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影響股東權益比率嗎
當然 增加所有者權益 而總資產不變 所以有影響哦
2. 為什麼可以把可轉換債券拆分成一個普通股票加上一個股票的看跌期權
這個結論是對的。可以拆分成一個普通債券和一個股票看漲期權,也可以看成一個普通股票和一個股票看跌期權。你可以參考看漲—看跌期權平價公式。
3. 可轉債怎樣轉換成股票有哪些方式
可轉債轉成股票的方式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其它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債券不同的是,可轉債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股票。
4. 可轉換債券必須在債券到期日之前轉換為普通股,這句話是錯的!為什麼
的確錯在必須上面,可轉換債券具有期權性質,可以選擇行權或不行權,很多時候這個是否行權是看標的股票的價格情況進行選擇的,所以並不是必須,必須是沒有選擇性。至於到期日那天理論上來說也是可以行權的,但准確來說只要在到期時的債權登記日登記前(一般是當天交易結束後進行登記的)進行行權就行了,如果債券到期日為非交易日,會使債權登記日提前。
5.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股票後 原來的股票是否會除權
首先,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與公司債券有共同之處: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之前,其特徵和運作方式與公司債券相同.
其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有著明顯的區別:一般意義上的公司債券須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息,還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後,公司債券的壽命即完全結束.
第三,從理論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理論基礎既有公司債券理論,也有股票理論。在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時,主要以公司債券理論為主,也要考慮股票理論: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時,在定價方面既適用公司債券定價理論,也需參考股票定價理論:在轉換為股票以後,主要是股票理論。
6. 關於轉換溢價的計算公式和是否應該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
答案的解釋意思是說現在轉換為普通股是不有利的,實際上答案的說法說得比較難讀懂而已,債券購買者可以用每張債券以低於市場價40美元的收益轉換為普通股實際上的意思可以理解為用每張債券進行換股所得的普通股價值要比每張債券市場價要低40美元,只要你慢慢細讀理解就不難明白答案的原話實際上是沒有問題的,只是表述方式不是太好就是了。
7. 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影響股東權益比例,為什麼
1、可轉換債券在資產負債表中屬於非流動負債下的應付債券,普通股在資產負債表中屬於所有者權益下的實收資本(或股本);
2、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使公司股本(分母)擴張,但相應的利潤(分子)水平未變,所以會影響股東權益比率,一般會使股東權益變小;
3、資產負債表講的普通股是指「公司下屬的投資者股民所買我的股票」,也就是除優先股以外的其他股票。
8.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要怎麼做
你好,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其它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債券不同的是,可轉債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怎麼轉股票?
一、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二、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債,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 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以絲綢轉債為例,該可轉債設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轉換為股票的可轉債,將於到期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並非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則於該日之下一個交易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個交易日,本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本公司以現金清償可轉債的本金,但轉股時不足一股的剩餘可轉債,本公司將兌付剩餘的票面金額。」
該可轉債最後一年利率為1.80%,假設其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轉債1000元,則該投資者所持有的1000元轉債將被全部進行強制轉股。其轉股所得股數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轉股後的剩餘零債則予以返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本息計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9. 財務管理題,為什麼「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影響股東權益比率
首先,股東權益比率=股東權益總額/資產總額, 資產總額=股東權益總額+負債。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普通股之前是公司的負債,屬於負債類科目,普通股代表是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是權益類科目。
當可轉換債券轉換成普通股時,意味著公司的債務減少,同時所有者權益增加,而資產總額是不變的,體現在股東權益比率中,分子(股東權益)增大,分母(資產總額)不變,所以股東權益比率變大。
財務管理中的普通股是指投資者購買的我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10. 可轉換債券轉為普通股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貸:股本
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