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債券投資 > 發行債券每股利益

發行債券每股利益

發布時間:2021-04-03 13:24:12

㈠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這個不是絕對的。具體分析如下:
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總體評價:中性偏空。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

㈡ 某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其股價及公司本身存在著怎樣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不能一概而論。
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總體評價:中性偏空。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
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
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典型案例:托普軟體。

㈢ 長期債券計算每股收益公式

(1)無差別點的EBIT
(EBIT-10*8%)*(1-33%)/(2+1)=(EBIT-10*8%-25*10%)*(1-33%)/2
解得EBIT=8.3萬元
(2)再籌資後的息稅前利潤達到10萬元,大於無差別點的EBIT=8.3萬元,所以應該選擇方案二。(大於無差別點選擇債權融資,小於無差別點選擇股權融資)
(3)財務杠桿DFL=EBIT/(EBIT-I)=1.66
若息稅前利潤增長率為10%,則每股收益的增長率=10%*1.66=16.6%

㈣ 每股年收益怎麼計算

每股收益的計算是自1950年以後在美國逐漸發展起來的,其主要作用是幫助投資者評價企業的獲利能力。自1994年開始,我國證監會先後出台了近30個涉及每股收益計算和披露的詳細規定。2003年,財政部針對上市公司頒發了《企業會計准則——每股收益》(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這使我國證券市場的每股收益規范進一步科學化、國際化。然而,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在會計准則制定上與國外會計准則存在著某些差異。一、國外會計准則對每股收益的規定在西方發達國家,關於每股收益的計算和披露多數是遵循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SAC)通過合作研究,於1997年頒布的第128號美國財務會計准則(FAS128)和第33號國際會計准則(IAS33)的規定。其對每股收益的規定主要包括: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雙重列示。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潤÷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稀釋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潤+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凈收益)÷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兩者分別代表了無稀釋和充分稀釋情況下的每股收益,其差異恰好能夠反映公司資本結構對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釋程度。2、復雜資本結構下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復雜資本結構是指公司除了發行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外,還有可轉換證券、股票期權、認股權證、與股票相關的獎勵計劃等契約,這些契約對每股收益都存在潛在稀釋的影響。當股票的市場價格過低、合約不可能被執行時,稀釋影響也就不必考慮。FASB和IASC從成本效益原則和客觀性原則出發選擇了「庫藏股法」,即假設公司由於期權和認股權的執行而獲得的收益被用來購買庫藏股。3、每股收益披露的內容。①披露從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到稀釋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協調過程。這對於報表使用者來說是十分有用的信息,因為協調過程的不同將直接影響到每股收益的可比性。但是,由於對這個協調過程的披露比較繁瑣,出於成本效益原則的考慮,非重要性項目在披露時可以被忽略。②披露未納入稀釋每股收益計算的反稀釋作用證券。雖然反稀釋作用證券在計算時不予考慮,但是反稀釋作用證券的披露能夠對每股收益起到預警作用,可以幫助報表使用者了解這些證券對每股收益的潛在反稀釋作用,是對稀釋每股收益指標的補充。③披露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因為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在計算時是作為每股收益分母的扣除項目,它會降低每股收益,所以FASB和IASC均要求對其進行披露。二、我國財政部頒布的每股收益公告的變化由於我國證監會提高了配送股和增發新股的條件,因此許多上市公司不得不改變以前慣用的籌資方式。與配送股和增發新股相比,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相對寬松,於是發行可轉換債券成為眾多上市公司融資方式的首選。而我國證監會於2001年頒布的有關每股收益的公告中,沒有區分簡單資本結構和復雜資本結構,也沒有考慮「潛在普通股」(可轉換債券、認股權證、購股權等)對每股收益的稀釋作用。