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債券回購什麼意思
債券回購說得全面一點就是一個債券持有者通過債券質押的方式向持有可用資金即資金拆出方借錢獲得額外的資金,並且約定回購的期限和相應的年化利率,在債券回購到期後質押方返還資金和相應的利息。
一般債券持有者通過回購獲得資金方通稱正回購,而資金拆出方通稱是逆回購。
通過正回購這種方式所獲得額外資金在回購到期前可以使用買賣其他有價證券,到期後也可以在通過正回購的方式用新獲得的回購資金償還將要到期的回購資金。
對於逆回購方來說是不用擔心違約風險的,原因是中登公司也就是所有證券公司的證券交易的交易清算公司對於正回購方違約時會墊付相關的到期回購需要向逆回購方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並向違約的正回購的證券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罰。
這個處罰的力度不小的,最主要原因是正回購交易證券公司所收取傭金比例並不高,處罰一次都不知道要多少回購交易量才能彌補損失,且有可能使得相關證券公司的總部會撤銷相關發生違約營業部進行正回購交易的資格。
對於逢年過節(這指的是法定假期)和季末回購利率會走高的確會有這種情況,最主要是資金提現要求所造成的資金利率價格提高,但對於逆回購來說一般你要得這個利率的收益就意味著你在相應的節假日時就無法使用你這些做逆回購的資金轉到銀行帳戶上提現使用了,最主要原因是相關債券回購的交割清算規則造成的。
② 證券回購交易和同行拆借相比有何優點
其實質內容是:證券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需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因此,證券回購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回購交易涉及的行為:兩個交易主體、二次交易契約行為;
二次交易契約行為: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
我國目前證券回購交易的券種:國庫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
我國證券回購交易業務的主要場所:滬、深證券交易所及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
1.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
2.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融資券和特種金融債券。
③ 債券回購和逆回購究竟是什麼意思求個通俗易懂的解釋
債券回購: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逆回購:指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質押的交易行為。
(3)債券回購交易實質是一種以有價證券擴展閱讀:
債券回購的特點:
1、收益性
銀行活期存款幾經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業單位將其閑置資金用於債券回購交易,收益率將大大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2、安全性
與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債券回購在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債券回購交易在初始交易時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確定,因此回購到期日之前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與其收益無關。從這種意義上說,債券回購交易類似於抵押貸款,它不承擔市場風險。
債券是一種在一定時期內不斷增值的金融資產,而債券回購業務是能為投資者提高閑置資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種,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理想等特點,因此,對於資金充裕的機構來說,充分利用債券回購市場來管理閑置資金,以降低財務費用來獲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響經營之需,不失為上乘的投資選擇。
④ 證券回購交易的實質內容
其實質內容是:證券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需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因此,證券回購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回購交易涉及的行為:兩個交易主體、二次交易契約行為;
二次交易契約行為: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
我國目前證券回購交易的券種:國庫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
我國證券回購交易業務的主要場所:滬、深證券交易所及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
1.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
2.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證券回購券種主要是國債、融資券和特種金融債券。
⑤ 什麼是國債回購,有風險嗎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版方再進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權一種以有價證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其實質內容是:證券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擁有一筆國債,需一筆資金用於短期周轉,但又不想放棄國債,就可以通過回購市場以國債做抵押,以較低的利率融入資金。
目前,國債回購業務主要由除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參與,個人投資者不能從事回購業務的交易。
⑥ 債券回購交易實質上屬於( ) A 遠期合約行為 B 贖購行為 C 投機行為 D 抵押貸款行為
選D。實際是以債券為抵押,進行短期融資。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角度出發,凡是抵押出債券,借入資金的交易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
⑦ 證券回購交易實質是一種以()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選D
⑧ 從本質上說,回購協議是一種抵押貸款,抵押品為證券.對還是錯
回購協議的實質是質押,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等金融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的同時,與金融資產購買商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買方也承諾日後將買人的證券售回給賣方。
表面上看,回購協議是一種金融證券的短期買賣,但實際上是以金融資產為質押品而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證券的賣方以一定數量的證券進行質押借款(出售證券所得即借款額),條件是一定時期內再購回證券,且購回價格高於賣出價格,兩者的差額即為借款的利息。回購協議交易對於金融資產的買方(即資金貸出方)而言稱作「逆回購交易」。
質押與抵押的區別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轉移某項財產的佔有權,並由後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行責任的擔保。
在質押法律關系中,享有質權的人稱為質權人,將財產轉移給質權人佔有而為債權擔保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出質人。當出質人的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出質人不履行責任和義務時,質權人有權依法將質押物折價或拍賣,並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最常見的質押是當事人與當鋪進行的交易。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可用於抵押的財產有土地、房屋、有價證券和商品等。
作為貸款的擔保品,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1.價格比較穩定,市場價格波動較小。2.變現性較強,有廣大市場。3.易保管,不易變質、損失。4.易於進行價值鑒定。由此商品最適於做抵押物,有價證券次之,不動產最差。
⑨ 回購協議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證券為擔保品的短期資金融通方式
回購協議:指的是在出售證券的同時,與證券的購買商達成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取即時可用資金的一種交易行為。
回購協議是由借貸雙方鑒定協議,規定借款方通過向貸款方暫時售出一筆特定的
金融資產而換取相應的即時可用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後按預定價格購回這筆
金融資產的安排。其中的回購價格為售價另加利息,這樣就在事實上償付融資本
息。回購協議實質上是一種短期抵押融資方式,那筆被借款方先售出後又購回的
金融資產即是融資抵押品或擔保品。
所以正確
⑩ 幾個關於證券方面的判斷題
第4題,申購和贖回實質上就是買和賣。代回原句就是:所有的開放式基金除了買和賣外,都可以像買賣股票、債券一樣進行交易。 別扭不?
第12題,證券交易所是國家的,所以理事會沒權利任免。
16題對的就硬記,死規定,不說了
17題,期貨對絕大多數參與者來說就是投機,投機者是不會要實物的,只有少數的企業投資者才實物交割
23題,融資者主動向投資者借錢,而不是投資者主動向融資者借錢,把次序搞反了
45題債券回購錯在約定的時間上了,是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