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債券的主要發行渠道有哪些急!!!!!
國內債券的發行比較復雜。
首先看審批權
國債:財政部。
央票、金融債,銀行間專市場短期融資券屬,中期票據等:中國人民銀行
企業債:發改委
公司債,可轉債,可分離債,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國證監會。
發行與交易的渠道:
國債,通過招標完成,可以在銀行間、交易所、櫃台交易
金融債、央票、短融券、中期票據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
企業債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也可以在交易所市場,看你向誰申請了。
公司債,可轉債,私募債等在滬深交易所發行交易。
⑵ 什麼是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專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屬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個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可以為全社會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低風險的投融資工具;債券的收益率曲線是社會經濟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準,因此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可以說,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構成了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基礎。債券流通市場可進一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專門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如中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⑶ 債券的基本要素有哪幾方面
債券的基本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債券面值、債券面值、付息期、票面利率以及發行人名稱。
⑷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債券的種類依劃分標準的不同而不同。目前,我國的債券按發行主體,主要分為政府債券(主要為國庫券)、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三種。這三種債券對投資者的投資選擇有不同影響。
一般講,政府債券由國家發行,在各類債券中信譽是最高的,資信可靠,投資風險小,但實際收益率低於其他債券的收益率;企業債券是由企業或企業集團為籌資而發行的債券,其債券信譽低於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信譽高於企業債券,低於政府債券,風險和實際收益率介於二者之間。
從目前看,企業債券發展很快,但認購對象多是企事業單位和內部職工,發行范圍也比較狹窄,僅限於某一地區或某一企業。除上海等少部分地區外,絕大多數的企業債券不能上市交易,因此,不能吸引全國廣大的投資者。當然,具體到某一地區、某一企業,企業債券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往往會大於國庫券和金融債券。但企業債券收益高,風險也大,投資前必須對發行公司的信譽和債券質量予以充分重視。(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金融債券到期時,按票面金額還本付息,逾期不再計息,而且債券可以轉讓、繼承、抵押,發行對象主要是城鄉居民個人,利率高於同期同檔儲蓄利率水平。所以,對投資保值、減少風險的投資者或用於充當貯藏手段的廣大居民,不失為一種良好的投資對象。但金融債券目前不能掛牌上市交易,債券只能到期時到原發售銀行兌付,對主要想取得收益的投資者缺少吸引力。
國庫券是目前我國廣大投資者交易的主要對象,並且已基本上形成了全國性的國庫券交易市場。在各大城市的交易網點,全國、省、市的報刊,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全國和本地的國庫券交易行情,為投資者投資提供了便利。而且,國庫券的收益率一般也高於同期定期儲蓄存款的實際利息收入水平,越來越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重視,再加上從1989年起我國發行了保值公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們不願購買國債的心理,使國庫券成為投資者最主要的選擇對象和取得收益的主要手段。但也應看到,自我國發行國庫券以來,盡管在國庫券的期限、轉讓、種類、利率等方面有了較大的變化。但由於國庫券的轉讓市場主要集中於大中城市,國債的流通性或變現性受到限制,交易對象僅限於個人,向企業發行的國庫券不能轉讓,轉讓價格有時低於面值,使持有人得不到利息或虧本,影響單位和個人認購國庫券的積極性。
⑸ 債券市場參與主體有哪些
(一)參與者包括哪些「人」
下列機構可成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從事債券交易業務:
1.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
2.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3.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金融機構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
結算代理人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代理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等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參與者特徵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個機構投資者市場,從建立開始,銀行間債券市場就一直堅持面向機構投資者的市場定位。經過10年的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成為一個以各類金融機構為主體、面向所有機構投資者開放的規范的場外債券市場。截至2006年12月底,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有6439家,包括商業銀行及其分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境內主要金融機構,還包括大量企業法人機構,正是由於面向機構投資者並採用與此相適應的場外交易方式,切中了債券市場發展的關鍵,銀行間債券市場才能快速健康的發展,才能在較短時間內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主體。
⑹ 債券的基本要素有哪幾方面
基本要素有:
債券面額:債券面額即債券票面上標出的金額。
票面利率專:屬票面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企業根據自身資信情況、公司承受能力、利率變化趨勢、債券期限的長短等決定選擇何種利率形式與利率的高低。
市場利率:當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一致時,債券發行價格只需要與票面金額一致即可,即平價發行。當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不一致時,就需要調高或者調低債券的發行價格,以調節債券購銷雙方的利益,就會出現債券的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
債券期限:期限越長,發行價格就可能較低。當債券的收益率不變,債券的到期時間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正比關系。即到期時間越長,價格波動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時間越短,價格波動幅度越小。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⑺ 債券是貨幣供給還是需求
債券是一種債務憑證購買債券是一種投資理財的方式,所以說發行債券應該是一種社會總需求的體現。尤其是一些專項的債券,比如說建設債券等。
⑻ 債券的基本要素主要由哪幾個方面構成
債券復的基本要素主要制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票面價值包括:幣種;票面金額
還本期限: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時間。
債券利率:債券利息與債券票面價值的比率,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比表示。
發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上述四個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此外,一些債券還包含有其他要素,如還本付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