隨著可轉換債券的進一步推廣,財政部在2003年針對上市公司頒布了《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原則上參照了國際會計准則的規定,並且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實際狀況,有選擇地對每股收益的計算和披露進行了規范:①它依循FASB和IASC的規定把每股收益劃分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並詳細規定其計算、披露以及列報,不再要求計算和披露全面攤薄每股收益。②改進了加權計算方法,充分考慮了時間性,能夠真實列報不同時期發行股份的每股收益,從而動態、准確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經營成果。③為了減少資產重組和股權操縱對每股收益的影響,規定股份變動時要對以往每股收益進行追溯調整。同時,披露稀釋每股收益也將杜絕上市公司進行增資擴股的炒作,有利於真實反映上市公司未來的盈利水平和風險水平。《徵求意見稿》的頒布旨在規范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計算、列報和披露原則,側重解決在計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和分母的確定問題,特別是分母的確定問題。《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了現有會計准則,使其更趨於實用,更符合國際標准。按《徵求意見稿》計算出的每股收益比以前更具合理性,保證了復雜資本結構的上市公司所列報的每股收益能夠體現會計期間的可比性和持續穩定性,並提高了每股收益的橫向可比性。三、兩者差異及原因分析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相對不成熟和全面市場化發行方式尚未實現,《徵求意見稿》制定的理論基礎缺少配套的實踐方法,因此,《徵求意見稿》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在理論的系統性和全面性上還略顯欠缺。1。時間權數的計算問題。在《徵求意見稿》中,對於時間權數只說明「應對當期和所有列報期間發行在外的時間進行加權計算」,並沒有明確說明是用天數加權還是用月數加權,這會導致在實際運用中的混亂。由於計算方法的不統一會導致計算結果存在差異,所以無論是用天數加權還是用月數加權,都必須做出明確規定,否則不僅會降低每股收益的可比性,還有可能導致上市公司利用會計准則的漏洞來操縱每股收益,產生盈餘管理現象。2、是否披露非正常經營利潤的問題。1999—2000年,我國股市出現了一次暴漲行情,很多上市公司通過「報表重組」進行炒作。其採用顯失公平的關聯方交易和不正常的資產重組等利潤操縱手段,通過「非正常損益」來影響每股收益的計算。為了擠出上市公司業績中的「水分」,我國證監會於2001年頒布了每股收益公告,要求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利潤作為分子計算每股收益。在《徵求意見稿》中,依然使用正常經營利潤,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損益並未提及「非正常項目」,其理由是我國目前利潤表中未單列「非正常項目」。雖然我國證監會曾對「非正常項目」下過定義,但與國際會計准則中的定義有很大不同。我國的這種做法雖然成功地控制了利潤操縱行為,真實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但是,「非正常項目」仍然會影響信息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整體發展趨勢的判斷。根據充分披露原則,上市公司不但應該披露正常經營利潤,還應該披露非正常經營利潤及經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及受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影響而調整後的利潤。同樣,每股收益也應該按照凈利潤的各個組成部分分別計算,包括持續正常經營每股收益、非正常項目每股收益、調整後的每股收益和凈收益每股收益等。而國際會計准則也鼓勵企業採用以凈利潤的不同組成部分來分別披露每股收益的形式,以幫助信息使用者評價企業業績。筆者建議,我國的會計准則指南中也應列舉類似的做法,這樣可以鼓勵上市公司在披露會計信息時能夠更多地考慮信息使用者的需要。3、披露位置的選擇問題。《徵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應該在利潤表內或財務報表附註中列示各類普通股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也就是說,上市公司可以在利潤表或財務報表附註中選擇其一對每股收益進行列示。但是,每股收益信息在利潤表或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對信息使用者而言,有用程度是大不相同的。如果每股收益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則其將被埋沒於大量的報表注釋中,遠不如在利潤表內直接披露對信息使用者有用。IASC和FASB均明確規定每股收益應在利潤表內列示。筆者建議,我國會計准則應取消在利潤表或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的可選擇性的規定,代之以在利潤表內顯著位置列報的規定。4、沒有考慮會計政策變更與稀釋每股收益的協調問題。在美國財務會計准則中特別指出,如果持續經營虧損,通過非正常項目企業收益表現為盈利的,仍認為不存在稀釋影響,即稀釋每股收益等於基本每股收益;如果持續經營盈利,而通過會計政策的變更凈收益表現為虧損,那麼稀釋的每股凈損失未考慮的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計入分母。而在《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涉及這個問題。我國正處於會計准則建設期,會計准則變動比較頻繁,再加上上市公司頻繁利用會計政策變更進行利潤操縱,借鑒FASB的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存在稀釋作用的規定,對規范我國每股收益的會計處理將具有實踐意義。

