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票籌資的優點
發行普通股票是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基本方式,其優點主要有:
(1)能提高公司的信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2)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是永久性資金,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3)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4)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股票籌資的缺點
發行股票籌資的缺點主要是:
(1)資本成本較高。一般來說,股票籌資的成本要大於債務資金,股票投資者要求有較高的報酬。而且股利要從稅後利潤中支付,而債務資金的利息可在稅前扣除。另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權。當企業發行新股時,出售新股票,引進新股東,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分散。
另外,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相對股票籌資而言,債券籌資的優點有: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缺點: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有限。
② 簡述債券籌資的優劣
債券籌資的優勢主要表現為:1、債券成本低。與股票籌資相比,債息在所得稅前支付,從而具有節稅功能,成本也相對比較低2、可利用財務杠桿作用。由於債券的利息固定,不會因企業利潤增加而增加持券人的收益額,能為股東帶來杠桿效應,增加股東和公司的財富。3、有利於保障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債券持有者無權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因此,通過債券籌資,既不會稀釋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擴大公司的投資規模。4、有利於調整資本結構。公司在發行種類決策時,如果適時選擇了可轉換債券或可提前收兌債券,則對企業主動調整其資本結構十分有利。債券的缺陷主要表現在1、償債壓力大。債券本息償付義務的固定性,易導致公司在收益銳減時,因無法履行其義務而頻於破產,增加破產成本和風險。2、不利於先進流量安排。由於債券還本付息的數額及期限較固定,而企業經營產生的現金流量則是變動的,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這種固定與變動的,矛盾不利於企業現金流量的安排。
③ 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一、債券籌資的優點:
1.資本成本較低。與股專票的股利相比,債屬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故公司實際負擔的債券成本一般低於股票成本。
2.可利用財務杠桿。無論發行公司的盈利多少, 持券者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若公司用資後收益豐厚,增加的收益大於支付的債息額,則會增加股東財富和公司價值。
3.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 因此發行債券一般不會分散公司控制權。
4.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二、債券籌資的缺點:
1.財務風險較高。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上始終有壓力。在公司不景氣時,還本付息將成為公司嚴重的財務負擔,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2.限制條件多。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
3.籌資規模受制約。公司利用債券籌資一般受一定額度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債券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產值的40%.
④ 發行公司債券籌資的特點包括哪些
特點有:
一次籌資數額大;
募集資金的使用限制條件少;
資本成本負擔較高;
提高公司的社會聲譽。
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債券籌資的優點: 1.資本成本較低。與股票的股利相比,債券的利息允許在所得稅前支付, 公司可享受稅收上的利益,故公司實際負擔的債券成本一般低於股票成本。
2.可利用財務杠桿。無論發行公司的盈利多少, 持券者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若公司用資後收益豐厚,增加的收益大於支付的債息額,則會增加股東財富和公司價值。
3.保障公司控制權。持券者一般無權參與發行公司的管理決策, 因此發行債券一般不會分散公司控制權。
4.便於調整資本結構。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及可提前贖回債券的情況下,便於公司主動的合理調整資本結構。
債券籌資的缺點: 1.財務風險較高。債券通常有固定的到期日,需要定期還本付息,財務上始終有壓力。在公司不景氣時,還本付息將成為公司嚴重的財務負擔,有可能導致公司破產。
2.限制條件多。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較長期借款、融資租賃的限制條件多且嚴格,從而限制了公司對債券融資的使用,甚至會影響公司以後的籌資能力。
3.籌資規模受制約。公司利用債券籌資一般受一定額度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債券累計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產值的40%
⑤ 債券融資的優勢分析
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兩種方式,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融資往往更受企業的青睞,企業的債券融資額通常是股權融資的3~10倍。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企業債券融資同股票融資相比,在財務上具有許多優勢。
1.債券融資的稅盾作用。債券的稅盾作用來自於債務利息和股利的支出順序不同,世界各國稅法基本上都准予利息支出在稅前列支,而股息則在稅後支付。這對企業而言相當於債券籌資成本中的相當一部分是由國家負擔的,因而負債經營能為企業帶來稅收節約價值。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也就意味著企業舉債成本中有將近1/4是由國家承擔,因此,企業舉債可以合理地避稅,從而使企業的每股稅後利潤增加。
2.債券融資的財務杠桿作用。所謂財務杠桿是指企業負債對經營成果具有放大作用。股票融資可以增加企業的資本金和抗風險能力,但股票融資同時也使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其結果是通過股票發行籌集資金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會被全體股東所均攤。
債券融資則不然,企業發行債券除了按事先確定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外(衍生品種除外),其餘的經營成果將為原來的股東所分享。如果納稅付息前利潤率高於利率,負債經營就可以增加稅後利潤,從而形成財富從債權人到股東之間的轉移,使股東收益增加。
3.債券融資的資本結構優化作用。羅斯的信號傳遞理論認為,企業的價值與負債率正相關,越是高質量的企業,負債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