籌集資金向社會內公眾發行的、保證按規定時間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憑證。債券上載有發行單位、面額、利率、償還期限等內容。債券的發行者為債務人,債券的持有者為債權人。
債券有以下特徵:
第一,流動性。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短則數月,長則十幾年,到期前不得兌付。但債券持有者在債券到期前需要現金時,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上將債券賣出,也可以以債券為抵押獲取貸款,因此,債券具有轉換為貨幣的能力,即流動性;
第二,收益性。債券持有者可以按規定的利息率定期獲取利息收益,並有可能因市場利率下降等因素導致債券價格上升而獲取債券升值收益。債券的這種收益是債券的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的反映,是對債券人暫時讓渡資金使用權和承擔投資風險的補償;
第三,風險性。債券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因債務人破產不能全部收回債券本息所遭受的損失,因市場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所遭受的損失,通貨膨脹的風險。由於債券利率固定,在出現通貨膨脹時,實際利息收入下降。第四,返還性。即債券到期後必須還本付息。
『陸』 債券是什麼
債券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發行者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政府債券因為有政府稅收作為保障,因而風險最小,但收益也最小。公司債券風險最大,收益相應較高。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柒』 什麼是債券,它的特徵是什麼有哪些類型
你好,債券是一種憑證,是國家或者企業向社會募集資金的時候,給投資者出具的一個債務憑據。或者說,可以把它想像成是儲蓄,在一定的期限內,每年可以得到利息。當然,債券與股票其實是相類似的,可以上市進行交易。若是你想要購買可以去證券公司開戶辦理手續。
債券按不同方式有不同的分法,主要有:
1.按發行主體劃分:政府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
2.按付息方式劃分:零息債券,即貼現債券;附息債券(固定利率債券與浮動利率債券);息票累計債券
3.按債券形態劃分:實物債券(無記名國債)、憑證式債券、記賬式債券
4.按償還期限劃分:長期債券、中期債券、短期債券
5.按募集方式劃分:公募債券、私募債券
6.按擔保性質劃分:無擔保債券、有擔保債券、質押債券
7.特殊類型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2.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3.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4.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