㈤ 某公司2010年年初的資本總額為6000萬元,其中,公司債券為2000萬元(按面值發行,票面年利率

31.解:增發股票籌資方式:
普通股股份數=1000/5+1000=1200(萬股) (2分)
公司債券全年利息=2000×10%=200(萬元) (1分)
增發公司債券方式:
普通股股份數=1000(萬股) (1分)
增發公司債券方案下全年債券利息=200+1000×12%=320(萬元) (2分)
因此,每股利潤無差異點可列示為:
(EBIT-200)(1-25%)/(1000+200)= (EBIT-320)(1-25%)/1000
EBIT=920(萬元) (6分)
由於預期當年的息稅前利潤1000萬元大於每股利潤無差異點的息稅前利潤920萬元,因此在財務上可考慮增發債券方式來融資。(3分)

㈥ 財務問題,分別計算普通股籌資與優先股籌資每股利潤無差別點的息稅前利潤

(1)普通股籌資與債券籌資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EBIT-30)×(1-30%)/(12+6)=(EBIT-30-300×10%)×(1-30%)/12
EBIT=120(萬元)
普通股籌資與優先股籌資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
(EBIT-30)×(1-30%)/(12+6)=[(EBIT-30)×(1-30%)-300×12%]/12
EBIT=184.29(萬元)
(2)擴大業務後各種籌資方式的每股利潤分別為:
增發普通股:每股利潤=(300-30)×(1-30%)/(12+6)=10.5(元/股)
增發債券:每股利潤=(300-30-300×10%)×(1-30%)/12=14(元/股)
發行優先股:每股利潤=[(300-30)×(1-30%)-300×12%]/12=12.75(元/股)
因為增發債券的每股利潤最大,所以企業應當選擇債券籌資方式。

㈦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空還是利好消息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這個不是絕對的。具體分析如下:
版看債權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總體評價:中性偏空。

你可以自己去罔上找 縱橫實戰操盤團隊 ,我是跟著這個團隊的老師學習的,會提供個股建議,15點30分會講課分析當天大盤,也會有股票課程培訓,都是免費的,還會盤中帶盤,我現在都開始盈利了首先入門是學會看K線和圖形。

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

㈧ 債券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一般有兩種,增發股票或者發行債券,兩者方式都是屬於再融資。公司發行債券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某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其股價及公司本身存在著怎樣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論。
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那麼就是利好。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
3、債券就比增發還好。增發的好處在於增加公積金,缺點是股本增加參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資項目的效益不能確定,或者行業趨勢不確定甚至不好,則要特別小心,有可能債券發行和新股增發都會把這個企業拖死,那就是利空。
發行債券對股價有什麼影響?總之,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對股票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必須要理性看待。

㈨ 折價發行股票為什麼會損害債券人利益,稀釋老股東股權

公司法規定禁止折價發行股票,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股票是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新股東用低於老股東的每股價格購買的股票卻能得到與老股東同樣的每股權利,所有者權益不變而股份數變多了,當然稀釋了老股東的股權。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使得債權人的請求權只能以公司資產為限,且由於公司債權人對公司經營管理等行為不享有法定權利,使得債權人未來到期債權的實現處於不穩定狀態。

閱讀全文

與發行債券每股利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通脹保值債券收益率低於0 瀏覽:741
買國債一千萬五年有多少利息 瀏覽:637
廈大教育發展基金會聯系電話 瀏覽:175
廣東省信和慈善基金會會長 瀏覽:846
哪幾個基金重倉旅遊類股票 瀏覽:728
金融債和國債的區別 瀏覽:515
銀行的理財產品會損失本金嗎 瀏覽:8
債券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 瀏覽:819
鄭州投資理財顧問 瀏覽:460
支付寶理財產品分類 瀏覽:232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瀏覽:856
文化禮堂公益慈善基金會 瀏覽:499
通過基金可以投資哪些國家的股票 瀏覽:943
投資金蛋理財靠譜嗎 瀏覽:39
舊車保險如何過戶到新車保險 瀏覽:820
易方達國債 瀏覽:909
銀行理財差不到交易記錄 瀏覽:954
買股票基金應該怎麼買 瀏覽:897
鵬華豐實定期開放債券a 瀏覽:135
怎麼查保險公司年投資收益率 瀏覽:866