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於可轉債交易事想說法完整的是
可轉債普通投資者未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所有普通投資者自2020年10月26日起,通過我司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申購、買入的,都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方式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並開通許可權。專業投資者可豁免。
(1)債券轉移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投資者普通賬戶已開通可轉債許可權的,經申請並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後,可開通信用賬戶可轉債券許可權。專業投資者可豁免簽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及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B. 債券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債券。債券買賣是通過銀行櫃台購買,也可以通過場內交易所像股票一樣購買的一種交易方式 。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2)債券轉移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購買流程
具體的流程,以招商銀行為例:
(1)國債賬戶開戶
國債賬戶開戶是指我行代理財政部為客戶開立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以下簡稱「記賬式國債賬戶」),同時為客戶開通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業務。
客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一卡通或存摺,到我行網點櫃台正確填寫相關業務申請表後,即可辦理國債賬戶開戶。客戶也可通過我行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按提示信息自行完成國債賬戶開戶操作。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賬戶,我行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扣收開戶手續費人民幣10.00元。 記賬式國債賬戶也可用於辦理儲蓄國債(電子式)的認購業務或辦理其他相關業務。
(2)現券買賣
現券買賣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國債交易日內,客戶通過我行各服務渠道買入或賣出記賬式國債份額。
客戶買入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賣出全價(每百元)」及國債面額從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中扣收相應資金;賣出國債成交時,我行按「銀行買入全價(每百元)」增加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相應資金。
以現券賣出為例(注):
銀行買入全價101.15=銀行買入凈價99.23+應計利息1.92
國債面額:3000.00元
活期賬戶入賬資金=國債面額3000.00/100.00×銀行買入全價101.15=3034.50元 (註:以上價格及利息均以「每百元」為單位。)
(3)轉託管轉出
轉託管轉出是指客戶申請通過我行記賬式國債櫃台交易系統將其持有的國債份額轉託管至其他機構進行託管。轉託管轉出是否成功,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確認結果為准。
客戶申請記賬式國債轉託管轉出,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一卡通或存摺前來我行網點櫃台辦理,同時必須提供「轉入代理人託管帳戶」及「申請人轉入託管帳戶」號碼。我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及其他自助交易渠道暫不受理轉託管轉出申請。
我行為客戶辦理轉託管轉出申請操作成功,將自動從客戶一卡通或存摺活期賬戶收取手續費人民幣20.00元。
C. 執行中申請人可以將債權轉移嗎
執行中申請人可不可以將債權轉移
在執行的過程中,財產轉移受到限制的是被執行人而不是申請人,所以申請人是可以進行債權轉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D. 債券為什麼要進行轉託管
轉託管是指同一投資人開立的兩個託管賬戶之間的託管債券的轉移,即其持有的債券從一個託管賬戶轉到屬於該投資者的另一個託管賬戶進行託管。
投資人辦理轉託管業務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債券交易卡、債券賬戶卡,到我行指定的營業網點櫃台,填寫《債券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投資人加蓋預留印鑒),按規定交納相應的手續費,即可辦理轉託管業務。
E. 債券如何買賣的
債券的交易程序有五個步驟:開戶,委託,成交,清算和交割,過戶。
1、開戶:開戶合同有效期的確定,以及延長合同有效期的條件和程序,需要客戶的真實姓名、地址、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等。
2、委託: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後,如果想上市交易,還必須與證券公司辦理委託關系,這是普通投資者進入證券交易所的必要程序,也是債券交易的必要程序。
3、交易:證券公司接受投資客戶委託並填寫委託書後,其常駐人員應當及時到交易所執行委託,促進該債券的交易。
4、清算:債券清算是指同一證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對同一國家債券的購銷進行沖銷,確定應交債券的數量和應交價格的金額,然後按照「凈結算」原則。
當交易所在同一天關閉時,其結算機構根據當日「市場交易表」記載的各證券公司買賣某一債券的數量和價格,計算各證券公司應收應付價格沖減後的凈額和各債券沖減後的凈額,並在當天編制《結算結算表》。
各證券商核對無誤後,於交割日編制證券商典當「交割清單」,並於指定交割日辦理交割手續。
5、轉讓:最終程序是在債券成交並完成交割手續後完成債券的轉讓。所有權轉移是指債券的所有權從一個所有人轉移到另一個所有人。
債券市場分為現貨市場和現貨市場。
市場上的債券交易數量很少,一般在手(面值1000元),場內交易主要是通過交易所競價系統保證交割,與場內市場相比,場外市場是我國債券交易的主要場所,俗稱銀行間市場,其債券託管規模已超過2600億元,占債券總股本的93%,換句話說,93%的債券只能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
(5)債券轉移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和其他債務人按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券,用於籌集資金,並承諾債權人在指定日期償還本息。
債券(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金融合同,債券的本質是債權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人或投資者與發行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人)是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預先確定的,債券是一種固定利率證券,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債。
F.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6)債券轉移的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G. 債券怎麼交易
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專交後立屬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期貨交易: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