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名詞解釋:債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⑵ 求名詞解釋,外國債券
外國債券(Foreign Bond) 通俗地講,外國債券是指外國借款人(政府、私人公司或國際金融機構)所在國與發行市場所在國具有不同的國籍並以發行市場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貨幣發行的債券。對發行人來說,發行外國債券的關鍵就是籌資的成本問題,而對購買者來講,它就涉及到發行者的資信程度、償還期限和方式、付息方式以及和投資收益率相關的如票面利率、發行價格等問題。對於發行方式,現在有兩種,其一是公募,另一種就是私募。公募指向社會上不特別指定的廣大投資者進行募集資金。
⑶ 「國債」名詞解釋是什麼意思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回籌集資金所形答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⑷ 名詞解釋 1. .股票 2.. 債券 3. .基金 4. .金融衍生品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2.. 債券: 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3. .基金: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4. .金融衍生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資產(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合約。
⑸ 債券資本的名詞解釋
債權資本(Debt Capital),債權資本是指公司從包括原告債權人在內的所有債權人籌措的債權資本,而不限於主張揭開公司面紗的特定債權人的債權數額。 債權資本的籌資編輯企業的資金,可以從多種渠道,用多種方式來籌集。不同來源的資金,其使用時間的長短、附加條款的限制、財務風險的大小、資金成本的高低都不一樣。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什麼樣的資金,這些資金怎麼配合,怎樣形成一個最優的結構來支持企業在實體經濟中的擴張,實現價值的最大化,這些問題就涉及到企業的資本結構及影響因素。 企業資金的類型 企業資金有三種類型。一種就是所謂的自有資金,或者在經營過程中不斷積累下來的資金;第二種是負債;第三種是對外增加的股權資金。 企業中存在著三種結構 即財務結構、資金結構與資本結構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對應項目,反映籌資構成及它們之間的比例關系等等。資金結構是財務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企業長久性籌資的各有關項目,主要有普通股權益、優先股股本、長期借款和長期債券等籌資項目,但不包括短期籌資項目,反映除去短期負債以外的全部項目構成及比例關系。資本結構是指在企業財務結構中,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
⑹ 債券的名詞解釋
債券是一種帶有利息的負債憑證。發行者承諾在未來的確定日期(通常在發行債券以後若干年),償還規定金額的本金,同時周期性支付一定的利息。
債券是由國家、金融機構、國際組織、工商企業,按照一定手續發行的。他們通過發行債券,直接向社會廣泛集資。債券性質如同借貸關系中的借據,但這種借貸關系證券化了。債券可以在中途轉讓,但借據一般不能轉讓。
債券的種類
債券的種類名目繁多,按不同的標准可劃分出許多類別的債券。以下是一些常見類型的債券。
浮息債券 (Floating rate bonds):與固定利息的債券不同,浮息債券的利率是根據公式以其它利率為基礎計算得來的。國際金融市場的浮息債券一般根據3個月或6個月的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加上一定的利差進行浮動,隨著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變化。
資產擔保債券(Assets-backed bonds):由債券發行者指定的資產或資產組合進行擔保的債券,這些資產可以是從應收帳款到抵押品的任何東西。
抵押債券 (Mortgage-backed bonds):有一系列抵押品作擔保的債券。
次級債券 (Subordinated bonds):指的是償還順序排在其它更高級債券之後的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通常比高級債券要高。
可轉換債券 (Convertible bonds):允許投資者在特定的條件下將債券轉換成發行債券公司的其它證券,通常是普通股或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綜合了債務和股權的特徵,因而被稱作"混合證券"。
零息債券 (Zero coupon bonds):這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金融工具創新。但是,稅法的變化影響了市場對它的熱情。零息債券不支付利息,象財政儲蓄債券一樣,按票面進行大幅折扣後出售。債券到期時,利息和購買價格相加之和就是債券的面值。零息債券的波動性非常大,而且還有一個不吸引人的地方:投資者的零息債券投資不會獲得現金形式的利息收入,但也要列入投資者的應稅收入中。
可提前贖回債券(Callable bond):在到期日之前,可以按照發行時的規定條件,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的債券本金。
⑺ 國債的名詞解釋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回通過向社會答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主要特點編輯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券
國債券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從債務人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靈活性等特點。
從債權人角度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特點。
⑻ 無違約信用債券的名詞解釋
信用債券是指沒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譽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只有經濟實力雄厚、信譽較高的企業才有能力發行這種債券。
中文名
信用債券
來 源
財務管理名詞
發行公司
信譽較高的企業
信用債券
國債、金融債券、
財務管理名詞。
債券投資者藉以依賴的是債券發行公司的資產性質、收益能力,以及信譽的好壞程度,因此只有那些信用等級高的企業才有可能發行信用債券。
公司結業清算時,信用債券持有人的求償權和普通債權人一樣。不過信用債券企業中往往有限制發行人發行抵押債券的條款。未抵押資產越多,債券持有人受保護程度越大,風險越小。
國債、金融債券、信用良好的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大多為信用債券。
⑼ 國債的名詞解釋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
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電子式國債三種。
簡史
我國最早是從清朝末期開始發行國內公債並大量舉借喪權辱國的外債。 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色政權在新民主主義時期也曾多次發行公債,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曾分2期發行總額為180萬元的「革命戰爭短期公債」。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國債發行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50年,當時為了保證仍在進行的革命戰爭的供給和恢復國民經濟,發行了總價值約為302億元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第二階段是1954-1958年,為了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分5次發行了總額為3546億元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第三階段是1979年以後,為了克服財政困難和籌集重點建設資金,我國從1981年起重新開始發行國債。截止到1995年,共發行了8種內債,有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債券、定向債券、保值債券、轉換債券等,累計余額達3300億元。
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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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基金、債券名詞解釋是什麼 具體怎麼操作 請簡要回答,不要長篇大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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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什麼是基金?
通俗地說,證券投資基金是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資金,交給銀行保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種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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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麼是債券?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