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發行股票和債券可以合並被合並方呢持有股票和債券的一方不是應該變成持股方了嗎
你的問題我也沒有完全理解。不過可以告訴您的是,首先,企業發行股票後投資者購買後就是企業的股東了這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但企業發行債券投資者購買不是企業的股東,只是企業的一個債權人而已。後邊你問的問題我是這樣理解的,應該企業通過增發股份和債券募集資金可以吸收合並其他企業吧,這也是比較好理解的,也就是企業通過這兩種方式之一,募集資金,然後再用這個資金去購買其他小企業,也就是吸收合並了。另外現在還有一個名詞叫換股吸收合並,並應此應運而生了市值管理,都是和這個有關系的。
『貳』 對於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如果需要改變用途,應該履行何種程序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應該有專門的用途,該用途是在招股說明書中列明的。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招股說明書所列用途是募股資金使用的法定依據,發行人不得隨意改變,如果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的,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針對公司債券,也有相類似的規定,根據規定,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發行公司債券用於的是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在核准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時,要考慮該用途,如果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有可能使公司的償還債務能力受到影響。
『叄』 企業發行"債券"籌資跟"股票"籌資有何區別如何選擇
股票籌資就是讓別人來入股,賺錢以後大家分按比例分,籌來的錢不用還;債券籌資是借別人的錢,到期後還給人家本金和利息。當然區別還是很多的,比如在會計上,股屬於資產,債屬於負債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 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 。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 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 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 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 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 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 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 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 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 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 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 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 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 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 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遞性。股票一經售出,不可再退回 公司,不能再要求退還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風險性。投資於股票能否獲得預期收入,要看公 司的經營情況和股票交易市場上的行情,而這都不是確定的,變化極大,必須准備承擔風險。 第三,股票市場價格即股市具有波動性。影響股市波動的因素多種多樣,有公司內的,也有公 司外的;有經營性的,也有非經營性的;有經濟的,也有政治的;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的;等 等。這些因素變化頻繁,引起股市不斷波動。第四,股票具有極大的投機性。股票的風險性越 大,市場價格越波動,就越有利於投機。投機有破壞性,但也加快了資本流動,加速了資本集 中,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社會總供給,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積極意義。
『肆』 懂公司法的人請進:股份公司發行新股容易還是發行債券容易
涉及很多方面,要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融資目的、企業資源整合能力(有約十多個因素,其他省略)等多方面分析判斷,因此不能一概而論,否則得出的結論沒有任何意義。具體到一家公司則需要由券商或其他合格中介機構出具項目建議書,需要收取高額的費用。這個我就不能提供給你了。
可以提供給你一個建議,對於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債券和非上市公司發債的法律條件,最清楚的不是學商法或者經濟法的,甚至也不是律師,而是券商的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目前我國不論發行新股或是發債都需要審批(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由證監會審批、上市/非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由證監會審批、企業發行企業債由國家發改委審批,具體規定上證監會、發改委網站查),而且申報條件比證券法更為具體,負責申報工作的主要是券商的投資銀行部門(尤其是上市公司,只能由券商負責),律師和注冊會計師均是在投行業務人員的協調下工作。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
『伍』 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股票,為何會降低負債比率
這種情況是非常特殊的一種情況。
假設:
1、公司發行債券;
2、債券籌集的資金回購對應溢價的股票;
3、公司的總資產百分比增加的比例超過發行債券負債率增加的百分比;
這種情況下,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股票為何會降低負債比率。
補充:這是一種比較典型的財務技巧。
『陸』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有什麼不同
一,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的不同:
發行股票的話,股票投資者就會成為你公司的所有者(股東),雖然現在股市中確實存在很多公司賺錢了不分紅的情況,但這不能改變投資者是你公司的所有者的這一特點。
發行債券的話,債券購買人就是你的公司的債權人(債主)了 。債主的權利是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發行債券公司的義務就是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
發行股票的話,股東是有權利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投票的,假如股東持有的股份足夠多的話,公司的決策就得聽他的了。債權人沒有對公司管理投票的權利。
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分別就是這兩者的融資成本,發行股票和債券都是需要計算成本的。發行債券的利息是成本,發行股票支付股息也是成本,還有發行費等等。
『柒』 發行股票與發行債券對籌資者有何區別呢
購買了股票等於你是其中的一個股東,出資做生意,籌資者在贏利之餘需分配相應的股份分紅給購買方;而債券是籌資者向你借錢做生意,並支付一定數額的利息,沒用股紅。
『捌』 關於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問題
1、公司發行股票,股票由一些大的機構或者散戶購買,資金由公司抽走,這錢可以說成放進口袋了,由公司按照之前的計劃進行運用;
2、你申購成功該股票後,交易的地方是股票交易市場,交易對象是其他機構或者散戶投資者,交易對象並不是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因此你賣的同時有其他人來買,這些股票就始終在股票市場中被買賣,而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卻沒有參與這個買賣。
補充:所謂抽走,是指的你買了100股新股,這部分錢就已經到了這個發行股票的公司手裡面了,這個資金就按照新股發行資金募集運用計劃運用了,你所擁有的只是一個電子記帳憑證,當你要賣的時候,只能賣給其他投資者,錢就從其他投資者那裡來。
『玖』 發行股票與發行公司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往往在證券市場上發生同向運動,即一個上升另一個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見得一致。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不過,雖然同為有價證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也是極為明顯的。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籌資的性質不同。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證書,反映發行者與投資者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投資者是債權人,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列入發行者的負債;而股票是一種所有權證書,反映股票持有人與其所投資的企業之間所有權關系,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所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的資本(資產)。由於籌資性質不同,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不同。債券投資者不能參與發行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只能到期要求發行者還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和利潤分配,但不能從公司資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三)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四)價值的回歸性。
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是指債券在到期時,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例如,對於貼現債券來說,其到期價值必然等於債券面值;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價值,必然等於面值加上應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股息支付情況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較低。而且從理論上講,一隻股票的價格可以是0到正無窮大之間的任意值。
(五)風險性不同。
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主要原因有兩個:
1、債券投資資金作為公司的債務,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期限還本付息。債券利息作為企業的成本,其償付在股票的股息、紅利之前;利息數額事先已經確定,企業無權擅自變更。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其股息和紅利屬於公司的利潤。因此,股息與紅利的多少事先無法確定,其數額不僅直接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
2、債券和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同樣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但二者波動的程度不同。
一般來說,債券由於其償還期限固定,最終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場價格也相對穩定。股票價格的波動比債券要劇烈得多,其價格對各種「消息」極度敏感。不僅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引起股價的波動,而且宏觀經濟形勢、市場供求狀況、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也能引發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場價格漲落頻繁,變動幅度大。
『拾』 股票與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10)公司發行新股票募集資金買回債券擴展閱讀: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