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債券,它的特徵是什麼有哪些類型
你好,債券是一種憑證,是國家或者企業向社會募集資金的時候,給投資者出具的一個債務憑據。或者說,可以把它想像成是儲蓄,在一定的期限內,每年可以得到利息。當然,債券與股票其實是相類似的,可以上市進行交易。若是你想要購買可以去證券公司開戶辦理手續。
債券按不同方式有不同的分法,主要有:
1.按發行主體劃分:政府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
2.按付息方式劃分:零息債券,即貼現債券;附息債券(固定利率債券與浮動利率債券);息票累計債券
3.按債券形態劃分:實物債券(無記名國債)、憑證式債券、記賬式債券
4.按償還期限劃分:長期債券、中期債券、短期債券
5.按募集方式劃分:公募債券、私募債券
6.按擔保性質劃分:無擔保債券、有擔保債券、質押債券
7.特殊類型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2.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3.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4.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B. 債券的含義與特徵
債券,是一種要求借款人按預先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投資者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合同。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的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從投資者的角度看,債券具有以下四個特徵:
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但是在歷史上,英國等國家在戰爭期間為了籌措經費發行過的無期公債或者統一公債是例外,這種公債不規定到期時間,債權人也不能要求清償,只能按期獲得利息支付。 (二) 流動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具有較強的流動性,但是債券的流動性一般與發行者的信譽和債券的期限緊密相關。
2.流動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具有較強的流動性,但是債券的流動性一般與發行者的信譽和債券的期限緊密相關
3.安全性
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同時,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的企業剩餘資產索取權。因此一,股票相比,債券的風險較小。但這種安全性相對的,並不是說債券絕對安全、沒有風險。事實上,債券的價格也會因各種因素(如債券信用等級下降、市場利率上升等)的影響而下跌。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這種收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價。
債券的償還性、流動性、安全性與收益性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一般來講,如果債券的流動性強、安全性就強,人們便會爭相購買,於是該種債券的價格就上升,收益率就會下降;反之,如果某種債券的流動性差,安全性低,那麼購買的人就少,債券的價格就低,其收益率就高。對於投資者來說,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的投資目的來對債券進行合理的選擇和組合
C. 債券的基本性質是什麼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1]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基本要素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D. 債券的基本性質是什麼
債券有以下基本性質:
1.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回。債券有面答值,代表了一定的財產價值,但它也只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的流動並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債券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E. 債券是什麼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版指定日期還本付息權的有價證券。債券(Bonds/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F. 債券按發行者的性質分為哪幾種
債券分為國債、企業債和金融債。其中風險最高的是城投債(地方債的一種)和業績較差的企業債。當然,這些信用等級較差的,風險就比較高,所以,其債息率也相對高一些。做為債券,只要持有到期一般是不會虧本的,但是有無法正常償還本金及債息的風險。如果是公司倒閉的話,可能就會虧本。一般來說,你買AA以上的債券都不會有很大的信用風險,即不會有虧本的可能,最多會有逾期償債的可能。
G. 1、 債券和股票這兩種籌資方式在性質上有何區別
債券是一種債務憑證,而股票是一種權益憑證。對於債券形成的是一種債權與債務的關系,債券持有人只能在規定的時間里去取利息,如果是息票債券,那最後一次還會收回本金。但債券只顧收利息,不能涉足發行方的運營。但股票是不能收回本金的,只能根據公司的收支情況收取紅利,當然你也可以在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所)上買賣股票,在這方面又會收到資本利差。股票是一種公司的所有權憑證,你購買股票就成了公司的股東,但只是大小的問題,不過在公司的發言權要看誰持有的股票多。
H. 債分為幾類,分別是什麼
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債的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人稱為債權人 ,承擔義務的人稱為債務人;在雙務契約中,則互為債權債務人。債的關系從債權人方面說,也可稱為債權關系;從債務人方面說,也可稱為債務關系;有時也可以合稱債權債務關系。
債根據不同的依據所分的類也不同:債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根據債的主體上的特徵,可以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對於多數人之債,根據多數人一方當事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可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根據債的履行是否可以選擇,債可分為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根據債的標的物的性質,債可分為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根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內容,債可分為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